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追影子的人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月亮是望而却步,六便士随处可见。有多少人只是看月亮的崛起,和六会继续追下去的土壤。”
初次学习拿起《月亮与六便士》,领教这句颇耐人寻味的句子后便一头扎进书中的世界。书中的画家可以拥有一个不俗的收入,可也就是突然出现消失在人海里,放弃继承爵位,放弃社会稳定发展优越的生活,一意为了追逐他对画画的热爱。
起初我还以为他是个偏执的疯子,谁给生命以达到追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然后我可以我想:月亮是一个理想,一个目标,和六便士的生活。世界一心只顾便士无数人:厌倦工作的父母,学生被埋刻苦钻研,工人的屈辱......有多少像他这样的,尽管六便士,以追逐与闪闪发光的银色月亮点缀?便又文章想想这对艺术家肃然起敬。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文字诙谐机智,画面栩栩如生,我几乎可以透过它们看到衣冠不整的男人们用廉价的油漆画着大多数人不喜欢的画。
但冷静下来细化。地板将有六个土壤,只有画家抬头看见月亮。屈从于生活,苦苦寻找他的一生下来便士是伟大的几个人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命运。尊敬的追求当然理想,但安逸的生活的选择并不可耻。正如书中所说:“成功将取决于你传授什么生命以意义,这取决于你认为什么样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个人责任。”
想到我们这里,我合上书本,继续解着烦琐的数学题,继续同千千万万的人进行争夺着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在自己空闲工作时间,偶尔可以抬头就是看看月亮。
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有时候,是来自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
谁会在人到油腻中年时开始追逐儿时的幼稚梦想?谁会抛妻弃子一走了之丢弃所有情感而不顾?谁会用豪华都市温暖家居去换风餐露宿流离失所?如果现实中问这个问题,应该只会得到一个答案:要么傻子要么疯子!
梦想是什么?多少人在走出幼稚园后就再也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每个人都在争取上父母眼中的好学校,找朋友眼中的好工作,娶(嫁)大家认为的好老婆(老公)。生活长河拖着每一个人有条不紊的游荡着,或平稳或波折,或高贵或平凡,却都是过着别人评价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毛姆描写的主人公却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他反抗舒服的平庸,残暴的拒绝感情的束缚,他不想取悦别人也不想被别人取悦,他不想可怜别人更不想被别人可怜,冷血、自私、残忍用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不是如此,他又何以自处,何以慰藉自己无处安放和燃烧的灵魂?
我们可能不需要用这样极端的做法去放弃妥协,可是我们至少应该学着遵从和爱护自己的内心。纯粹的、原始的、简单的并不比豪华的、装修的、复杂的低级。爱是纯粹的也是复杂的。
情节虽叨絮却真实,情感虽激烈却细腻,在别人令人惊诧的故事里,读者也许可以更透彻,如同最后草屋里那凝结一世通透的画作,在一团热火里舞蹈而化为永恒!
我很久没见过月亮了,手机将我的夜晚霸占的严严实实,不过今晚我有点话不吐不快。
以前我时常醉心于麻将,大学时跟我的朋友们几乎天天“血战”,甚至经常逃课去占位置,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麻将馆,外面还得有几个台球桌……
毕业后我们分道扬镳,最想浪迹天涯的我无奈回了老家,待我再次与新朋友们坐上麻将桌的那刻,我就感觉到我的麻将瘾不知何时消失殆尽,那一刻其实我有些慌乱,至于为什么慌乱却不知道,直到有个朋友突然问了个问题:你们如果不做老师,还能做什么?
