印度著名的种姓制度,在吠陀时代前期即已形成。这是一种影响印度几千年的陈规陋习。种姓制度(又称族籍制度、四姓制度),即瓦尔纳(Varna)制度,这种制度起源于肤色,梵文“瓦尔纳”即肤色。入侵的雅利安人有着强烈的种族优越感,而鄙视当地的黑皮肤土著,称其为达塞人,即奴隶,于是发展起四大世袭种姓的制度。最高贵的是婆罗门即僧侣,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活动;其次是刹帝利即武士,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第三是吠舍即平民、地主和商人;第四是首陀罗即达塞人,从事耕种和各种手工业劳动,地位低下。各种姓之间互不通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首陀罗之下又出现了贱民,即不可接触的人,从事的职业如刽子手、掘墓人、清道夫等。而且这一种族上的划分,不再与现实相符合。如今印度南部黑皮肤的婆罗门照样高贵,而北部某些地区白皮肤、灰眼睛的贱民照样低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