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着如何审时度势进一步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工作这一新的课题。维护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也成为关系到我县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容乎视的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贫困面貌逐步得到了改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宗教事务管理也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维护了___的社会稳定,促进了___的和谐发展。作为一名从事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政协委员,就如何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促使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___谈几点个人看法,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我县民族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县辖21个乡镇,183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全 县生活着回族、蒙古族、壮族等13个少数民族,总计1827人,其中回族1596人,占少数民族人数的87。主要分布在城关镇、何家岩镇、白水江镇和白石沟乡等4个乡镇,其中何家岩镇何家岩村是全市唯一的省定民族村。 全县共有经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4处,其中,佛教活动场所4处,道教活动场所3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3处,基督教活动场所4处,(尚未批准开放天主教活动场所)。全县共有(登记)信教群众5199人,教职人员14人,其中阿訇6人,基督教长老1人,传道员7人。 二、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现状 1、少数民族居住区自然环境差经济较为落后。 我县少数民族主要以回族为主,他们所在的居住地自然条件较差,资源缺乏,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人数相对较少,尤其是农村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偏低,思想观念滞后,经济发展一直比较缓慢,脱贫致富任重道远。如何家岩民族村由于受修建公路征地影响,人均基本农田仅亩。特别是何家岩村民小组人均土地只有亩,有危房户10户29人,无房户12户36人。2006年人均年收入只有900元。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居住区生产、生活状况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待进一步改善。何家岩镇何家岩村作为全市唯一命名的民族村,但由于缺少与外界交流,信息较闭塞,虽然多方争取民族村建设资金,但总体建设进度缓慢,需要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加大投入。 2、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 我县虽然批准佛教活动场所4处,但城区周围未批准佛教活动场所,目前信徒参加佛教活动要到汉中、广元、宝鸡等地,很不方便。同时,农村群众自发恢复庙宇的活动较为活跃,全县有10余处群众自发重建了庙宇。基督教近年发展较快,全县已批准活动点4处,还有10余处属未批准的家庭聚会点。由于我县未成立两会(协会自律),仅靠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所以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天主教活动场所尚未落实。 3、宗教事务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县现有宗教活动场所14处,在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政府宗教事务管理和教会自律管理相脱节,非法传教活动时而发生,防止邪教侵入,保障合法的宗教活动需进一步加强。 4、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县现有宗教教职人员14人,其中阿訇6人,基督教长老1人,传道员7人。他们普遍学历不高,接受《宗教管理条例》培训的机会少,水平参差不齐,很难行之有效地执行党的宗教管理政策。 三、几点建议 1、支持少数民族村加快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加快何家岩镇民族村建设步伐,为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针对我县少数民族居住地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缺人才的现状,要结合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以民族村建设为示范,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带动少数民族居住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2、搭建引资平台,为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牵线搭桥。 