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论文我国至今有23586个中小煤矿,其中3万吨以下占%,9万吨以上的只占%。2002年底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矿均产量1万余吨(受停产整顿影响,不能完全反映矿井生产能力现状),点多、面广、底子薄,从业人员素质低、资源勘探程度低、交通极不方便是我国中小煤矿的基本现状,市场需求量大、就业人员多,山区农民脱贫解困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是我国中小煤矿存在的客观条件。近几年,国家关闭整顿小煤矿,其煤炭生产秩序有所改善,装备水平逐步提高,中小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我们必须正视中小煤矿安全生产仍十分脆弱,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中小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家庭贫困、文化素质低的弱势群体,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上提高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大等因素的影响,故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素质难以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而又艰辛的任务。 2、 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规模小,装备条件差。中小煤矿所利用的资源大都是地质条件复杂,勘探程度低储量小的块段,一般为边探边建,难以形成规模开采、实现正规生产,投入产出比例小,技术装备难以跟上,往往存在先天不足。 3、 矿井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技术管理工作几乎无人能做。近十年来,基本上没有采矿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地方,日常的作业规程都少有人会编制,技术装备、安全仪器的使用和维护都存在困难,其效能发挥大打折扣。 4、 管理体制不顺,职责权利不明确。现在煤炭管理部门职权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机构被削弱,缺乏权威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5、地质条件复杂,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地质勘探程度低,相当部分资源是没勘探的,故中小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千变万化,突出情况时有发生。煤矿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作量十分繁重,加上煤炭管理工作随机构改革而不断弱化,企业尚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故潜在的隐患十分严重。 6、 抗排风险能力差。中小煤矿规模小,底子薄,又没有规范的资金积累制度,抗排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如遇大的灾害就会出现矿毁人亡,老板逃跑,政府办丧的现象。 二、 新形势下大冶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探索 1、 明确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管理。 为了防止机构改革以后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被弱化,市政府即时出台了《大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意见》,明确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制订加强煤矿长效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为煤炭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2、 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特种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培训,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外,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经不少于3天的培训,(如煤矿没有能力培训则由市煤炭部门派工程技术人员帮助培训),并经市煤炭管理部门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煤矿职工人井资格证》,凭证下井。 3、 配备技术矿长,加强技术管理。 各煤矿必须聘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规定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系列专业毕业文凭或在国有大矿担任生产、安全、技术等方面职务的中层以上负责人,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核,发给其《煤矿技术指导资格证》、凭证聘用。
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0%左右,预计到2050年还将占50%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2002年全国煤炭总量为13.9亿吨,2003年为16.0亿吨,2004年煤炭产量尽管达到了19.60亿吨,2005年达到21亿吨,仍不能完全满足需求[1_2]。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确保煤炭工业*文章编号:1003—3033(2006)05—0042—05;收稿日期:2006—02—10;修稿日期:2006—04—12万方数据第5期林柏泉等: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分析·43·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2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我国95%的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具体表现为:1)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工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的72.8%~89.6%(2002--2005年);2)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占死亡人数的71%。煤矿所面临的重大灾害事故是相当严峻的,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例如:2004年10月20日发生在郑州大平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8人;2004年11月28 Et发生在铜川陈家山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05年2月14 El发生在阜新孙家湾矿的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2005年11月27 El发生在七台河东风煤矿的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3-51。3)由于煤矿事故多,死亡人数多,造成了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与先进采煤国家的差距很大。20(K卜_2004年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6~3,而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非常低。如2000年,南非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0.13,印度为0.42,波兰为0.26,俄罗斯为0.46。