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大眼详细写的,中,日,韩,三国足球发展的过程。----------------------日本足球改革。日本足球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原日本足协主管联赛的干事54岁的川渊三郎因屡次向足协提议改革联赛体制不被采纳愤而退出,出走民间,联合部份俱乐部成立了“J联赛”的前身,并在一场“民选”中当选了联盟主席,由于坚持商业化运作、俱乐部利益清晰,J联赛搞得非常红火,在川渊出走后三年多,日本足协请回了川渊让他兼任副主席一职,后来众望所归成为日本国足协主席,2006年6月,川渊因其对职业足球推广做出的卓越贡献被国际足联授予“国际足联功勋奖”。下面摘录部分改革后日本足球内部结构的资料:日本足球界的所有事务由日本足协总体负责,下面包括J联盟、全国社会人足球联盟、全日本大学足球联盟等12个分类组织。另外还有裁判协会、球员协会等自发组织。但一般情况下,日本足协绝不干涉J联赛内部的运作、经营等具体事务。J联赛虽然每年也要向足协缴纳一定百分比的球市收入,但J联赛一开始就是本着联盟保护球员利益、尊重俱乐部利益,俱乐部要服从联盟安排的原则进行的。足球俱乐部是由居民、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三部分组成,在经营上有些特权。球队的名称也采用“城市名字+爱称”的办法,不允许企业名或者赞助名出现在球队名称当中。俱乐部的股东也必须是多样化的,防止一个企业操纵俱乐部。其次,J联盟掌握着使用J联赛的商标制造各种商品的使用权收入、球场广告牌收入和比赛转播权收入。联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会公开在相应的同站上。J联盟用这些钱来运营这个联赛、负责组织比赛、安排场地、销售门票、提供裁判、管理比赛资料、扶持青少年足球发展等等。而每个俱乐部则掌握着球队的商标的广告收人和使用权收入、门票、转会费等收入。在教练和球员转会的问题上完全都是由俱乐部和球员协商完成的。请注意,发誓杀回足协的川渊并没有为自己留后路,他在制订联盟基本大纲时并未照顾日本足协的利益,这是“明治维新”,不像同期进行的中国足球改革,其实就是一场夭折的“洋务运动”。 不允许只有一家企业支撑一家俱乐部避免操纵”。如果当初中国足协在制定职业联赛章程时像日本人那样看到十年、二十年之后,怎么可能出现武汉退出及退出后球员不知何去何从这种情况呢,实质是,中国根本还不存在独立的俱乐部,只存在独立的赞助商企业,如果一家企业有退出想法,这个俱乐部的不安全运作就会影响到整个联赛的运作 日本国的足球被证明因彻底走市场化道路所以大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