针对越来越多人群喜爱清真食品和民族饰品的状况,由当地政府牵线搭桥,广揽信息,广寻门路,引进一些少数民族发展势头较强的企业,促进民族产业化发展,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群体收入低的现状。 3、正确处理宗教与文化旅游的关系。 灵岩寺作为佛教活动场所,古亦有之,开放为佛教活动场所也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必然趋势。正确处理好文化文物管理与宗教活动以及旅游开发的关系,政协也组织委员进行了考察和建言,请县委、政府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充分发挥灵岩寺佛教场所作用,借鉴峨眉山、青城山和武当山等外地文物管理、文化旅游、宗教活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经验,尽快解决这一久拖的问题。 4、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办公益事业。 认真组织,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利用自身的活动特点,参与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在构建社会和谐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加强联谊,促进团结。 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界人士相互间的沟通、理解和感情交流,加强政府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人士,参加重大宗教活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增进感情交流,凝聚人心,促进团结,密切联系。积极组织召开座谈会,互通情况,畅谈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团结和睦的大好形势,为___经济发展出谋献策。 6、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 坚决打击非法传教活动。防止邪教滋生漫延,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的宗教政策能力和水平。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想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一定会开创一个新局面,使___的民族更加和睦,宗教和顺,达到团结进步,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社会稳定和谐。 谢谢大家!
摘 要: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是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强调宗教的公共性,就是强调宗教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存在的差异,是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引起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 关键词:宗教公共性;中国传统宗教;当代中国宗教 Abstract:Religion is not hollow but substantial,as an organization to link social this sense,no religion is private or publicity of religion is emphasized here to draw religious groups' notice to public affairs in there is a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to emphasize 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theology and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world of social ,in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nd environments of existence,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s differ in understanding of history and status quo,China will not tend to take the road of integrating state with a “public”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hurch,the best policy is mutually adapting,sharing woe and weal and harmoniously getting along. Key Words:publicity of religion;traditional Chinese church;contemporary Chinese church 当前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笔者认为,诸如此论的名称皆是处于不同语境下的思想者为了强调某个具体对象(宗教、哲学、神学)之某种性质(公共性)所使用的术语。这些术语在特定语境下有其具体的内涵及意义,不能到处套用,而应分析其适用性和限度。 一、公共性与宗教的公共性 对“公共性”和“宗教的公共性”进行反思,首先使笔者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的一个故事。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在一起讨论哲学。