2002年美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只有0.025。由此可见,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与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蚓6。4)煤矿特大及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灾害事故的频发不但造成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条件下,我国煤矿必须大幅度减少和控制特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发生。5)实际上,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以往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集中暴露,涉及许多方面,既有自然因素、科技投入和研究的不足,也有人为的条件以及国家的体制、管理、经济政策,社会的传统观念,煤矿企业的文化素质等等。3煤矿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7]1)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变,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多,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因素。我国煤矿开采的煤层大多属于石炭二迭纪的煤层,其中瓦斯含量大、煤层透气性低,地质构造复杂,不易在开采前抽放瓦斯,但在采掘时,瓦斯放散量大,再加上开采煤层地质条件复杂和开采规模的扩大、开采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导致采动诱发的应力场、煤岩体裂隙场及瓦斯流动场的变化更加复杂多变,原有安全技术及理论基础已难以适应当前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迫切需求。在一定条件下容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的突然涌出现象,造成瓦斯事故。中国的煤矿都是瓦斯矿,且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48%,突出灾害的发生次数为世界之最,每年达数百次。突出的规模为几百吨、几千吨,甚至超过万吨,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多。而美国、澳大利亚的煤矿多为露天矿,煤层的赋存条件相对简单,有突出灾害的煤矿所占比例小,所采取的措施往往是停产关闭。但是,我国的情况不同,在目前的能源供应条件下,对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不可能采取停产关闭的措施。为此,只能是自主开发与之相应的安全技术相结合,以确保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的安全生产。2)国家对煤矿企业的技术定位不够准确是主观因素。长期以来,煤矿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技术水平不高,要求比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而长期以来,技术投入不足,装备水平差,产业技术人才匮乏,劳动效率低。把“千军万马”的队伍放在高度危险的作业环境中劳动,因而一旦出现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事故时,容易导致损失惨重,甚至全矿毁灭的现象。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先进国家的煤矿,实现了高度机械化,井下工作人员少,全矿的巷道布局简洁,巷道面积大,风流通畅,一旦发生灾变时,易于撤离,可能造成伤亡人员较少。另外,在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危险源,一旦出现违章作业(有意或者无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对高危行业,应最大可能实现机械化,尽量减少人员。例如:澳大利亚2003年煤矿死亡人数为0,优于其他行业,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得益于实现了高度机械化,井下作业人员少;2006年1月2日美国东部西弗吉尼亚州阿普舒尔县萨戈煤矿发生爆炸事故,仅死亡12人,也是得益于井下作业人员少【8J8。煤矿生产属于高危行业,仅靠“千军万马”低技能、低素质的矿工劳动,造成的事故风险是极大的,万方数据·44·中国安全科学学报Oaina Safety Science Jcxmml第16卷2006芷安全生产的观点,在社会上长期未能得到共识。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当将煤矿列入高危行业,给予必要的投入,建立煤矿行业准入制度,甚至在新矿井设计时,就应当要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有时则相反,既为了满足地方扩大就业面的要求,甚至降低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效率,造成资金被工资占用,无力更新设备和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3)大多数煤矿技术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低,工程技术人员缺口多,难以适应高危环境的要求是不容忽视的现实。由于煤矿劳动生产率低,全行业的工资收入差,在全国二十几个行业中排名倒数第二,而且工作危险、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这就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出现了“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缺口多,愿意到煤矿长期工作的一线人才少”的现象。以平顶山煤业集团为例,2001--2003年,流失的高级工程师就达162人;四川省连续6年没有进一个学采矿的大学毕业生。其导致的结果是:一方面安全技术装备不足,另一方面已有的安全技术装备由于缺乏高水平的人才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以2004年10月20日发生在郑煤大平煤矿的“10·20”瓦斯突出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为例,一280水平煤与瓦斯突出的瓦斯、流逆行到上水平运输大巷,多处瓦斯浓度监测仪超限报警,预示着全矿处于瓦斯爆炸一触即发,面临毁灭的边缘时,竟然在31分钟内没有采取切断电源的措施,致使架线电机车行驶到巷道拐弯处引起瓦斯爆炸,造成死亡148人的特别重大事故。对于广大的煤矿职工来说,安全文化素质更是—个严重的问题。由于煤矿是高危行业,煤炭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应当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去从事该项工作,才能应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复杂局面。但是,实际情况是:由于工资较其他行业低、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和工作时间长的现状,加上当前年轻人多为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就很难招收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技术工人。因此,就只能招收农民工,而且缺乏应有的技术培训。采用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低下的劳动者,在这种高危环境中作业,产生事故是难以避免的。4)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技术装备不足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煤矿矿井的寿命多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当建井初期,矿井的生产系统还是比较好的,但随着开采深度加大,范围延伸扩展,瓦斯涌出量增多,地应力和瓦斯压力增大,危险程度急剧增长,原有的矿井生产系统就难以适应要求,而又没有可能自筹资金来改建生产系统。