“我的专业是商务英语,可能会从事外贸,我在大学时参加过学校的产业园,我觉得电商行业也不错,我还可以写东西,很多地方招编辑,我对这方面兴趣比较高,我还可以做美甲!”r我只记着我说的'话,其他的人的我丁点也想不起来,又或者她们什么也没有说。
虽然我嘴硬的说了那么多,但我明白哪有那么容易,就算我说的都成立也不过是从最底下的做起,广而不精从来都是我最大的缺点,死要面子也是我生活的原罪。
许是日子太无聊,我打算跟自己玩个游戏,这个游戏叫“五年”,就是以五年为期限,完成叁个我,我赋予了每个我名字和标签,希望五年后这三个我都可以在各自的领域有所成就。
等我27岁时我会再来留言,看这个游戏结果如何。
作者塑造了一位圣人,借助他人的描述刻画了主人公的形象。
从平凡到超凡,十全十美来描述他是不合适的,他缺失人性,没有感情,甚至有些冷血;但他为了心中的月亮,不为感情、地位、虚名所困。
追寻自己的内心,用自己的内心感受心灵的故乡,最终在一座孤岛上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在这里,他竭尽所能,用绘画表现心中的月亮,那是一种对美的极致追求,是一种对美的本源的刻画,荒诞而又震撼。最终他做到了,触摸到了心中的月亮。
从个人层面讲,斯特里克兰实现了超凡,完成了自己的追求;从社会层面讲,斯特里克兰推动了绘画史的发展;从朋友家庭的层面讲,斯特里克兰不是一个好丈夫、好朋友。正因为如此,反而真实。
读到中途,仿佛自己就是斯特里克兰,即欣喜又恐惧。欣喜自己有时候会出现同样的感觉,那是看到了浓雾后月亮的欣喜;同时也很恐惧,恐惧到最后人性是否会慢慢的缺失。或许艺术的魅力之一就在于,它能深挖我们内心最原始而又想逃避的冲动,磨去了种种掩饰,使我们能正面自己的内心,至于最终的选择,全靠个人。
月亮好,还是便士好,只有自己明白。
满地都是便士他却只看到月亮。
如果有哪位作家,读他的书便仿佛真切地与他对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毛姆。每每读他的书,都像有人拿一把大铁锤敲击我的灵魂直到它脱离我身体的桎梏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审视我窥探我拷问我。这种灵魂震动的感觉让我清醒让我震惊让我窃喜也让我迫不及待想要读完一本书。
1、命运是多么神奇的东西,当你或者体面的生活儿女双全家庭美满畅享未来宁静安详的岁月时,你神奇般地被命运击中,从此开始了抛弃过去没有历史的“朝拜之路”。
思特里克兰德在他生命的前四十年就过着这样世人眼中的舒坦生活直到他水溺在艺术这片池塘里。仿佛一切突如其来……
2、故乡,从不是你出生的那个地方。有些人被随意丢在一个什么地方出生成长,从孩提时代就已经非常熟悉的一条条蜿蜒的小路,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旅途当中的一个客栈。他们,一直在思念且寻找一处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家乡。如若找到与他们而言便是得天独厚。
3、大多数人是被枷锁束缚住的,功名利禄就是隐形的最有力的锁链。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放弃名利,远离世俗,与世无争,难道就是没有追求?相反,做一份体面的工作,年入百万,娶一个漂亮老婆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了吗?我从来不相信路,我只相信我自己的心。
其实一开始读这本书,不太读得懂。现在终于明白原来艺术力量可以如此之伟大。斯特里克兰一开始给我的印象就是不负责任,坏脾气,不务正业。但是在读到后面斯特洛夫的妻子为她倾心,为了她去自杀,我就在想,可能他身上确实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有一种气质在深深吸引着她。后来她死后,他依然继续逐梦,到了马赛,过着仍然是打一段时间工,画一段时间画,永远都是在充饥。他对于生活品质根本就没有什么追求,胡子邋遢,衣衫褴褛,可他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坚持不住的画画。后来他遇见了阿塔,那个一直深深爱着他的女人,她把他带到了世外桃源,在那儿他可以专心作画,那个地方对他来说那么那么合适。于是他一生中忙忙碌碌的奔波,在这儿他终于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找到了月亮,所以他一直坚持在这创作。
尽管最后他得了麻风病,他依旧笔耕不缀,在死前完成了艺术之作。他毕生追求的东西,始终是最初的想法,他坚持了一生,尽管会被误解,甚至被嘲笑,可是他无所谓,只要他觉得是正确的,他就一定一定会坚持。他最后依旧骄傲的毁掉了自己的杰作。他从来都没想过用自己的画赚钱,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完成,想追求内心深处的那份宁静。我对他的态度,由一开始的厌恶,到现在深深的敬佩。他可以用一句话形容: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懂。由衷敬佩他
