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政府雇员制与政府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政府雇员制 政府管理创新 论文摘要:政府雇员作为一种新兴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是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对推动我国政府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继2002年6月吉林省政府公布并实施《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率先推行政府雇员制以后,海、武汉、广州、南京、杭州、安徽等地也相继引人政府雇员制。就目前我国推行的情况来看,政府雇员制可定义为政府用高薪酬、高待遇,聘请专业技术过硬、管理能力强的高级人才进人公务员队伍,承担政府部门内高尖端业务,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其进行制度约束和科学管理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这种人事管理制度在西方国家已得到广泛推行,在我国却是个新鲜事物。政府雇员制作为一种新兴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对推动我国政府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政府雇员制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 政府在现代公共管理中,经常会遇到大量专业性强、技术含量要求高的行政事务。在现有的公务员队伍中,很难找出胜任这类工作的人员。以往政府机关由于机制不活、待迥不高等原因,缺乏高尖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导致我国政府机关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政府雇员是一种显现市场化、契约化管理机制的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政府遵循人力资本的薪酬定价原则,临时聘用高端专业人。雇员提供高专业、高技术,政府提供高薪酬,这体现了政府在现代公共行政过程中逐渐把市场经济规律引人到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这对于政府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是一个具有可行性的探索路径。 在政府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上,公务人员进人政府机关后,即与机关形成了比较稳固的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连带附属关系,机关虽然获得了公务人员的人力资源,但同时也承载了公务人员的职务和工资的晋升、医疗养老等组织保证。虽然也对公务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并制定奖惩制度,但由于现行公务人员实际上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奖惩不力,组织关系相对稳定,公务人员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出来。而政府雇员受聘用后,与政府机关形成的只是劳动工作、雇佣关系,不存在组织关系、职务晋升和社会保障等连带附属关系,并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奖惩规定,根据雇员的工作绩效而非领导意志来决定雇员薪酬和是否续聘雇员。这种人事管理制度对于探索和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是一个积极有益的尝试和很好的突破日。 二、政府雇员制凸现政府效率意识和成本意识 政府雇员岗位虽只是为解决政府面临的难题而临时设立的,引进雇员的初衷也不是为了精减部门内行政人员,但是政府雇员加人公务管理队伍,会使传统公务员制度形成的稳固的公务员关系受到挑战,无形中给政府公务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促使政府公务人员更加致力于自身的业务工作,从而使公共行政的总体效率得到提高。由于政府雇员与政府机关形成的只是雇佣关系,并不形成组织关系,并且对其奖惩标准主要是根据其工作绩效,因此,政府雇员在业务工作中可以不用考虑职务升和领导意志,可以不用考虑官场潜规则的干扰,也不用应付复杂的人际关系,专,合业务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完成工作任务,这是政府雇员制对“官本位”观念和“官场潜规则”的挑战。 公共行政的成本效益是引人政府雇员制的重要因素。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雇员受聘的都是专业要求、技术和科技含量高的岗位,若政府纳人一般公务人员,必须对新纳人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新纳人人员也必须适应一段时间以后才能正式进人岗位角色,其培训和适应成本相当高、相对于一般公务人员的工资水平来说,虽然政府给予雇员的薪酬偏高,但聘用的雇员都有着丰富经验,并在受聘专业领域有着较高的理论、技术水平,一旦受聘到岗,可以立即投人到业务工作中去,无须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和岗位适应,从而省去了岗位培训费用和岗位适应成本并且雇员在与其他一般公务人员的工作交流中,可以提高这些公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既节约了对这些公务人员进行岗位再培训的成本,又促进本单位人才的专业化发展。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为精简机构和人员,政府不得不出资买断公务人员的干部身份,最低的买断费几万,多则十几万。即使买断公务人员的身份,也避免不了被买断人员与原单位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留下诸多后遗症。若将这些买断费用来聘请专业人员,则雇员完成任务离开岗位时,与原单位再无任何的身份连带或附属关系,既不会造成机构和人员的臃肿,又完成了政府的部分工作。在历次机构改革中,精简机构和裁减冗员,总是不能避免“膨胀一精简一再膨胀一再精简”的怪圈,而政府雇员制则可以绕出这一怪圈。新增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任务一且完成,即行解散,既不用考虑雇员的职务晋升,也不用考虑雇员的退休养老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政府适当引进一部分雇员,将会逐渐减少以后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所带来的压力和阻力。 三、推行政府雇员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我国各项改革都处于不断推进和深化阶段,政府雇员制这种新兴的人事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对于推动其他领域的政府改革将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政府雇员制在国内刚刚兴起,在推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政府雇员的制度定位。由于推行政府雇员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政府花高薪聘请雇员究竟合不合法、资金从何处出、雇员身份性质如何定位等制度性问题,应当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这项改革逐步纳人制度性框架中和法制轨道上来。 二是实施政府雇员制各地不宜采用同一标准,不应套用一种模式。各地在决定是否引人政府雇员制时,应根据自身的客观需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机关公务员队伍素质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标准,注意推行政府雇员制的力度和广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引人政府雇员制引发的相关问题。 二是制定相关岗位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政府雇员明确标准、严格绩效要求,加强制度约束力度,努力控制政府雇员制度运行中出现的临时观念、责任心不强、考核不严等不良现象及其负面效应。同时,也要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为政府雇员专业业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工作环境。
