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并购浪潮风起云涌,而一起成功的收购活动往往会导致巨额的收购溢价。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讲,其结果表现为巨额商誉资产(仅考虑购买法下的处理)的确认以及以后会计期间巨额摊销费用的发生,这导致许多企业在并购以后要报告巨额亏损。举例来讲:时代华纳的并购案中,140亿美元中的80%是为商誉而支付的。即使选择了长达40年的摊销期限,时代华纳每年所要注销的商誉价值仍要高达亿美元,这导致其在并购以后的第一年报告了亿美元的净损失。于是商誉资产到底要不要确认,如果确认的话要不要摊销,再一次成为争论的焦点。一、商誉是否应该被确认首先,援引70年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设计储备确认会计(这个公告要求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披露已经证实的未来可采储备的价值,为了作出披露,这类公司必须对尚未钻探仍处于地下的石油和天然气数量作出估计,而这种估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时的解释说明:企业对现有资源可能带来的未来收益作出报告,为决策者所增加的决策相关性远远弥补了估计上的不精确性所造成的影响。一定意义上讲,现代企业的竞争就是创造能力的竞争,作为核算这部分能力的价值的商誉,对于衡量企业未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可谓至关重要,因此有理由相信商誉确认所增加的决策相关性会远远弥补其估计的不精确性。因此,商誉应该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其次,资本市场的反应也验证了我们的判断。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的商誉资产价值与股价之间是相关的,并且在商誉已经摊销5年之后仍然相关。同时相关的研究还显示:报告了商誉价值的企业,其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的比率比较低。也就是说,帐面价值更接近于市场价值,这从另一个侧面支持了商誉的确认的确使得会计信息更加有用。因此,商誉资产应该被确认。最后,会计分期的本身就隐含了会计核算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精确,不确定性是会计实务随时都在面临的问题。事实上,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可以预期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与物理寿命之间的相关性将会进一步减弱,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作出可靠的估计将会更为困难,但是固定资产却不会因为计量的可靠性问题而不计提折旧,那么商誉也没有理由因为计量问题而不予确认。二、商誉资产如何被确认(一)商誉的入帐时间问题。本文认为当前只有发生并购业务时才确认商誉的价值的会计处理欠缺合理性。原因是:首先,我们都知道并不是并购活动、而是企业持续地开发创造知识产权的努力形成了商誉的价值,因此从商誉价值形成的角度来看,并购活动是一个无关事项,不应该成为确定入帐时间的标志。其次,仅仅确认并购企业的价值同时也导致并购企业与非并购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我们知道财务数据只有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时才具有决策价值,但是仅仅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包含了商誉,这一方面导致投资者利用商誉信息时更加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导致并购企业和非并购企业的财务比率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而存在显著差异。既然在发生并购业务时才确认商誉的价值欠缺合理性,那么商誉的入帐时间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按以往的惯例,应以准则或者规定出台的时间为起点,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在过渡期内选择披露商誉价值的时间。其次,从过渡期结束之日开始算起,统一规定一个时期(比如1年或者3年)要求所有企业披露重估以后的商誉价值。最后,允许企业在满足法定资产重估条件(比如合并、分立等非持续经营状态)时调整商誉的价值。这样,商誉资产的确认一方面保持了与其他资产确认原则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又兼顾了商誉资产价值容易波动的特殊性,同时也减少了随意调整商誉入帐价值以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二)商誉的入帐价值问题。对于商誉的入帐价值,我们认为应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来选择不同的方法。首先,上市公司的商誉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以最近一年(除去异常走势区间)股价的平均数代表修正后的股价,这个修正后的股价代表了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一个客观评价,可以认为代表了企业的实际价值。修正后的股价与帐面价值的差异包括两个部分:帐面资产的历史成本与现行价值之间的差异和帐外资产价值。通常我们认为帐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商誉的价值。