这部书与其说是毛姆为纪念高更而作,不如说是毛姆对高更的思想和性格探索的结果。导读中说,这部小说曾经被诟病失实,其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性格与高更不符。要是这么认识,我觉得就大大的误读了作者的立意,如果作者是为高更立传,不如直接用高更的名字,为何还要以斯特里克兰出镜。
毛姆与高更在现实生活中恐怕是没有交集的,但毛姆非常欣赏甚至迷恋高更的作品,当他欣赏这些画作时他深陷于高更的精神世界,并透过这些画作所表达的精神诉求和高更的个人经历,他慢慢的解读出他想象中的高更,也就是书中的斯特里克兰。
一部好的作品是能让欣赏者感受到创作者的精神世界的,无论是强烈无法抑制的热情,还是冷静客观的解读,都让欣赏者忍不住想从精神上的共鸣进一步去探索更深层次的人性。高更的作品让毛姆看到了画中的高更,同样毛姆的作品也可以让我们读出书外的毛姆,这绝不是一部通俗小说可以做到的。
至于书评的四星,而不是五星,并不对作者的写作技巧或理念不完全认可,而是因为书中主人公的性格塑造不够完整。当然,这是因为作者本来就是从画作解读人物的原因造成的。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一位亲爱的书友,她以辩证的态度,和我讨论这本书,她认为精神是建立在物质上的,当然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感谢她吐露心声,对我敞开心扉,让我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作者是不是这样想的,月亮代表灵魂,六便士代表物质。怎样你才会抬头看天上的月亮,而不是弯腰去捡六便士,当然是精神达到一定高度,物质也有一定保障,这才成为可能。有些人满脑子的指梦为马,浪迹天涯,用我爸的话来说,就是特么吃饱撑得,所以我不敢和他说我想怎样怎样。毕竟在他生活的年代,物质极其匮乏,追求物质是更重要的事。如果他满脑子都是浪迹天涯,估计我早饿死了[偷笑]
这两个的追求,就像计划生育一样,要宏观的去看待,有些国家鼓励早生多生,我们国家就是少生优生幸福一生。为什么会有差异性,就是目前那种对发展更有利。
在这个物质充盈的时代,很多人有了所谓的精神追求,去浪去旅行去寻找自己,在这个浮躁快节奏的社会,我鼓励人们这样做。倘若社会大都是一堆这样追求的人,一些读书人就会倡导追求物质的生活,作者就是在自己优秀作品里去注入倡导超越当时社会状态的人。没有人能说那种好,那种坏,就是作者的观点去引领我们思考。就像计划生育,我国是为了降低人口生长,一些国家是提高人口。
总之缺啥补啥吧!我目前的状态,会抬头看看月光,也会弯腰捡起这六便士,就像我爸不想把我饿死一样。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毛姆对女性存在着偏见,但是仔细想想就大部分女性,写的还是一针见血。早期不明白为什么斯特里克兰非要抛弃家庭才能追求理想,严格意义上这两者并不冲突。
斯特里克兰夫人失去斯特里克兰绝望过后能坚强面对生活而布兰琪则绝望到自杀,人之间真是相差太大。最困惑的是布兰琪在斯特里克兰来之前和德克可以说是相亲相爱,相濡以沫,而斯特里克兰来后却完全是相反的,难道说他们之前的表现出来的爱都是假的,都是布兰琪虚假的表现?
最可怜的是德克,但是最富有的也是德克。他的善良、热情、仁慈、富有同情心…,他对布兰琪说,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是个天才画家才把他接到家里照顾,而因为他是一个人。超感动,他是本书的超级大好人。
斯特里克兰不善言辞,不遵照社会规则行事的怪人艺术家。我个人觉得爱上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是可悲的,强行介入他的生活是不值得同情的。我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但是敬佩他,如船长说的追求美,他为了追求心中的那份美可以抛弃一切、放弃一切、摒弃周围一切。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在外,好像成了不得不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不喜欢。毛姆用词很准确,句子也很优美,但是他像任何一个西方作家一样,讲故事啰里啰嗦,每个不相干的甲乙丙丁胖瘦美丑也要用心描述,让人看着厌烦。主人公也不讨喜,甚至真实的有点讨厌,这大概是毛姆最想表达的东西吧,那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在四十多岁放弃稳定的工作和和谐的家庭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梦想里去。