柏拉图鼓吹他的“型相论”(理念论),并使用了“桌子性”(tablehood)和“杯子性”(cuphood)这样的名词。第欧根尼说:“柏拉图,我可以看到桌子和杯子,但我看不到你的桌子性和杯子性。”柏拉图则说:“那是因为你有一双看得见可见的桌子和杯子的眼睛,却没有可以用来识别桌子和杯子的本质的理智。”[1]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肯定事物性质的实在,并进而认定事物的性质有独立存在的地位;而第欧根尼否定事物性质的独立自存。我们可以评价说,柏拉图的睿智穿透了事物的表面,达到了对事物性质的一般性认识,但他将事物的性质视为独立自存则是错误的;而第欧根尼认为事物的性质不可能有像实体那样的独立存在,这是对的,但他要是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无法对事物的性质达到一般性的认识,那么这是错的。 现今学界对“公共性”这个概念的解释相对明晰,而在理解“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时若不联系这些名称的具体所指,就会使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这世上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完全不具有任何公共性?又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不能在特殊意义上给自己冠上公共之名,或称自己为公共的呢?重要的不是一般地判断宗教、哲学或神学有无公共性,而在于联系具体对象,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意义上具有公共性。 我们在英文辞典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publicity是形容词public的名词形式。Public的释义有两大类,第一大类:(1) 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2) 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3) 从事公共事务、群众娱乐活动、社会服务的。第二大类:(1) 向大众公开的;(2) 众所周知的。[2]我们要注意的是,publicity虽然是一个名词,但它的所指仍旧是事物、对象的某种性质,而不是某种事物和对象。 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就此而言,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像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的分离等原则的确立使得宗教团体变得私人化或个人化,乃至于使人们生出这样的幻像——可以有完全私人的宗教或者完全私人的神学。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所谓宗教、哲学、神学的私人化(个人化)只是表示其公共性的削弱,或公共程度的压缩,而非完全丧失。 一般说来,使用公共性字眼的学者想要倡导扩大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但正因为公共性的概念太一般了,乃至于我们必须将它与具体的对象联系起来,方能判断这样的倡导有何意义,而在这里,在何种领域中扩大公共性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不同场景下一般性地倡导宗教公共性的扩大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 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强调基督教及其教会具有的公共性,教会(ecclesia)的本义就是一个开放的集合(open assembly),原本就含有“公共”的意思。启蒙时期以前,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与西欧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基督教的公共性达到极致,而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教会的统治和支配,在教会建制(church institution)中私化(privatised)了。默茨在分析基督教传统的私化时把启蒙时期的教会与国家和社会的分开视为基督教目前所处困境的根源。他说:“区别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是有价值的,但似乎并不能弥补基督教所丧失的公共地位与角色。”[3 ] 新教神学家弗勒斯德尔(Duncan )探讨建立一门公共神学的可能性。他说:“公共神学是一门讨论有关神的神学,它具有指向公共可共享之真理,并参与公共讨论及见证那真理对世上所发生的事之正当性及关怀今日人民与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它从所受托的传统提供坚定的信念、挑战和见解,而非寻求共同的表述或重述每人的说法。”[4]这样的呼吁有其特殊用意,其主旨无非是要神学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的改革与建设。 在我看来,这些倡导呼吁公共性的学者们用来解释公共性的那些概念更加值得注意。例如,潘兰特(Raymond Plant)力陈神学本身的公共性,并指出明了神学公共性的关键在于对一般与个别之关系的理解。他说:“一般与个别的张力位于政治神学的核心。神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学科,试图寻求达到某些一般的关于神在这个世界上的性质和行为的真理。而另一方面,政治的社团,他们的信仰和价值是非常专门的和个别的。神的本性(至少在古典有神论中)可以被认为是无时间的,无变化的,而政治总是涉及具体的社团在特定的时间和在特定的地点的生活方式。”[5]17他又说:“神学……怎么能够和政治领域相关联呢?