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每年5月、11月全国、省统考,一般在考试前45天截止报名。考生可提前两三个月咨询培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关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布的通知。
2、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报名方法: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一般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当地指定报名点或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在校生一般在本校指定报名点报考。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报名材料: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考生请填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4张;
(3)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或相关职业)年限证明;
(6)不少于3000字劳动关系主题的论文一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关系协调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