因此,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代表了商誉的价值。这种处理方法与当前关于商誉入帐价值的确定也保持了一致性。当前会计实务是以收购价减去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认商誉价值,也就是以收购溢价作为商誉的价值。构成收购溢价一般包括两个部分:并购以前未入帐的商誉价值以及并购以后预期会实现的协同效用的价值。而这部分协同效用可以视为并购活动所引起的企业创造开发能力、竞争优势的变化,也就是企业商誉价值的变化。可见,当前商誉价值的确认,也是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帐面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这样我们就保证了处理方法的连续性。其次,非上市公司商誉的价值,以与形成创造开发能力相关的支出的资本化价值来确定。综合国外的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可以根据企业一年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市场营销活动的支出(包括广告支出等),以及为管理层与技术人员支付的培训支出和报酬(没有包括在研究开发支出中的部分)乘以各自的权数(这个权数将因行业的不同、因企业的生命周期不同等而不同)所计算的结果,再乘以一个换算系数(这个系数比照同类上市公司的商誉价值来确定),作为非上市公司商誉的入帐价值。三、商誉是否应该被摊销商誉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以后,是否应该在以后的期间予以摊销呢?美国前会计原则委员会的第17号意见书要求企业的商誉在最长不超过40年的时间内予以摊销。而澳大利亚、中国等也都要求商誉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摊销。本文认为由于如下的原因,商誉不应该被摊销。首先,商誉所核算的是企业创造和开发知识产权的能力的价值,商誉的帐面记录应该与这部分价值保持对应。我们知道,企业与创造知识产权相关的能力并没有随着时间而丧失,事实上大多数企业会随着时间而提高这部分能力,可是如果对商誉予以摊销的话,作为反映该能力的商誉的价值却随着摊销逐渐减少、消失。这违背了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原则,因此商誉不应该被摊销。其次,固定资产中关于土地等再生性资源的处理也为商誉不予摊销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先例。《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要求不对再生性资源计提折旧,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也都要求再生性资源保持帐面价值不变。实际上,企业创造开发知识产权的能力也具有持续性,可以相伴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始终,那么援引当前关于再生性资源的会计处理,企业的商誉也不应该被摊销。再次,研究与开发支出、广告投入、为管理层和技术人员支付的培训支出是与保持企业的创造开发能力密切相关的投入,那么既然目前的会计处理已经将这些支出在发生的当期就费用化了,商誉自然不必再进行摊销。最后,资本市场的反应也支持了我们关于商誉不应该摊销的判断。经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报告的摊销费用与股票回报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这或许提供了一个证据——投资者或许认为商誉并不是一项可摊销的资产。会计核算的使命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资源状况作出如实的描述,商誉所核算的这部分资产的价值能够保持持续性,那么商誉也就没有了进行摊销的理由。四、商誊资产的减值是否应该予以反映商誉价值一经确定,按照本文的思路一般要经过几个年度才重新调整,那么如果在这段时期内企业的创造与开发能力出现显著的持续下降时,企业是否应该作相应的处理以反映这部分减值呢?参照国外以及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处理规定,企业应该设置减值准备帐户。当已经有明显的迹象(比如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离职,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重大诉讼等事项)表明企业的商誉出现永久性减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而当表明商誉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者部分消失时,应将以前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者部分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
有,企业并购的风险我这有很多,。
哈哈 09高职国贸的吧 我4班的
给我邮箱,给你传一份我论文的,你自己改吧,很简单的,我用了一个小时就弄出来了.
哈哈哈 我是2班的....