斯朱兰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从英国走向巴黎。在巴黎他拆散了朋友婚姻,带着德克的妻子住在德克的房子里。逼死德克妻子之后去大溪地,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他对女人的要求就是,不要烦他,为他做家务,挣钱养他。道德在他身上完全起不到作用,除了他自己的绘画,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对他产生一丝一毫影响。
斯朱兰是幸福的,固执而专注的人都很幸福。他能完全放下前半生经营的大多数人都会过着的平淡生活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这种魄力和固执,没几个人能做到。他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这个世界的道德观,除了画,他对什么都不关心。这种超然境界,恐怕一天工作24小时的最工作狂人也比不上。
也正因为他的固执和专注,使得他的画无与伦比。
一个固执的人想走到终点,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
中年人勇于追求追求梦想的决心是令人佩服的,有好多人二十出头就丧失了进取心,以过上平庸的日子为荣,这样的例子社会上很多,我身边也很多。但我总体上不喜欢斯朱兰这个角色,他勇于追求梦想的源泉并不是什么优秀品质,而是他的自私和傲慢,所以他才会抛妻弃子、对救命恩人反咬一口,旁人在他看来都无足轻重,艺术家的特立独行可以被广泛接受,但是斯朱兰已经属于道德问题了。
作者用月亮代指梦想,六便士代指现实生活中的琐碎,我觉得斯朱兰的月亮一点也不漂亮,他窘迫到一便士也没有时也并不值得可怜。我觉得作者在开头结尾描述众人以及斯朱兰妻儿的反应还有别的用意,一个本来恶评如潮的人,名声大作后声誉大反转,最痛恨他的人也不得不以他来装点门面,他过往的种种不是全成了无足轻重的瑕疵,甚至被当做特立独行。人们佩服有大成就的人,但大多数人既没有这些人的天赋和机遇,又不肯像这些人一样肯忍耐寂寞苦心孤诣,反倒把这些人的瑕疵当做成功的要素,似乎这是不为多数人知的又很容易具备的成功品质。斯朱兰的瑕疵乃至道德问题,就是这样被当时的人们人们有意无意忽略了。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高中的时候,经常听老师讲《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我也觉得很smart,直至自己读完,才发现,这是一个很平凡的追求理想的故事。可是,细想起来,它又会给我很多启发。
故事情节大概这样:人到中年的男主人公,放弃体面的证券经理的工作,偷学画画,抛妻弃子,爱上朋友妻,远隔重洋,重组家庭,得病死去,画作自毁……
厌恶斯特里克兰的冷默与无情,可我又对他的毅力和那高尚的孤独的灵魂如此钦佩。我欣赏他是一个艺术家,而同时我又怜悯他不能当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他是如此的可怜,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没人明白,最后通过一种极端且是自我毁灭的方式去表达自己想法中那时时刻刻困扰着自己的东西,当表达完了,自己却已经毁灭了,留下的,是后人的哀叹,我想,后人不会有多少人会模仿他的生存方式,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是普通人……
可说到底,我没办法做到他孤独的时候还依旧喜欢自己的东西,喜欢的东西不被碎片化,一直专研与学习并坚持自己喜欢的一件事情,真真切切地享受着孤独,这也许就是一个高尚的灵魂最好的佐证。这本书给予我最大的感悟也就在这里。
《汤姆叔叔的小屋》、《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月亮与六便士》、《灿烂千阳》、《汤姆·索亚历险记》、爱丽丝·沃克作品《日用家当》、《秀拉》、《杀死一只知更鸟》、《雨中的猫》、《人鼠之间》、《绿山墙的安妮》、《董贝父子》、《白鲸》、《白牙》、《鸡蛋的胜利》、《理智与情感》、《雨中的猫》、《黑猫》、《黑暗的心》、《猫的摇篮》、《消失的地平线》、《柏油娃娃》、《达洛维夫人》、《最蓝的眼睛》、《七角楼》、《庭院中的女人》。
来自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00字(通用8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00字(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想要月亮,可给你六便士又嫌少。——题记
作者说这个标题是他随手起的和主题无关,但我觉得这个标题起的太妙了。在无数的选择中,是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去捡六便士,这两个选择也直戳新闻人的胸口,是理想还是现实?
