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概念,实际上是要素创造财富(使用价值)论;其中之二是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其关键是混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总之,这些论点把劳动力等同于一般生产要素,把劳动力拟物化,而且把生产要素参与财富创造的过程等同于创造价值的过程,这样就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剥削和雇佣劳动的本质。 与上述理论不同,剩余价值理论透过物的关系,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认为,劳动者具有物所不具备的适应人类需求改造自然的能力。除了偶然的巧合,物本身不会按照人的愿望自动给人类提供财富。从这意义上讲,财富是劳动者创造的,不劳动者对财富的创造没有贡献。这就突出了劳动和劳动者的作用,提出了超过劳动者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是剩余价值的概念,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问题。显然,与剩余价值概念相联系的一个重要经济现象是剥削。马克思利用剥削这个词是指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剩余劳动的榨取。阶级社会的特点是,统治阶级控制着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使被统治阶级必须用部分劳动时间为统治阶级生产必需品。因此,阶级社会内的分工必须以榨取剩余劳动,即超过劳动阶级本身生产必需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为中心。事实上,正是被统治阶级在为统治阶级的再生产而劳动着,从而也就是为最终实现他们被统治的再生产条件而劳动着。所以,作为对剩余劳动榨取意义上的剥削,是阶级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就具有上述一般属性。它是一种阶级社会,其中资本家阶级的统治建立在对大量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控制基础之上。工人阶级的生产资料被完全剥夺,他们一无所有,不得不依靠为资本家阶级劳动而生活。但由于工人的剩余劳动采取了剩余价值的形式,所以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关系几乎完全被商品交换关系的表面现象所掩盖。乍看起来,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易是完全公平的。前者出卖劳动力,后者付给一定的工资,双方同意后就成交了。但这一阶段完成后,我们所看到的就不是自由和公平,而是进入了“生产的秘密角落”,这里隐藏着人们现在已经熟悉的剩余价值理论揭示的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剥削。剩余价值理论创立的历史功绩在于,“不论是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或是社会主义者都企图对这个问题作出有科学根据的答复,但都徒劳无功,直到最后才由马克思作出了解答。”(恩格斯,中译本,1972,第3卷,第42页) (二)“雇佣8个工人”数量假设揭示了资本的历史演变轨迹 为说明资本主义剥削剩余价值的存在条件,马克思假设过一个关于“雇佣8个工人”的例子,并用这个例子说明典型的资本主义剥削要有一定的雇工规模才能进行。这个例子的具体内容是,假设有一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么他每天只需要用8小时的劳动时间再生产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即可。但是后来他花了较少资本雇了两个工人,各让他们每人每天干活12小时,这样,雇工就一共干了12×2=24(小时),结果两个雇工各用8小时(共16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养活自己,剩余的8小时的劳动产品使原来的那个雇主过着和雇工一样的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雇主进行生产的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还不是增加财富。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剥削是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而且资本家的生活要比工人好,就需用全部时间用于剥削活动,所以为了进行典型的资本主义剥削,上面提到的那个雇主就必须付出更多的资本,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和雇佣更多的 论文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