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在上中学时,就极喜欢读书。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他大部分都交给家乡一家广益书局了,而且还常常欠账。引发他对哲学兴趣的一部《佛学易解》,就是从这家书局得到的。
后来到北京大学读书,专业就是哲学,朱自清就更喜欢佛学书了。当时佛经一类书多在西城卧佛寺鹫峰寺一带,他曾到寺里面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书。当时是一个阴沉的秋天的下午,街上就朱自清一人,后来他在文章中回忆时还说:“这股傻劲回味起来颇有意思。”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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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影响:
朱自清的作品《比兴》篇对“比”和“兴”的涵义,尤其“兴”的内涵进行了追根溯源的推理与探寻,并得出了鲜明的结论,指出“兴”为发端和譬喻。朱自清的研究成果对“兴”的研究规划了研究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对后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纵观中国现代散文的发展史,“五四”时期的散文成就对现当代散文的创作影响最大。而这一时期散文成就最高的作家则要首推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中备受推崇的是那些写景打情的篇章,其中描绘自然风光的部分,以真挚的情意、细致的观察、丰富的想象构成了浓郁诗情及漂亮缤密的艺术风格。
秦淮河的灯月交辉,画舫凌波,与游览者的快意、渴慕之情相谐调,而山歌妓卖唱引起的怅惘、矛盾、幻灭等情思,意使“清艳的夜景也为之减色”。
写景则融情于景,叙事则化意入事,这正是朱自清散文的动人之所在。他在深厚的古典文学的基础上融合中西方文化,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性的散文体制与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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