公共事业管理能力的提升最重要的是公共事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合作方式,即公共事业管理模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事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发展与转型阶段,国家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如今都面临着革新慢、转型难、升位周期长等改革困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正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与重要的战略调整与发展机遇。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业定位;突破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6-026X(2012)07-0000-01
第1章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时代任务
?专业内涵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从设置年龄来看,其在我国是一门新兴专业,从1998年 教育 部在正式将其列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时,明确规定这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 方法 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 保险 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通过专业学科知识建设与发展,培养新型的公共事业复合型管理人才,以适应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要求,满足公共事务处理和公共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逐步成熟,市场经济体制逐步也完善,人民生活也明显改善,社会多阶层的多元化需求也呈必然的发展趋势。而社会公共权力的分散化与利益的多极化使得社会公共事务日趋纷繁复杂,而这种社会事务管理上的变化也进一步促使了我国原有的公共事业及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第2章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专业定位模糊
如何将专业定位清晰合理,长久以来,一直都是本专业深入发展与壮大,提高专业教育水平,从而提升社会认可度的的一个重大瓶颈。从发展程度上来看,其仍属于一个新生专业,许多院校对它该专业的性质、目标、任务、定位等内容,尽管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其依然不是很明确、合理。该专业从1998年,正式被教育部列入普通高校本科教育专业目录时,其制定的目标过于宏大,起点很高,落点难以把握。虽然这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给了各高校更多的专业特色发展空间,但从长远来看,尤其在该专业刚起步的十几年里,其很容易造成如各院校办学规模扩张过大,专业定位冗杂,就业方向不清晰,缺乏统一的、科学的课程设置体系,从而造成学生、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多种不良后果。
从培养目标来看,笔者认为,本专业应更多的要为基层培养公共管理者和服务者,为社会培养具有现代化公共意识、理论、责任与能力的现代公民,其培养对象的基层性与普遍性决定了专业定位的地域性与特殊性,立足本地,为本地的社会发展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更加具体的专业定位以及培养目标,将更加有助于本专业的社会性发展,从而更快的提升专业整体形象和整体实力。
优秀教学资源较为匮乏
师资水平不高
?专业定位的角度来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落点在“公共事业”四字上,而核心是“管理”。但如今的现状是,大多数院校承担管理类课程教学的教师,在专业知识都拥有较雄厚的理论基础,但同时又极为缺乏最重要的管理实践 经验 。而纯理论式的教育与形式上的期末测验,将严重危害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也将深度影响管理类课程的内容落实以及其他专业教育的开展,从而就无法真正让学生领会到该专业的核心魅力所在。
?课程体系设置较为杂乱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是学校学院按照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教学要求,兼顾科学知识的内在动态联系而组成的各门教学科目系统,它反映的是一个专业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特点,是办好专业、实现培养目标,办出专业特色的重要工作协调支点。
如今,大多数院校普遍缺乏科学的教程编排和改进体系,尤其是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普遍的缺乏实践性与连续性。尤其是在结合自身院校优势学科方面,没有很好、具体地将学科的优势与专业定位以及培养目标等特色方面的整体形象建设详细、规划周密。公共事业管理,从根本上讲,仍属于多学科交叉性质的综合类学科,不同于具体的如教育管理、行政管理以及 企业管理 等其他专业性强的管理类学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优势,笔者认为,就在“公共”上,如何体现“公共”二字的内在课程设置优势,如何将“公共”二字的丰富蕴含与特色展现出来,这些都是该专业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中亟待突破的地方和急切需要改善的地方。
第3章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突破方向
培养目标大众化、具体化
从1999年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所大学在全国率先招收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开始,迄今为止,已有超过500多所院校开设了该专业,但绝大数院校依旧保留着1998年教育部制定的培养目标,笔者认为教育部对公管专业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过于宏大,专业设置应用性不强,在理论与现实之间留有“空白”。从长远来看,这从专业性上来看,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专业课程的实施。而从整体性来看,这也从专业认识上严重影响了该专重视的社会认可度。所以,未来这也将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角点与起飞点。