论当今世界跨国并购的特点与趋势导论在近20年间,伴随着跨国公司的迅速扩张,企业并购已跨越国界,进而引发全球性的跨国并购浪潮,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研究这一新现象,对于正确判断世界经济新结构和未来趋势,藉以正确制定战略和政策,具有特殊意义。改革开放的中国正面临着跨国并购浪潮的冲击。随着外商对华投资的连年稳定增长,并购活动也已悄然开始。并购的方式有证券市场和企业产权市场上整体收购,也有协议并购和合资企业内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稀释中方股权的方式进行并购。并购的目标也从一般性企业向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发展,从零散选择转向行业进攻。面对跨国公司并购活动对中国的渗透,我国显然是缺乏充分准备的,没有相应的对策和配套的政策以及完备的法律,对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加以引导和管理。另一方面,中国自己也已成为相当大的海外投资者,对外跨国并购也取得了不少实质性进展。但是,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尚属初级阶段,如何运用跨国并购的理论,借鉴发达国家跨国并购的经验,通过跨国并购方式走出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之路,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跨国并购现象是企业并购现象和跨国投资现象的结合。就企业并购和跨国投资各自作为研究对象而言,各都有较为系统的理论,但将企业并购和跨国投资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跨国并购--来加以研究,就缺乏跨国并购中特殊性问题的系统研究。从研究的现状来看,跨国并购交易最活跃的美国和欧盟,也是研究人员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的《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杂志、《Mergerstat Survey》杂志,英国的《Acquisition Monthly》杂志等,是专门发布并购交易信息和统计数据的专业杂志。但仅仅停留在跨国并购交易数、交易量等现象的统计表述方面。其他涉及到跨国并购的研究主要表现在反托拉斯研究和竞争政策方面的,研究的角度主要是站在东道国的立场上从反托拉斯和不正当竞争的方面展开。由于跨国并购真正成为世界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经济现象时间不长,理论界对其的关注和研究才刚刚起步,故尚有许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如跨国并购在最近10几年之所以掀起高潮的动因问题?跨国并购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影响问题,如资源配置的效应问题、竞争问题、东道国的效应问题,管理问题,国际社会对此的引导、管理、协调问题等,都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并非用国内并购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简单相加的方法就能解决。鉴于以上的认识,根据跨国并购的研究现状和现有资料的实际状况,笔者在书中尝试提出这一领域研究的基本框架,并就其中的核心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本书研究的思路是根据跨国并购形成和发展的自然逻辑而展开的,即从跨国并购的历史渊源--国内并购开始,进而跨越国界而成为跨国直接投资中的一个重要方式,鉴于对跨国并购现象的理论解释既非单纯的并购理论或单纯的跨国直接投资理论所能完成、也非两种理论的简单叠加所能包罗。所以笔者尝试在重点突出并购动因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有机结合研究的前提下,综合运用系统论、决策学、世界经济原理等不同学科研究方法,通过剖析一个并购动因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都未回答的问题--跨国公司为何在跨国并购和跨国创建这两种对外直接投资方式上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前者而非后者?提出了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方法,并运用该方法分析了跨国并购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形成的过程,对世界经济、国别经济的效应,政府干预、国际协调等问题,进而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框架。在具体的内容上,按研究的专题设置,全书共分十章,其结构安排由跨国并购现状、动因、效应和对策四大部分组成:首先,本书在对企业并购、跨国并购、跨国并购的类型和方式等作了必要的概念性描述后,随即向读者展示了当前跨国并购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汹涌澎湃的画面。笔者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概括了当今世界跨国并购的若干显著特点,其中最主要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即是跨国并购方式已取代跨国创建方式而成为跨国直接投资中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点出了本书要研究的主题--跨国并购的动因、效应和对策(第一章)。其次, 就理论上如何对跨国并购动因作出解释的问题,对目前西方较流行的解释企业并购的理论(如规模经济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市场势力论、经理阶层扩张动机论、财务协同效应、股票投机论等)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如垄断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国际产品周期理论与区位因素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寡占反应说等跨国直接投资的其它理论)进行了梳理,目的是就这些理论对跨国并购现象的解释力作出评判。