政治完全是在一个充满差异的领域中形成的,在其中,不同国家、种族、性别、群体的成员有着不同的、相互之间并不和谐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得到不同的解释和拥有不同先后秩序。”[5]18这种意思在莫尔特曼那里说得更清楚。他说:“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使它成为一种公共的神学。它涉及社会的公共事务。它在对基督的期盼的光明中思考什么是神的王国的普遍关怀。”“公共神学不得不与神学的公共相关性发生关系,这种相关性处于基督徒身份的核心处,它关心的是神国莅临在人类历史的公共世界中。”“没有公众的关联性就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反过来说,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就没有公众的关联性。”[6]可见,强调神学的公共性就是强调神学主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就是宗教信仰的公共关联性。 总而言之,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它是对传统宗教、哲学、神学的一种挑战,是在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人类文化多样化和生活世界科技化的处境中建构或重建宗教、哲学、神学的尝试。二、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性 西方学术界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对中国学术界有影响。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是有一些差异,但并不大,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并非语词本身引起的混乱,而是由中外学者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所引起的。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中西差距之缩小,这些理解上的差异将会削弱,不会阻碍中外学者的相互理解。 在现代汉语中,“公共性”一词译自英语publicity。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词法上的最大差别就是喜用双字词,少用单字词。与现代汉语词“公共”最接近的古汉语词是“公”。它作为形容词时的现代释义主要有:(1) 公正;(2) 公有(共有);(3) 公开。[7] 中国先秦时代的“公”,有三层含义,一是公家、朝廷、官府;二是共同;三是公平、公正。第一层含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具有深刻的宗教内涵。那些具有公共身份的国君、贵族就是当然的宗教领袖,是宗教祭仪的主持者。国家、政治、社会、个人、道德、宇宙、自然、宗教、鬼神大都统一在这个“公共”领域(政治统治领域)。 中国古人对宗教的理解也体现出“公”的意思。“宗”指宗族、宗亲、宗庙等;“教”指学说、伦理、规章、教化、教导之意。“礼”亦与今日“宗教”之内涵重合,既有伦理制度、教义思想,亦包括宗教仪式及祭典。“神道设教”更是反映了统治阶级或社会圣贤对宗教公共性的关注。“天”具有先验的公共性与至上性。“天帝”、“天命”、“天意”是中国社会秩序和精神信仰的基础。它以宇宙观形式,成为古代社会秩序合法性证明的基本方法。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天”是“公”的起源。“天”是至善、至公、至大。“公”作为公平的准则而演变为公共、公益、公道、公正。天命就是大公无私的意义呈现。 这样一种“公”的模式,既是政治思维方式,又是社会行为规范;既是宇宙秩序,又是道德精神;既是王权专制,又是宗教崇拜。在这样一种模式的制约下,宗教被纳入公共政治的领域,直接成为统治架构中的组成部分。宗教是一种权力或资源,非私人所能完全拥有。相对于“公”的宗教,那些非官方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事情,比如祭拜私鬼、私建庙宇、私自入道、私自度僧等等,被列为公共性的对立面,称之为“私”。公、私的区别,在宗教是正统与异端,在政治上是合法与非法,在道德上则是公正与偏狭。[8] 中国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使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也使中国语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古代汉语中的“公”的概念经过长期的发展,用于不同的对象,则派生出多项语义,例如公安、公案、公报、公布、公差、公产、公道、公德、公断、公法、公房、公费、公愤、公告、公海、公函、公家、公开、公款、公理、公立、公例、公粮、公路、公墓、公判、公平、公仆、公然、公审、公事、公诉、公堂、公文、公务、公物、公休、公议、公益、公用、公寓、公园、公约、公债、公正、公职,等等。“公”几乎可以添加于任何“在者”,而无论其是实体,还是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上述辨析表明:西方的“公共”概念和中国古代“公”的概念的含义并不完全对称,但经过长期的交流和发展,现代汉语有足够的表达手段转述publicity的各种含义,不会造成太大的误解。[9]相反,倒是这些语词的使用者若是不明了其所指对象的性质,加以滥用或乱用,那么倒是令人困惑的。 三、当代中国宗教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就“公”的主要意义而言,中国的传统宗教并不缺乏公共性,但具体不同的宗教在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有程度上的差异。