?合理配置教学资源
该专业的在校实习以及 社会实践 一直是其为人所诟病的一个重要方面,师资资源的局限也从一定方面严重影响了该专业的运用性建设。从专业性来看,管理方面的实践基地建设以及在实习过程中 管理知识 的运用一直是棘手解决的问题,但即使从态度和努力程度上来说,我国绝大数院校做的都还是不够的。同时,各院校应重视 职场 化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的教师退队,在有效控制教学规模的基础上,不仅仅要合理、有计划、针对性的将年轻的老师、教授“送出去”,也要有诚意、周期性的将已经成功的管理人才请到课堂上来,与其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真正的做到,在课堂上就有能力给广大学生提供最实际、最生活的管理经验。
重视社区化方向的转型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成熟,国家重要的“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大背景下,随着大多数的社会成员社会角色的转变,国家农转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社区形态化的生活模式已逐步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基木单位,人们在工作之余的大部分生活将在社区内进行,越来越多的政治和社会活动将由社区管理机构来组织。因此,社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与此同时,与我国城市社区的蓬勃发展相比较,社区管理机构需要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却严重缺乏,社区管理人员的学历、年龄、专业背景极其不适应需要,管理方式也严重不能满足社区群众的现代化需求。这种问题,尤其在我国西部以及绝大数二三线城市,尤为突出。
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特点,既要专又要博,既要通理论又要懂实践,表达虽简单,但挑战却不言而喻。但无论如何,一个专业的出现,究根本原因,仍是国家顺应时代发展,提升国家教育水平,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的重要体现,是国家改进革新的重要转变与发展方式。如何更理性的认识国家发展模式,如何更好的把握时代发展机遇,如何全面的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特点,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这些问题,依旧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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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EB/0L]。(1998-7-6)
[2] 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EB/0L]。(1998-7-6)
【摘要】伴随我国改革的深入发展,国内新兴领域公共事业管理还有很多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以促进其逐步成熟。而其中对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相关问题的探讨研究也是其中重要的部分。本文根据个人浅薄简介对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相关问题做了简单探讨。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 主体 探讨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我国新学科,发展至今也有将近十年时间,有发展迅速的时期,但纵观这十年总体发展而言,发现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建设到现在为止依然存在很多定位难、发展慢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认真 反思 ,认真研究,对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做出准确的认知。只有认清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才能更有助于合理设置相关专业课程以及了解我国公共事业改革途径和方向。
一、公共事业管理的内涵
1.从公共事务概念分析公共事业管理内涵
从广泛意义来说,公共事业是针对整个社会事业或者社会公众事业而言,其所有者或者主体就是社会公众。因此,我国的公共事业本质是与国际上常言的社会公共事务接近,也就是社会公共事务,均涉及到全体社会公正的生活水平与共同利益等一系列社会活动与最终结果。社会公共事务的内涵主要在社会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之内,一般社会产品又分为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两大类别。这里所指的公共产品,就是对物品及劳务的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共有,而不是任何一个人能独自享受;公共产品具有强制性、非排他性、无偿性、不可分割性的特点,私有产品则是非强制性、排他性、有效性、可分割性的产品。所谓的准公共产品,就是在具备公共产品特点的基础上,又具备一定的私人产品性质,但是总体上倾向于公共产品,例如涉及到社会公众并对整体生活质量与共同利益产生影响的营利性产品等。可见,以国际公共事务的角度出发,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最大区别就是公共性,凡是与社会公众利益紧密相关,如制定公共政策、安排制度、执行政策等事物均在此范围之内。
2.从公共事业管理出现原因分析其内涵
除了广泛与狭义上的公共事业管理概念,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研究,还应该从公共事业管理出现原因分析其内涵。公共管理事业是为了提高政府对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手段,以维护社会公平与公共利益的顺利实现而出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政府和市场二者之间已形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体系,政府倾向于人为成立、集中决策、分层管理的体系;市场则属于自发而成,分散决策、鼓励自由竞争的体系,他们均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产生影响,并相互取长补短。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已认识到市场自身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最主要的表现就是无法自发形成有序的宏观经济,不能发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公共产品质量、加强公共服务等职能,而这些缺陷,恰好可通过社会公共部。门即政府来承担。因此,政府在界定其公共事业管理职能与主体时,应充分考虑市场缺陷,给予合理干预,以确保市场经济的有序开展,保证社会公平与公共利益平等。
二、界定公共管理主体内容
