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免修
免修:根据学生以前的学习或经历(往往是学生在特设考试中的成绩),允许学生免修某些获得大学本科学位一般必须的课程。
2. 按现行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管理规定,下列各教育类型可替代开放教育课程总学分比例正
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 免修免考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学校课程 50% 免修不免考
3. 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免修规定
不可以,请参考下面规定 苏州大学成教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1、在籍生如确系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结业生或已取得自学考试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免考同层次、或低于原层次的名称相同、学时相近、考核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 2、在籍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修、免考公共“计算机基础”课。 3、在籍学生中若系体育、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年龄35周岁以上的学生;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选修小语种的学生,可以申请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英语统考,但不能免修英语课程,必须参加学校根据教学计划组织的教学和考试。 4、其他申请课程免修者,应在学期开课前二周内向学校提出免修考试申请、参加免修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可准予免修该课程,免修考试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 5、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综合考试不得免修免考。 6、免修免考课程的学时数不得超过教学计划总学时数的1/5。 7、凡要求免修、免考的学生,应在开课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等级证书、自考单科合格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学时和成绩等)。院系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免修免考汇总表(一式两份),于开学后二周内报继续教育处审核,接到批复后方可免修、免考相应的课程。免修、免考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4. 大学体育免修的条件
1、学生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对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曾经学过或原有基础较好,已经达到该课教学内容的要求。
在课程开课前,向系办公室申请免修,填报《免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免修。系办公室将《免修课程申请表》报送教务处一份备案。
2、凡有申请免修的课程,学生都必须在开课前通过免修考试,且考试成绩的学分绩点达到2以上,
3、免修考试要求考核课程的全部内容,参加命题和评分的教师要严格掌握标准。
4、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体育课、实验课以及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不能免修。
(4)课程免修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大学体育要求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2、根据学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可以打破原有的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
3、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手段,安排10%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4学时),扩大体育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
大学体育在编写过程中从教学实际出发,力图做到内容新颖、通俗易懂、简单易学、图文并茂。既考虑了教材的深度,又照顾到教材的广度,使之不仅可以作为高校学生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用书,还可以作为体育教师的教学参考用书。
5. 免修和免考需要什么条件啊
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 (3)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3.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III(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替代学分),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 5.一般情况下;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换高层次阶段课程 6.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课程开放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问题; 7.对于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
6. 什么是课程免修请描述相关学籍管理规定
考过计算机二级的,或者是参加软考考试过了中级的就可以免修了,带上成绩证明,和身份证,学生证去办理免修手续!
7. 关于大学免修(我是新生)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免修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从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出发,遵循大学学习的认知规律,按照教育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要求,探索和更新现行教育体制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建立本科生免修制度以营造宽松、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环境,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突出培养个性化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的安排学习计划,为学生更好地发挥潜能和终生学习奠定良好基础。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北京邮电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条 可申请免修的范围是其所学专业培养计划中未修读的课程及实践环节(不能免修的课程除外),具体免修课程清单每年由教务处公布。第三条 新生申请免修理论课程的应以参加入学(分级)考试为主获得免修资格;在校生申请免修理论课程的应以参加高年级期末考试为主获得免修资格,若申请人数较多,学校可视情况组织单独命题考试。申请免修理论课程的具体程序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第四条 学生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免修1门直接相关的实践环节。因课外创新实践申请免修实践环节的具体程序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第五条 学生参加课外创新实践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并将成果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工作且通过答辩的,可免修毕业设计。第六条 免修课程的成绩以“免修”记载或按照实际成绩记载,并获得相应学分。凡成绩记为“免修”的课程在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学金等涉及学生成绩排名需核算智育成绩时不列入核算范围,即不计入总成绩,也不计入总门次。第七条 学生若通过免修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要求且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可申请提前毕业。第八条 学生在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要求的可修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修读的成绩及学分经教务处认定后可记入学生毕业成绩单。第九条 本规定于2009年6月9日校务会通过,自2009级本科生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8. 电大开放教育专科和本科免修免考有哪些规定
开放教育各专业申请免修免考的原则是: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要求,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代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记录。根据上述原则,报读开放教育各专业的包含的学习时数,考试合格学生凡已参加电大、合作高校或国家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免考或免修不免考。免修或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的40%。有关免修免考的详细规定以电大颁发的学籍管理条例为准。免修免考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交验“单科合格证书”或“成绩表”(均需原件)、经电大教学管理科批准后有效。
9. 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五章 课程的选修与免修
第十二条 学生应认真阅读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并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进行选课,确定个人的学期修读计划,自主安排学习进程。一般每学期修读理论课程学分(含重修)不宜超过30学分,但也应不低于15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选定了所修课程并经审批同意后,一般不能随意退选。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课程开课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退选申请并经学院院长批准后生效。若需改选其它课程也必须在该课程开课两周内重新申请,未经批准新选课程的成绩不予承认。 第十四条 学校允许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后免听、免修有关课程。 1.免修:对通过自学已基本掌握下学期将要开设的某门课程内容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提出免修申请(须交课程的自学笔记、练习等),经学院院长同意后学院安排的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者准予免修。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免修考试。 2.免听: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及以上的学生可在开学第一周内书面提出免听某门课程的申请,经学院院长批准后可不跟班听课,但应按时完成作业,并参加期中测验及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方可取得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学生一学期申请免听课程数一般不得超过二门。 3.政治理论课、德育、体育、军事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均不得免听与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