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字的涵义发生了变化,宗教的公共性的存在及其表达形式也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简要地说来就是大一统的“公”(官)变成分层次的“公”,原先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弱化,公共空间逐步增大。 新中国建国初期,宗教管理是“内部行政事务”,视宗教为控制性上层建筑,实行了封闭型行政管理方法。正是这种单纯的行政制度安排及管理,依靠少数宗教工作干部,按政策使用行政方法对宗教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在此制度空间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宗教团体则在此前提下从事各种宗教活动。这种管理方法,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公共宗教”模式,宗教及其活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宗教的管理方法,已由单向式行政管理趋向宗教组织的自治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宗教团体能够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业。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得到初步呈现。宗教事务具有了公共、公开等性质,改变了原来把宗教作为“内部事务”来处理的行政方法及“宗教不对外”的行政习惯。(注:《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国务院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指出:要把宗教工作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变为进一步由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参见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这样的公共性成了宗教在中国社会合法存在的标志和必要条件。 在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上,传统宗教的公共性转换为公共制度问题。宗教的教化功能不再泛化,无所限制,并以社会团体的身份结束了传统公共宗教的发展模式。政府、宗教团体、个人信仰之间的界限得到明确,进而政府与宗教团体各自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界限得到明确,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大现象。[10]在这样的宗教制度变迁中,私人信仰取得法律的保障,而宗教团体则消除政府组织的形式,成为社会团体。 这样的社会化将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中国宗教由此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这样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性(政治性、官性)而言,是私化了,但相对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性(社会性)而言,则是公共化了。政府对宗教由控制转变为依法管理,而宗教团体则自治自理,非行政、非营利、非市场,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无神论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度里,任何一种宗教要想正常地发展,都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与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这就需要宗教团体思考把自己的力量主要用于何处。方立天教授指出中国宗教要走文化宗教之路。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11]我相信,这条路将给中国宗教带来更多的公共性。
1、关于定,看佛学辞典的定义就知道:止心于一境,不使散动,曰定。心性之作用也。有二类:一生得之散定,二修得之禅定。修得之禅定者,为色界无色界心地之作用,必勤行修习而得之者也。如三学中之定学,六度中之禅定波罗蜜,即指修得之禅定。梵名三摩地,译言定,或等。等持者,平等保持心性之义也。个人体验,无论行立坐卧,均可以得定。80年代,在下曾学过气功,会打坐,能入定。90年代,学念佛,也有念佛得定的情况,后来结婚建立家庭,得定的情况就少了,这也说明依戒得定确实是真理。入定的体验难以直接描述,只能说两件实例:其一,1988年,上大学期间,有一天上午,我感觉身体有些不适,遂逃课上山欲练气功,在一树下,背风而立,观看远处时,突然有气往下沉之感,我知道要入定了,遂不作任何思想,任运自然,低眉垂目,站在那里约有半小时之久,周围微风轻拂,风吹草响,任何微细的响动了然于心,而身心不为所动。如果不是有意要出定,恐怕能站上更长的时间。其二,我祖父早逝,父亲是遗腹子,父母亲经常梦见穿长衫人,疑为祖父求超脱。我从1989年起学净土宗念佛法门。1990年春节,按农村习俗,要看祖坟。我想趁机为祖父念佛,于是在坟上静心,念起佛号,不经意间,佛号起处,契入定中,一念即有十来分钟,十来分钟只念了一句佛号,历历在心,清清楚楚。如果不是有人喊叫要走,相信此定可以维持更久。由此,我印证了一个道理,一念,并非一句,也并非一直念,而是真真切切只有一念,时间长短没有固定的。这些体验,仅为个人体验,目前还没有任何善知识为之印证,我自己绝不敢作为圣解,也请楼主及观者勿作圣解。2、关于法器方面的知识,有一本《佛教器物简介》的书,可以参考。下面摘录一些:法器又称为佛器、佛具、法具或道具。就广义而言,凡是在佛教寺院内,所有庄严佛坛,以及用于祈请、修法、供养、法会等各类佛事的器具,或是佛教徒所携带的念珠,乃至锡杖等修行用的资具,都可称之为法器。就内义而言,凡供养诸佛、庄严道场、修证佛法,以实践圆成佛道的资具,即为法器。