书中的斯特里克兰德和挣扎的凡人不同,他转身追寻理想再也没有回头,可以说是荒诞的可笑的。一个毫无绘画基础四十岁的中年大叔执意作画,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家庭以及安稳的工作。
他在乎成名么,不,他根本不在乎。他所有的钱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画画,甚至连生理欲望被他厌恶。他只想要内心的宁静。他被讥讽,被唾弃,可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新闻理想新闻真实,新闻人挂在嘴边的东西,哪一个人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绝对做到?最初选择这条路靠着的是理想,支撑走完却需要面包。所以,是不是最后都会向生活妥协,但这本书就是要告诉你,可以反抗生活。
我想如果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他的画没有出名,那么就是一场悲剧,可即便他死后变成了瞩目的画家,那一把被他安排的大火烧光了他所有画作,依旧是一场悲剧。所有可能的传世经典都注定湮灭,但世人的评价他才不在乎。
书里我最喜欢这样一段话。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希望做新闻人的我们,在月光下更孤独勇敢。
一开始读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慢慢觉得有点像《围城》。后来一查说钱钟书受过这部小说影响。不知真假。起初读《围城》的时候一直哈哈哈,为钱老文笔和智慧折服,同时暗自感叹刀子下得真准切中要害。同样,毛姆文字幽默犀利甚至有点刻薄,揭露人的矛盾以及复杂性。两年前我曾读过英文原版,心浮气躁,被杂事干扰,半途放弃。如今阅历稍涨,比两年前能更深地体会作者。但是感觉作者对女人和物质的态度略偏激。
梦想,现实,欲望,婚姻,自由,似乎熊掌和鱼不可得兼。会间歇性迷茫,但其实大体上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抱有美好期待。虽然偶尔也会怀疑,但很庆幸自己是个俗人。
记得当年高考作文是雷抒雁的一首诗《星星》,题材不限。一个17岁的姑娘,眼里全是星星,哪里见过灰尘和石渣。所以考完我就完全不记得自己怎么凑了800字在那张作文纸上,这首诗却是深深记下了。如今,如果说时间给了我点什么的话,那就是我眼里还有星星,但是内心却明白星星除了发光上面也会有坑坑洼洼,就像即使忙碌地在地上捡六便士,我还愿意时常抬头看看月亮。
仰望星空的人,总以为星星就是宝石,晶莹、透亮,没有纤瑕,飞上星空的人知道,那儿有灰尘、石渣,和地球上一样复杂。
我很久没见过月亮了,手机将我的夜晚霸占的严严实实,不过今晚我有点话不吐不快。
以前我时常醉心于麻将,大学时跟我的朋友们几乎天天“血战”,甚至经常逃课去占位置,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开一家麻将馆,外面还得有几个台球桌……
毕业后我们分道扬镳,最想浪迹天涯的我无奈回了老家,待我再次与新朋友们坐上麻将桌的那刻,我就感觉到我的麻将瘾不知何时消失殆尽,那一刻其实我有些慌乱,至于为什么慌乱却不知道,直到有个朋友突然问了个问题:你们如果不做老师,还能做什么?
“我的专业是商务英语,可能会从事外贸,我在大学时参加过学校的产业园,我觉得电商行业也不错,我还可以写东西,很多地方招编辑,我对这方面兴趣比较高,我还可以做美甲!”r我只记着我说的话,其他的人的我丁点也想不起来,又或者她们什么也没有说。
虽然我嘴硬的说了那么多,但我明白哪有那么容易,就算我说的都成立也不过是从最底下的做起,广而不精从来都是我最大的缺点,死要面子也是我生活的原罪。
许是日子太无聊,我打算跟自己玩个游戏,这个游戏叫“五年”,就是以五年为期限,完成叁个我,我赋予了每个我名字和标签,希望五年后这三个我都可以在各自的领域有所成就。
等我27岁时我会再来留言,看这个游戏结果如何。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被这句话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全是却没有这句话,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评论家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的评论,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作为下一本的书名,而我则是因为这句话认识了斯朱兰。
斯朱兰,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斯朱兰非常憎,但我们仍觉得他很伟大。”因为热爱,因为着魔,因为本能,他抛弃了一切,急速脱离原本幸福平稳的常人生活轨迹,猛烈地冲撞向未知的艺术领域。他风餐露宿,衣衫褴褛,恶疾缠身,在艺术的殿堂门口撞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为他很可怜?想要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无情麻木地对待周遭的环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烧在了那挥动的画笔下五彩的颜料里吧,他就像活在梦里,现实于他无足轻重。