经由对公共管理事业内涵大概分析之后,我们基本上对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我们认为,所谓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专门从事对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公共秩序及安全的维护并进行有效管理的行政性组织和社会性组织的总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1)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性组织,它们是掌握行政权力,承担着公共事业管理的行政职能,如承担教育事业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 文化 事业管理的文化行政部门,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等等;另一类是社会性的组织,我们通常也把它们称为类行政组织,它们承担部分公共事业管理的职能,但它们不是政府的构成部门,不掌握行政权力,如社会中的各种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城市(镇)公用事业部门(自来水、电力、煤气、公交)等等。
(2)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以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及秩序为主要职责。能不能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安全和秩序,是公共事业管理组织存在和发展的依据,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基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为社会公共生活提供直接支持和保障的管理部门才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那些起间接作用的组织(如政府办公厅等行政辅助机构),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
(3)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在从事对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组织生产和提供的过程中,绝对不允许以盈利为目的。公共事业管理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其活动实质是对社会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能像私人机构那样要以盈利为目的。公共事业管理尽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但这种管理活动也需要付出管理成本,那么这个成本费用由谁来支付?我们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有偿服务收入(按产品和劳务的成本收取的费用);三是通过社会的赞助、资助、捐赠、彩票收入等筹措的资金。
(4)工商组织、行政组织与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区别与联系。工商组织与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工商组织是绝对的社会性组织,它主要从事社会商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以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公共事业管理组织既有行政性的也有社会性的,其存在的目的是规划、组织、监督、协调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它不能,而且也不允许以赚钱为存在的目的。必须注意的是,有些工商组织也承担某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提供,但它们属于公共事业的作业层,而不是管理层,它们与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往往是业务委托关系,自然也就不能成为公共事业的管理主体。行政组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它必须责无旁贷地贯彻和执行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志,优先保证统治阶级政治利益的实现。而公
共事业管理主体,无论作为行政性组织,还是社会性组织,其主要职责不在于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利益,而在于为社会公众的社会生活提供必须的公需产品和服务,它的政治色彩已经大大降低了,比如行政性公共事业管理组织,尽管它在从事公共事业的管理过程中仍然要坚持统治阶级所确定的政治方向,贯彻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图,但它所涉及的具体事务,大量的是管理的技术层面的问题,而不是政治层面的问题。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应该具有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职能性、法制性的特征,这里不一一解说。
由以上我们可 总结 出公共事业管理具备如下特征:
第一,服务性。公共事业管理主体以实现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生活作为根本宗旨。公共事业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主体产生的缘由,就是社会公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如何使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得到最有效的维护和实现?这一点,促进了人们对共同利益的维护和实现过程进行科学规划、合理组织和有效调控,于是产生了对公共利益实现过程进行规划、组织、调控的部门,这即公共事业管理主体。
第二,公益性。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在从事公共事业的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活动过程中,都把如何代表好社会公众的利益,如何实现好社会公众的利益作为唯一的目标价值,不允许以盈利为目的,不允许以牺牲社会公众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局部的利益,这些都体现了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公益性特征管理主体的公益性特征。
第三,社会性。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社会性是指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直接从事社会事务的管理,它以承担社会职能,服务社会为根本宗旨。
第四,职能性。社会事务的复杂性、多样性、层次性决定了承担解决社会事务的组织,必须根据社会事务的性质进行专业化分工,每一个公共事业管理组织均承担某一方面的特定职能,以专业性的方法和手段,致力于特定社会问题的解决。
第五,法制性。公共事业管理组织尽管代表着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但它的产生及其活动方式不能超越于国家法律之上。
本文根据个人粗线理解,简单从我国公共事业管理内涵出发简单对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相关问题做了简单探讨。目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还在发展中不够成熟,但其学科的建设已开始受重视,已开始得到国家扶持,因而相信我国公共事业管理在政府的组织带领下会慢慢发展成熟起来。
参考文献:
电大专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浅谈服务行政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二、政府该为谁服务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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