梳理结果表明:企业并购理论对国内并购现象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无法完整地解释并购的跨国性问题;跨国直接投资理论对跨国直接投资动因具有普遍的解释力,但是跨国直接投资包括跨国创建和跨国并购两种方式,为什么跨国公司更倾向于选择跨国并购的方式而非跨国创建方式?则是跨国直接投资理论所无法回答的(第二章、第三章)。为了回答上述问题,就有必要对跨国直接投资中的跨国并购和跨国创建这两种方式进行考察和比较。为此,本书从经验分析的角度,比较研究了跨国并购和跨国创建这两种方式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从数量对比的实证分析的角度,证明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市场经济发达程度、并购当事国社会结构的相似性程度、东道国外资政策和法律的限制程度等,对跨国并购和跨国创建的数量对比具有相关性。而这些影响跨国并购的相关性要素正是企业并购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之所以未能对跨国并购动因作出满意的解释的重要原因(第四章)。在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基础上,笔者运用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方法,以跨国公司跨国直接投资决策过程为研究起点,吸收企业并购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中对跨国并购现象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合理部分,结合运用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对与跨国并购具有相关性的要素进行了组合分析,从而较为完整地回答了当代国际直接投资中为什么越来越多地选择跨国并购而不选择跨国创建方式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跨国并购的动因问题(第五章)。再次,本书分四个层次讨论了跨国并购的效应问题。第一层次概述了目前学者们已经涉及的跨国并购效应的论述;第二层次重点讨论了跨国并购效应中的核心问题--竞争和反竞争效应;第三层次引出了世界上最大的对外并购和接受并购国家--美国对跨国并购与竞争的讨论和跨国并购的实际效应;第四层次对跨国并购的各项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证实了跨国并购对世界经济和国别经济的正面效应,同时提出,如不加以有效控制所可能导致的垄断的负面效应。由此引出了政府干预、建立跨国并购审查制度和跨国并购国际协调的论题(第六章)。最后,本书探讨了跨国并购的对策问题。第一,讨论了政府为克服跨国并购负面效应进行干预的一般理论,并重点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跨国并购审查法律与执行机构、审查门槛、审查程序、审查执行情况等内容,并对各国审查制度的共性和个性进行了评述(第七章)。第二,着重论述了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跨国并购的双边合作、欧盟超国家的并购审查制度和国际并购审查制度的基本框架(第八章)。第三,论及了我国面对跨国并购浪潮所应采取的对策问题。在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并购方面,就现状、发展趋势和我们的对策思考进行了论述。在对策思考这部分中,重点论述了三个问题:转变观念,正确认识跨国并购的利弊得失;存利去弊,做到市场调节、政府干预、国际协调三结合;立法建规,构筑跨国并购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九章)。在我国企业对外并购方面,分析了现状、预测了发展趋势、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们的对策思考。在对策思考这部分中,尝试运用跨国直接投资理论,就如何有效利用对外并购的所有权优势和提高我国先进产业的区位优势,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第十章)。本书所作的研究无疑是建筑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的,但又不乏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是:一、提出了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方法,较为完整地解释了跨国并购动因问题。这是本书在理论上的主要探索。1、 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跨国并购实践,要求从理论上回答这种现象发生的动因、对世界经济和国别经济的效应及采取什么对策等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尚无系统地解释跨国并购现象的完整理论。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在国内企业并购达到一定程度后的更为复杂的跨国性现象,其理论上的解释首先应起源于并购理论,但是,跨国并购与国内并购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因此,并购理论对跨国并购现象的解释既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书依次分析了并购理论主要流派的观点,如规模经济论、交易费用论、市场势力论、经理主义论、财务协同论等,并对这些理论对跨国并购动因解释方面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作了评价。