也就是说,很多煤矿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前几年困难时,甚至发不出工资。长期以来安全投入少,装备差,有的矿民国时期、解放初期的安全装备还在用,抗灾能力差,所以不产生事故则已,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就是大事故。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和投入,矿井安全装备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还有许多矿井的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这也是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煤矿安全的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5)国家对煤矿的税制不够完善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笔者的印象中,税制改革时,统一采用17%的增值税,由于煤炭属于初级产品,不同于机电产品,没有副加值,是原料产品,现行税制显然是不适用的,所以税率下调了三四个百分点,笔者认为还不够,应当进一步下调税率。另外,为了保护国有资源和减少资源开采所造成的污染,笔者认为对煤炭应征收资源费和环境保护费以补偿国家的投入,收费的标准应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煤质的优劣程度和煤矿开采体制(国有、集体和个体)而不同,以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对公平原则和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对高瓦斯矿井应当将减少的税费投入到安全和环保的技术改造中去。瓦斯实际上又是资源,通过瓦斯抽放不仅可以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而且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因此,为了鼓励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建议:抽放瓦斯利用的收入应减免税收,且鼓励瓦斯发电和开发新的瓦斯利用途径(尤其是低浓度瓦斯的合理利用),使高瓦斯矿井有积极性千方百计地提高瓦斯抽放量和利用量。既提高了矿井的安全性,又降低了瓦斯对大气的温室效应(瓦斯对大气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炭的21倍)t9],同时,还增加了资源的回收率,真正实现煤和气的共采。6)对事故后的处理未能充分体现惩前毖后的作用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长期以来,在处理瓦斯爆炸等大型恶性事故时,一方面对大量人员的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深感痛心,觉得应严惩有关责任人,但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矿井自然条件困难,生万方数据第5期林柏泉等: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分析·45·产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不足,人员素质差,既有当事人的责任,也有领导和客观环境的原因。笔者对矿工有发至内心的同情和忧虑,觉得在煤矿工作工资低,环境恶劣,能下井上班,坚持工作,就算不易了。希望对他尊重、关爱和保护,创造安全生产的条件,否则,就更没有人干这一行了。虽然,近几年煤矿领导人工资待遇有较大提高,情况有所变化,但是,许多煤矿的领导是一年四季都在矿上坚持工作(除了外出开会),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无节假日,时刻还担心井下出事,连晚上睡觉都不安宁。因此,从所付出的劳动和其他行业相比,也不算高。4建议应当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当前,尽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存在许多问题,但是,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其有利条件是:有经验丰富、政治文化素质高的各级领导;有经过数十年建设的强大物质基础;有建国几十年来培养起来的技术队伍;有经过多次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程规定;有专业化的煤矿安全研究机构和有关的大专院校;许多大的煤矿企业还有自己的瓦斯防治机构等..应该说做到控制瓦斯事故的频发是完全可能实现的。特别是我国有具有世界先进生产水平的神华煤矿,也有在高瓦斯和突出危险条件下、多年来实现安全高产的淮南和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等所获得的技术及管理经验。科学的理念和先进的技术对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都是可贵的。为了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笔者建议,应主要采取如下对策和措施。4.1加强宣传和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减少入的不安全行为1)将最近几次大的瓦斯事故做成vCD光盘,分发到全国所有的瓦斯矿井,说明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有关的责任,措施的不足之处,事故的教训,以敲响警钟。在瓦斯矿井要做到人人皆知,像抗非典那样,深入人心,关心瓦斯灾害防治,做到了解安全规程,执行安全规程的模范。尤其是应当使煤矿职工了解其所工作范围内所存在的危险源,知道危险出现时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具备解决相关危险的能力,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2)对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的负责人更应当进行技术培训并实行上岗证制度,宣讲近年来的灾害事故的实例,经验和教训,以提高一线领导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高他们对灾害事故的预见性和发生事故时的应对处理能力。3)对地矿学科的艰苦专业,国家给予奖学金,并和学生签订毕业后在煤矿企业工作年限的协议,同时,提高在煤矿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待遇,建立煤矿行业从业人员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其工作环境,以保证在煤矿中后继有人。4.2加强科研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本质安全化的生产体系党和政府历来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管理能力得到了不断的加强,煤炭开采技术水平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在国有重点煤矿中,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比例达到了60%左右。但是,煤矿重大瓦斯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产生这些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煤层瓦斯富集条件的复杂性,地下作业诱发的采动应力场、煤岩体裂隙场及瓦斯流动场的3场互动性,矿井瓦斯动力灾害的突发性,巷道网络化体系中发生的瓦斯爆炸传播过程的流动场、温度场和化学场的耦合性,增加了探索瓦斯动力灾害事故机理及防治技术的难度。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开采深度的加大和开采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导致开采条件更趋复杂,原有安全技术及理论基础已难以适应当前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迫切需求。