因此,作为一个庸俗的时刻被“良心”监督的社会分子,我即鄙视斯朱兰的荒诞行径,冷血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他勇于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月亮,不顾一切的果断与坚决。如果说,艺术的最大妙趣在于艺术家的个性与生活,事实也大多如此,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性怪诞孤僻,经历种种痛苦与不幸,幸福与快乐永远与他们无关,他们是异类,是孤独者,是凭借着本能去倾注所有的热情疯狂痴迷着艺术。
月亮很美,孤傲而冷清地挂在高空,可惜我要俯身去捡那六便士了。
这本书是真正“读完”的一本书,自己一个人在压抑的房子里,在喧闹的城市旁边,发出声音,用录音机记录,感受主角的那份不羁放纵。
城市笼罩在嘲晣雾气,灯光在失去,占满天的星坠落在屋顶,无奈在枝头上得意的很难听。
想起大二寒假在回家的火车上,窗外,一望无际的麦田在黑夜中陷入深渊,高高挂起的残月倒映着远处城市霓虹灯的冷光,在嘈杂之中,在节奏之下,远离沈阳的陌生与流浪,拥抱家乡的自由和归属。那种感觉大概就是追寻内心最向往,用最急切的脚步,不顾世俗与刚认识的朋友,不顾感情或按部就班的生活,回到最渴望的地方,用一天宅,一场球,两杯酒,几里路,用最自由的形态来诠释对未来的放荡不羁。当然这与主角的经历相比,太过肤浅,但是沿途的心情大概和那幅画一样。
那画面荒诞奇幻,是创世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什么的吧?是对男女人体美的礼赞,是对大自然的歌颂,崇高而漠然、优美而残忍,似乎让你在恐惧中感受到空间的无垠、时间的无尽。那些赤身裸体的男女,既属于大地,又超脱尘寰。他们由泥土捏成,似乎还保留着泥土的气息,却有某种神性。人类的原始天性赤裸裸摆在你眼前,让你不由自主地畏惧,因为你看见了自己。
自由本已来之不易,而为了自由如此偏执的人,是真的勇士!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月亮与六便士》声名在外,好像成了不得不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不喜欢。毛姆用词很准确,句子也很优美,但是他像任何一个西方作家一样,讲故事啰里啰嗦,每个不相干的甲乙丙丁胖瘦美丑也要用心描述,让人看着厌烦。主人公也不讨喜,甚至真实的有点讨厌,这大概是毛姆最想表达的东西吧,那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修饰。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在四十多岁放弃稳定的工作和和谐的家庭一心投入到自己的梦想里去。
斯朱兰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从英国走向巴黎。在巴黎他拆散了朋友婚姻,带着德克的妻子住在德克的房子里。逼死德克妻子之后去大溪地,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举行了婚礼,生了孩子。他对女人的要求就是,不要烦他,为他做家务,挣钱养他。道德在他身上完全起不到作用,除了他自己的绘画,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都不能对他产生一丝一毫影响。
斯朱兰是幸福的,固执而专注的人都很幸福。他能完全放下前半生经营的大多数人都会过着的平淡生活去实现自己的画家梦,这种魄力和固执,没几个人能做到。他不在乎穷困潦倒,不在乎别人的评价,甚至不在乎这个世界的道德观,除了画,他对什么都不关心。这种超然境界,恐怕一天工作24小时的最工作狂人也比不上。
也正因为他的固执和专注,使得他的画无与伦比。
一个固执的人想走到终点,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的。
红玫瑰和白玫瑰,鱼和熊掌,月亮和六便士。安逸的时候,想冒险。惊险连连的时候,想安逸。
很多时候,我们活在“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里,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敢想一想究竟什么才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包括我,我也不知道答案。人的一生,确实漫长无比。因为,哪怕我们仅仅想安逸的过完此生,亦是多么大的难题?人生不如意,在处处埋伏,伺机而动,而我们有时候,还想要主动的去冒一点险,想去拥有一朵红玫瑰。他还说,如果把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视为拥有全部的时间。那么现在便是在失去时间,时间已经不多矣。如此想来,我们的人生又是何其短暂!我们难得片刻安宁,干嘛要去找什么红玫瑰,为何不珍惜这白玫瑰?然而转念一想,当我们在纠结红玫瑰和白玫瑰时,纠结月亮和六便士时,说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当我们看起来贪心无比的时候,说明我们其实迷茫无比。在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面前,没有红玫瑰、没有白玫瑰、没有月亮、没有六便士,只有他想要的那个活法,只有他想要的那个选择。也许,过程很苦楚。但那就是他想要的。有人问,他会后悔吗?我想说,当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哪怕他没得到,只要他知道自己是不断的靠近心中所想的时候,他不会在意苦楚的。
一个人,有了梦想,并且走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便无所谓苦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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