笔者认为,并购理论的不同流派从不同的角度对并购现象作了分析和解释,有些分析和解释对跨国并购现象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因为跨国并购起源于国内并购;有些分析和解释显然不适用于跨国并购现象,因为跨国并购具有不同于国内并购的特殊性。并购理论对跨国并购动因解释的局限性首先表现在,并购理论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形成一种完整的理论体系,用于解释国内的企业并购现象。也就是说,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还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还不能全面完整地解释一般的国内企业并购的三个问题,即并购动因、并购效应和并购对策问题,所以对跨国并购解释的局限性是不容置疑的。其次,跨国并购与国内并购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而这些不同的特征并未为经济学家们在研究一般企业并购时予以考虑进去。最后,许多企业并购理论大都形成于70年代以前,而跨国并购直到80年代后期才作为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显著特点而引起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跨国并购的影响等问题是传统的并购理论所无法解释的。2、既然并购理论对跨国并购现象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那么,换一个角度,跨国并购作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其动因和效应问题能否从跨国直接投资理论中得到满意的解释呢?本书为此对跨国直接投资理论的主要流派如垄断优势理论、国际产品周期理论与区位因素理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寡占反应说以及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发展的动因理论作了分析。国际经济学界对跨国直接投资动因的几种代表性学说,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跨国直接投资动因问题,回答了跨国公司为什么要跨出国门进行直接投资(包括创建和并购)的问题。但是,这些理论并未进一步区分跨国并购方式或跨国创建方式的动因分析。而本书主要论述的是跨国并购,自然要求进一步阐明在国际直接投资中,为什么跨国并购取代跨国创建而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趋势?对于这样一个问题,目前尚无令人满意的解释。跨国并购和跨国创建是跨国直接投资的两种方式,各有其优点和缺点,通常也可相互替代。但在不同的跨国公司自身要素和外界各类经济要素的影响下,对跨国直接投资的选择会出现明显的倾斜,相互替代的程度也会明显降低。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当前,跨国并购方式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保持有利竞争地位,而更乐于采用的一种跨国直接投资方式。这种趋势还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在国别领域内的进一步拓展、全球投资自由化进程进一步深化和投资政策、法律的国际协调进一步加强等因素得到强化。3、跨国并购作为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需要理论界在并购理论和跨国直接投资理论基础上再向前迈出一步,对跨国公司为何在跨国直接投资中更乐于选择跨国并购方式予以理论上的回答。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方法就是这种背景下诞生的。跨国并购的要素可以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作不同的分类,如宏观要素和微观要素、经济要素和法律要素、理论要素和产业要素、国内要素和国际要素、并购方要素和被并购方要素、决策要素和选择要素等。鉴于本书的目的是对跨国公司为何在跨国直接投资中更乐于选择跨国并购方式予以理论上的回答,故笔者更多地是从影响跨国公司在跨国直接投资两种方式(跨国并购和跨国创建)中进行选择和决策的要素方面进行组合分析。由此,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主要包括需要层次论、外部刺激论、动机强化论、选择偏好论、制度安排论和相关要素影响论等。(1)、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需要层次论分别验证了跨国直接投资理论中优势论说(通常是基于最高的需要层次而形成跨国并购的动因)、反应论说(通常是基于中间的需要层次而形成跨国并购的动因)和发展中国家跨国直接投资理论(通常是基于中间或最低层次需要而形成跨国并购的动因)在一定范围、一定阶段的适用性,同时也揭示了这些理论的片面性,即在非特定范围和阶段中的不适用性。(2)、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外部刺激论运用世界经济原理,描述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以及这种进程和跨国并购现象的相互作用过程,证明了跨国公司对外并购的内在需要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潮流的,是有利于世界资源优化配置的。(3)、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动机强化论从并购和创建两种选择方案的外部决策因素的角度,论述了在当代世界背景下有利并购选择的因素越来越多且影响力越来越大,以致于选择的平衡被打破,两者的可替代性不断地被弱化。