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nch餐厅是介乎早餐和午餐之间,通常在周日吃,因为种种缘故(如起床较迟或基督教徒早晨上教堂等等)而忽略普通意义上的早餐,其份量比早餐丰富,但食物则差不多。
和三明治(Sandwich)与下午茶(Afternoon Tea)一样,Brunch也是古板的英国人为人类饮食文明作出的贡献。
19世纪的英国人,向来是越有钱有闲,用早餐的时间就越晚。就餐者不但要有大把空闲时间,还要有着身份地位相当的好友共进餐点,过程繁琐铺张,孜孜以求一种奢侈宁静享乐的氛围。精英阶层在10点左右才睡到自然醒,懒散地起身用早餐;次一等的阶层则在9点进早餐。
扩展资料:
Brunch起源
1896年8月1日,英国著名讽刺杂志《Punch》上的一篇文章用英国绅士特有幽默笔调开宗明义:“这年头,想要变得时髦,你得来一顿Brunch。”这种用餐形式通常在中午前后进行,而有史可考的Brunch一词发明起源,则是1895年《Hunter’s Weekly》上的一篇文章。
正如York郡与New York市、《Punch》杂志与其模仿者《纽约客》的命运一样,后者的名声早已大大超出它最初的母本。三明治与Brunch的发明者英国人渐渐被淡忘,反倒是充满商业头脑的美国人,将Brunch风格发扬光大。
Brunch在1930年代传入美国后,近年来逐渐成为亚洲人民喜闻乐见的生活方式。《欲望都市》、《绯闻女孩》等热门美剧里,经常有上东区it girl们每周末华丽的早午餐聚会的场景,而“Brunch”更成为了出现频率极高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