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学制的发展如下:
(1)1902年颁布的“壬寅学制”(未实行)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中国首次颁布了第一个现代学制。该学制主要借鉴日本学制,由当时的管学大臣张百熙起草,但学制只颁布而没有实行。
(2)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实行新学制的开端)
1903年,清政府任命张之洞、荣庆、张百熙三人重新修订,另颁发癸卯学制。该学制主要承袭了日本的学制,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修订该学制的目的是使“条目更加详密,课程更加完备,禁戒更加谨严”:
①三段五级:
第一段,初等教育,分初等小学堂(五年)和高等小学堂(四年)两级;
第二段,中等教育,中学堂五年;
第三段,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大学预科3年)和大学堂(3~4年)。
②教育目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③规定不许男女同校,轻视女子教育,体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
(3)1912~1913年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对旧学制进行修订,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明显反映了资产阶级在学制方面的要求。
①明令废除在教育权方面的性别和职业限制,在法律上给予平等地位;
②第一次规定了男女同校,废除读经,充实了自然科学的内容,将学堂改为学校;
③缩短了普通教育三年,同时,在实业教育之外,增设了补习学校。
(4)1922年颁布的“壬戌学制”(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
1922年,民间教育团体(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与北洋政府教育部结合,进行了一次旧中国学制的重大改革,所颁布的学制称“壬戌学制”。这一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实行“六、三、三、四”制。
该学制高中增加职业科,大中学校课程采用学分制、选科制,考虑到了青少年的不同需要和个性发展,体现了“五四”以来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由于新学制比较简明实用,一直沿用到解放初期。
从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到国民党结束统治,经历了近半个世纪,其问随着形势的变动,学制也有所变动。但是,由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社会制度腐败,生产力发展落后,科学技术发展缓慢,决定了旧中国的学制带有鲜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