从而对跨国直接投资诸理论没有回答的问题--为什么在跨国直接投资中越来越多地选择跨国并购方式--作了回答和解释。(4)、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选择偏好论在动机强化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了市场寻求型具体动机、出口导向型具体动机、资源寻求型具体动机、技术寻求型具体动机、效益寻求型具体动机等扩张动机不适宜选择创建方式而更适宜于通过并购的方式来满足动机的需求并实现既定的目标。显而易见,动机强化论和选择偏好论证明了在当代世界背景下,跨国公司在确定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提下,选择并购方式是最优选择,而选择创建方式则是一种在遇到外部障碍时的次优选择。(5)、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制度安排论重点阐明了东道国公司制度、产权交易制度、证券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等对跨国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最终的决定性作用,进而也回答了为什么跨国并购在发达国家之间已居绝对主导地位,而对发展中国家所进行的跨国并购比例很小等问题。(6)、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相关因素影响论则对跨国投资方式选择的最后结构具有相关影响,但并不起决定作用的一些因素作了论述。例如,欧美之间的跨国并购为什么如火如荼?而欧美与日本之间的跨国并购却相形见拙?西班牙为什么偏好于在南美地区实行跨国并购?这些问题光用制度安排论来解释是很难自园其说的,但结合社会结构、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企业理念等相关因素进行解释,就很容易引刃而解。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中的各个部分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跨国并购的动因,但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组合起来,才能较为完整地解释跨国并购的动因,并避免分析的片面性。同时,跨国并购要素组合分析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容纳性很强,一些主要的跨国直接投资的理论流派程度不同地在该分析方法中得到体现,并从某一个角度的论述来支持该分析方法的完整性。二、验证了跨国并购对世界经济和国别经济的正面效应。这是本书在实证分析方面的主要探索。1、跨国并购对世界经济的正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1)、跨国并购在世界范围内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在从本国经济条件上形成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产品的交换是基本的和首要的形式。要素的国际流动是比商品的国际流动更高级的形式,它可以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和更优化的资源配置,这就是跨国并购的经济意义。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企业必须在世界范围内安排生产和销售活动,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在更大的范围流动,促进了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被迫加入到竞争行列,使世界资源能更有效地利用,生产成本下降,服务得到改善,新技术更快地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和传递,最终收益的是全球的消费者。(2)跨国并购对推动全世界范围内技术进步的效应也是非常明显的。据经济学家估算,科技进步在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在20世纪初为5-10%,70年代超过50%,目前已高达70%;20世纪后半期,产品中科技含量每隔10年增长10倍。而科技进步的关键因素是各类优秀人才的集聚和R&D费用的保证。在跨国并购中,尤其是在大型或超大型的跨国并购中,较好地找到了这两个问题的结合点,并购性的联合,既有效地利用了被并购企业的技术人才,又由于规模的扩大,使高昂的R&D费用被分解分散,降低了因竞争激烈和产品生命周期缩短而导致的投资风险。跨国并购所产生的这一效应,是创建方式所无法替代的。(3)、通过跨国并购方式向缺乏这些要素的市场溢出所有权优势,有利于跨国公司通过所有权优势的扩张利用获得收益,同时有利于提高东道国该产业的生产力,因而对世界经济是有利的。(4)、通过跨国并购,提供外国管理人员和管理技能会给东道国带来重要的利益。首先,这些都是东道国缺少的要素。企业家经营能力和熟练管理人员的进入,将改善当地经济的管理水平。受过训练并在跨国企业担任管理财务和技术职位的当地人,将有助于促进当地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提高,同样,跨国并购对当地的供应者和竞争对手,还可能起有利的示范作用。2、对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并购接受国--美国的统计分析表明:跨国并购和外国竞争对美国带来的正面效应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为:(1)、跨国并购对美国的就业效应。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的研究报告,到1995年底,外国在美国的全部非银行机构雇佣人数增加到493万。