因此,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1)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力度,特别是应当针对当前开采条件进行研究,其中包括基础理论的研究、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安全装备的研制,以便为建立本质安全化的矿井生产系统奠定基础。2)对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议应当成立瓦斯防治小组或研究所,通过与高等院校和专职科研单位的合作,测定矿井采掘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煤的强度、煤层瓦斯含量等技术参数,查明矿井有关区域的瓦斯危险程度,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预测预报在采掘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3)对高危矿井要投入必要的资金,改造通风系统和设备,装备瓦斯抽放系统、监测设备,矿井防灾救护系统等安全设施和装备,以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提高生产系统的抗灾能力。万方数据·46·中国安全科学学报(1aina Safety Science Jc.aml第16卷2006焦4.3对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应当制订特殊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以利于健康发展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既有资源赋存条件差和容易诱发事故的一面,同时又拥有相对丰富的瓦斯资源。国家应当对其制定特殊的政策:减少对高瓦斯矿,特别是突出矿井的税收额度,将少收的税款补助至矿井对安全的投入中去,以改善矿井的安全条件;鼓励其进行瓦斯抽放和开发利用瓦斯,并且在开发利用瓦斯的过程中应减免税收,鼓励瓦斯发电,其所发的电可并网运行,不得限制和歧视。5结论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以煤为主的格局不会改变,笔者通过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分析,有以下两点结论:1)近年来,煤矿行业事故多发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变,国家对煤矿企业的技术定位不够准确,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工作环境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现有煤矿安全技术装备不到位以及国家对煤矿的税制不够合理等。2)为了解决当前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综合措施予以解决。其中包括:加强宣传和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要建立煤矿行业从业人员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其工作环境,以保证在煤矿中后继有人;加强科研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本质安全化的生产体系;对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应当制订特殊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以利于健康发展[10]。而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企业、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我国煤矿的安全与健康发展。
如果是2000字我看也不是专业性质的那就还是说点浅显的好。这是3000多字的,我觉得你把一些看着不必要的东西删删就可以了煤炭安全管理2002年以来,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急速增长,煤炭市场供应严重短缺。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受利益驱动,小煤矿遍地开花,大煤矿超能力生产,“大矿大干,小矿蛮干”,直接导致“大矿大难,小矿多难”。据国家安监局煤矿事故统计显示,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世界的35%,但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了全球的近80%,频发的矿难已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拷问着我国煤矿安全体制的有效性。矿难频发的原因根据调研分析,除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因素外,引发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煤矿平均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不足。全国有23300多座小煤矿,平均年产量不到3万吨,其总产量虽然仅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占了三分之二。在2005年全国亿吨煤炭产量中,约有7亿吨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足,乡镇煤矿原煤产量仅占全国煤矿的38%,而事故死亡人数和特大事故起数所占比例均超过了70%。煤炭行业人才严重短缺和断档。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对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调查表明,煤炭生产第一线技术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最低要求的半数,其中采掘区技术人员更为短缺,高级技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到3%;地方煤炭企业一线采掘区工人80%为更换频繁的农民工,乡镇矿工人中95%为临时工。煤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2004年12月发布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亿吨,但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仅为12亿吨,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外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或破产的矿井生产的。目前,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投入不足已成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官煤勾结,亦官亦商。在许多矿难中都能够看到官煤勾结的影子。众多官员参股煤矿,还有许多煤矿老板亦官亦商,甚至是安监官员。去年8月,国务院下达撤资令,要求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从煤矿撤资。据监察部统计,截止2005年12月23日,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亿元,已经撤资亿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撤资进程缓慢。局部利益至上,经济指标主导一切。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导致干部错误的政绩观,需要当地小煤矿提供资金支持和代表成绩的经济数字,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官商利益链条。一些地方,中央政策、国家法律不能严格执行,被所谓的地方发展和局部利益所取代,甚至成了谁也不好公开反对的潜规则。这种表面看起来不涉及金钱交易的官商利益链条也是造成许多煤矿非法开采、屡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体制缺陷导致的短期行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许多煤矿不景气,大部分集体煤矿由于无力投入而被租赁、承包或转包,承包以后的矿主只关心承包期的利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因此累积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违规开采现象严重。