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对中美大学体育竞赛管理体制进行比较研究,讨论中美大学体育竞赛管理体制在不同政治、文化背景下体现出的不同特点,分析NCAA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FUSC)的基本情况,如成立及发展历程、管理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旨在总结经验,反思借鉴。 一、NCAA NCAA创立最初的目的是为美国业余体育建立体育运动规范,使参与其中的青年大学生免于运动伤害及体育暴力。这个机构于1910年演变为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即NCAA。
宗旨 NCAA的宗旨是使参与其中的青年大学生免于运动伤害及体育暴力,结束高校之间体育竞赛的无序状况,以期在高校之间搭起一座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的桥梁。 (二)发展历程 1. NCAA的初级阶段。 NCAA于1910年正式诞生后,没有直接着手联赛组织和赛事监管的工作,而是将精力集中在观察学习上。经过观察与研讨,NCAA于1921年正式组织了第一届全国锦标赛——全美大学生田径锦标赛(The National Collegiate Track and Field Championships)。
之后,各项目的专项竞赛委员会陆续成立,并由此产生了针对这些项目的各种大学竞技体育赛事,这个阶段NCAA发展的特征表现为:开展迅速、发展稳定、传播范围逐渐扩大。 2. NCAA的成长阶段。 NCAA所属会员学校逐渐增多,联赛开展朝着日益成熟的方向迈进,许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如运动员的招生、学籍管理办法、运动训练与专业学习的冲突、竞赛管理职能划分上的不明确、各项教育资源的盲目使用,其中就包括对运动员奖学金发放办法的不统一,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NCAA进一步发展的脚步。
随着类似问题的一再出现,NCAA意识到在联盟扩大的同时,极其需要职能划分清楚、规范条例明确的统一机制,在联盟与会员之间建立起一种稳定的从属关系。因此,1951年,NCAA临时委员会正式改组,在其现有基础上选拔并组建了常务管理委员会,第一届联盟决策者即执行主席由前兼职执行助理Walter Byers担任。1952年后,Walter Byers开始了对NCAA的改革,并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