在这些就业人数中,90%以上是通过跨国公司对美国企业的并购而提供的。可以认为,如果没有跨国公司并购美国公司,会有许多工人,特别是蓝领工人失去工作。。(2)、跨国并购对美国的输血效应。从80年代开始,美国国内储蓄率一直偏低,但在此期间美国国内投资率却没有下降。研究表明,其主要原因是以跨国并购为主体的外资流入,弥补了美国国内储蓄与投资间每年约1000亿美元的缺口。可以认为,如果没有以跨国并购为主体的外国投资的大量涌入,就不可能有80年代美国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3)、跨国并购对美国的溢出效应。外国公司对美国公司的跨国并购也对美国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进步作出了贡献。美国商务部发表的一些统计资料表明,整个80年代期间,有关技术转移方面的情况,始终呈现这样一种模式:技术输入多于技术输出。从90年代最初几年的情况看,这种模式仍然没有改变。美国经济专家分析说,商务部在技术转移方面的数据所揭示的结果是符合逻辑的,因为这些机构的外国母公司通常在技术上尽力支持这些机构,以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在美国市场上参与竞争,而这些母公司往往拥有一定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这一结论也符合一般的外国直接投资理论,即包括技术优势在内的垄断优势导致跨国直接投资。(4)、跨国并购对美国的竞争效应。在跨国并购的竞争压力下,美国公司被迫重新制定公司战略。例如,目前美国化学公司一般都将10%的销售收入用于研究和开发,许多技术项目的投入超过1亿美元,有的甚至高达数10亿美元。3、有关跨国并购与国内并购的实证比较分析表明,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的股东在跨国并购中获得了更多的利益。对美国《合并观察》杂志1970-1990年各期中的有关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后发现,在外国公司并购美国公司的平均购价及溢价水平分别与同期发生在美国的所有并购实践的平均溢价水平进行比较方面,除了 1985年以外,每年外国并购者都支付了比所有并购活动平均价值更高的平均价格。由于人们预期并购后目标公司的经营效率会提高,恢复了公众对目标公司的信心,提高了目标公司的市场价值。而人们的这种预期又取决于外国并购者的所有权优势,即所有权优势越显著,其并购后的协同效应、资源优化效应就越明显,人们对并购后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就越看好。4、有关跨国并购综合效应的实证分析也肯定了跨国并购的正面效应。美国哈佛大学理查德.凯夫斯教授和加拿大经济委员会官员约翰.鲍德温联合撰写了一篇《跨国公司在加拿大的并购活动》的文章 。该文论述了跨国公司在加拿大的并购活动及其与国内并购的不同,并从经济分析的角度,探讨跨国并购与国内并购的不同效应。他们收集了1970年至1979 年间跨国并购与加拿大制造业内部并购的资料并作了实证分析比较,总的来说,跨国并购对世界范围和并购当事国经济的正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实证分析证实了跨国并购在资源配置、有效竞争、社会经济福利、股东财富等方面的正面效应。跨国并购审查制度比较完善的一些国家允许绝大多数外国公司并购本国公司的现象,也充分说明,跨国并购对其国内经济具有积极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跨国并购的效应在市场结构不同的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市场结构相似的国家间的跨国并购,其正面效应的程度就相应高一些,而市场结构不同的国家间的跨国并购,就可能出现效应的不同走向。当然,跨国并购的负面效应也是不可忽视的。通过跨国并购追求垄断、获取垄断利润是跨国公司的天性。垄断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浪费,社会福利的损失和社会效率的降低。但是这种负面效应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市场的自我调节、政府的干预、国际组织的协调以及这三种力量的有机结合,在跨国公司通过跨国并购追求垄断地位的道路上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首先,同资本的流动呈相同方向,跨国公司的整体要素也总是向利润高的地区或部门流动,一旦有跨国公司通过跨国并购在某一东道国或某一产业内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那么,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就会有其他的跨国公司去追求这种超额利润,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竞争局面。所以,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至少具有一部分遏制垄断、促进竞争的调节功能。其次,政府为了保证本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化,趋利避害,会对跨国并购所可能导致的垄断倾向进行干预,以引导跨国并购的正面效应,控制跨国并购的负面效应。再次,鉴于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其所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正越来越受到国际规则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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