2005年7-8月,全国煤矿60%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由于停产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一些小煤矿,一些矿主,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管理混乱,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已经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行业管理弱化,工作不落实,监管缺位和渎职失职。一些地方政府忽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在煤矿整顿关闭问题上缺乏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等待观望甚至渎职失职,有令不行,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为煤矿的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恶性循环,雪上加霜。由于煤炭是我国的主要一次能源,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煤、电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电缺找煤,煤缺找矿,于是大矿增产,小矿开花,诸上原因,矿难频发;于是大矿整顿、小矿关闭、遣散矿工、产量下降;于是电力告缺、要求增煤、运输告紧、悲情再现。几点建议改变发展观与现有经济增长模式,从根本上遏止矿难。矿难问题,说到底是发展观问题。矿难频发是我国高能耗、粗放式的发展模式的市场反映。下决心遏止矿难,必须要改变发展观,彻底改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模式。首先,要坚定地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煤炭资源应实行高度谨慎的保护性限量开发,确保能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煤炭生产企业,要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生产规模,提高回采率,大力提倡环境友好的“绿色开采”,坚决杜绝超能力、超负荷、超定员的掠夺性开采。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力度,遏制高能耗、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过度需求,将煤炭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要从政府的绩效评价、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引入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率等考核指标,让科学发展观扎根于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事物的管理之中,大力倡导和扶持以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模式。培养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是保证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淘汰小煤矿,扶持发展一批现代化大煤矿和煤炭深加工项目,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煤炭企业,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从而大幅度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煤炭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同时还应该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推进煤炭经济走上集约、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对高风险产业如“煤制油”等,应科学规划,先示范,再规模,切忌一窝蜂上马。此外,还要特别警惕以发展这类高风险产业的名义圈占资源,造成新的煤炭资源流失和浪费。放开资源市场,尽快补齐煤矿安全欠账。为了尽快弥补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政府要增加投入,要确保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专款专用。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出让一部分煤矿的国有股权,用所得资金填补安全旧债。另外要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流转引入外部资本,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素质。目前,煤炭生产一线大多数是农民轮换工,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特定的用工方式既影响到农民工学习技术的主动性,也影响到企业对农民工技术素质的进一步培养。另外,随着大学招生和就业形式的变革,进入煤炭企业的大学生逐年减少,煤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2003年全省煤矿工程类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为1599人,而到煤矿企业工作的还不足100人。人员素质低也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政府、企业应采用多种形式与途径(例如定向培养、“三校生”、高职、岗位培训等),进行煤炭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强制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攻关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针对我国煤矿安全领域需要重点突破的共性和重大关键技术,应该由国家和一些重要的产煤大省联合设立科技专项资金,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调动多方面的科技资源,迅速提高我国煤矿安全领域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过于依赖人力开采而导致死亡率过高的局面。要特别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预测预防技术研究,有效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长效管理机制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还要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监管,坚定不移地加大反腐力度,严防各种形式的官商勾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和举报体系,使违法行为和非法违规煤矿无藏身之地。要鼓励煤矿企业职工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煤炭生产成本中应包括安全、环保成本,而已在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又偏低(有资料统计,煤炭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仅万元,不足电力行业的1/3),亦需适当增加,因此煤价有所提高势在必然。但作为大户的电煤定价却难以做到煤电之间的公平对等博弈。类似这样的问题也影响着煤炭的安全生产,因此,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是以政府为主的整个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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