法器的种类十分的繁多,而各种法器的用途、型制、大小也差异极大,因此在不同的时空因缘中,也产生了许多的变化。即使是相同名称的法器,也因为时代、国家区域乃至宗教的不同,而在形式、材料及制作方法上,有极大的差异。在佛教的工艺美术中,也往往都是以法器为代表。法器如果以用途来区分,一般大约可分为庄严具、供佛器、报时器、容置器、携行器及密教法器等六种。但在本书中,为了使读者能更深切的了解这些法器,所以将之分为八种,做更为细密的分类。其中,除了分出禅门的特别法器之外,再从密教法器中,分出藏密使用的特别的法器,如此一来,读者将更能了解这些法器的原貌及运用情形。这八种法器的分类如下:一、庄严道场的佛具:这是指庄严佛堂、坛城、道场的器具,包括:佛坛、须弥坛、幡、盖、经幢等物。二、供养用的佛具:这是指日常以供养诸佛菩萨本尊的器具,包括:灯、华、香、香炉、衣(左示右戒)、阏伽器等。三、梵呗赞诵用的法器:用于寺院日常行事或临时集会敲鸣用的器具,及唱诵、法会及各种仪式中领众之用。包括木鱼、钟、鼓、磬、云板等。四、古代比丘生活用器具:此类用品为古代大乘比丘随身所持及生活中所用的器具,包括:钵、三衣、澡豆、头巾、手巾、齿木、滤水囊、念珠等。五、禅门的法器:此类是指禅门中,除了生活上的实用性之外,亦常为禅师悟入学人的器具,如:拂子、如意、竹篦、蒲团等。六、置物用的法器:此类法具指可收藏或装置修行用的器具,如:佛龛、舍利塔、经箱、戒体箱等。七、密教的法器:此类法器指密教修法时经常使用之法器,包括曼荼罗、金刚铃、金刚杵、法螺、护摩器具等。八、藏密特别的法器:此类法器是指西藏密教中特别的法器,如:唐卡、哈达、食子、八吉祥、七宝、颅器、嘎乌等。法器其实是实践佛道的器物,同时也是实践佛教礼仪与佛法生活的器具,是与修行相合为一的。因此,法器除了在佛教工具艺术上,有著极高的价值之外。对于修行者而言最重要的当然是要体会法器的内在精神,而应用于佛法的修行上,以实践圆满的佛道,这才是法器真正要展现的风貌。佛教的法器,又称为“佛器”、“佛具”、“道具”、“法具”。举凡佛坛,用于祈祷、修法、供养、法会等各类佛事,乃至行者所携行之念珠、锡杖等修道之资具,统称为法器。在《华严经》(入法界品·宝髻长者章)中说:“如诸菩萨得不思议功德宝藏,乃至修无分别功德道具。”又<观自在章>云:“善财作如是念:善知识者,至一切智,助道之具。”在《中阿含经》中说:“所蓄物可资身进道者,即是增长善法之具。”而在《菩萨戒经》也说:“资生顺道之具。”《禅林象器笺》卷十九中也说:“凡三衣什物,一切资助进道之身物,具名为道具。”法器的内容依诸书所记,并不一定,但一般均将修行修法等所用的器物类,称为“法具”或“佛具”。依《古事类苑》<宗教部>所记载,古称之道具,即三衣六物、独钴、如意、拂子、坐具等僧众所持的资具类,也称为僧具。而花瓶、火舍、香炉、灯台、斗帐、盖、花幔、幡、磬、铃、法螺、木鱼、铙、钹、金鼓、钟等物,则总称为佛器、佛具或法具。法器的种类非常繁多,其用途、大小、形状等各自不同;即使是同一名称的法器,也会因为制作材料、手法,或宗派、时代的差异,而在形式上完全不同。如果以法器的用途来分类,一般约略可以分为庄严道场的佛具、供养佛菩萨的法器、梵呗法器、置物用的法器等六种。(1)庄严道场的佛具,如:幡、天盖、伞盖、宝幢等,可以用来庄严佛堂道场之器物。(2)供养佛菩萨的法器,例如香花、香炉、灯笼、净瓶、衣(祴)等可用作日常勤行供养之器具。(3)梵呗赞诵的法器,例如钟、鼓、磬、木鱼、云版等,可供寺院日常行事或临时集会之敲鸣用,或于唱诵、法会、仪式中领众之用。(4)置物用的法具,如:舍利容器、经箱、经箧、戒体箱等,可收藏或装置有关习道之器具者。(5)古代比丘生活器具,指古代大乘比丘生活中必需之物,如:钵、锡杖、如意、尘尾、拂子、念珠等日常随身所持之物。钵为比丘游化乞食所用,依个人食量差异而有不同大小,材质则以铁钵、瓦钵为主。锡杖则是为了托钵时避免打扰施主,而于门口振锡,代替敲门。锡杖之杖头为金属所制之轮状宝珠形,其间有数环相接,振之即相撞鸣,僧侣持之,既为圣智威仪之表帜,且可于荒野行脚时,振动警觉,驱遗毒蛇等物。(6)密教的法器,包括了修法、灌顶及护摩时所用之法器。例如羯磨杵、金刚杵、金刚铃、金刚盘、六器(火舍、阏伽器、涂香器、华鬘器、灯明器、饭食器),及结界所用之金刚橛。以上,总称为大坛具。羯磨金刚又称羯磨杵,亦单称羯磨,呈三钴十字之状。金刚杵有独钴杵、三钴杵、五钴杵、九钴杵等诸种,其各钴(股)形状或呈鬼面,或为人形,钴之上方则呈握状,可供行者手持之用。金刚铃亦有独钴铃、三钴铃、五钴铃之别;若将以上三种铃安置于塔顶宝珠形之上端,则称为塔铃、宝铃。金刚盘为修法时安置金刚杵、金刚铃等物者。此外,尚有藏密特别的法器,如:唐卡、食子、摩尼轮、八吉祥、七宝、曼达、嘎乌等。密教的法器,除了修法所用之外,由于其制作十分精美,亦常被视为艺术品珍藏。3、佛教经典的翻译,可以参阅《古今译经图记》和《续古今译经图记》,在大藏经里有。我国的译经事业,从东汉明帝的摩腾尊者开始,至唐朝开元年间的金刚智禅师止,之后就鲜有人敢贸然翻译经典。具体的翻译人和所翻译的经典名称,请看书,内容太多,不可能列举出来。
这问题是LZ你们老师给你们的作业吧到这里来问那以后你出到社会是不是有问题就来这里 ? 或者随时拿台电脑在身边
宗教在救灾、救援过程中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在非典时期,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就提到过这个问题。我们生活在无神论社会,这个传统已经非常深厚了。但是,当人们碰到巨大的灾难、碰见命运的无常的时候,仍然会非常本能地回落到宗教。一个正常的社会,宗教应该担当维持社会基础性秩序的功能,一个社会要有秩序,那秩序的基础就是安顿人的心灵,构建一个精神的秩序。胜任这个职能的,肯定是宗教,可能其他东西也有,但宗教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理性的因素,是在宗教因素之后才可能涉及到的。尤其是发生这种较大灾难的时刻,宗教的作用会超过所有的世俗因素,不管是政府,还是一般的民间慈善公益机构。因为,它可以直接触及人的心灵。这次汶川大地震后,我们看到,宗教组织是非常活跃的,只不过我们官方媒体都没有报道,只是报道了一些佛教、基督教组织捐款之类的消息。其实,在救灾现场,活跃着很多宗教组织。我听到比较多的是基督教的一些教会组织,现在仍然活跃在灾区从事救灾工作。面对灾难,宗教可以发挥多重作用,一重作用与一般公益组织相同,提供一些物质性帮助。但是,宗教组织除此之外,还可提供精神上的支援。这一点,不论政府还是民间公益组织都不具备,而对于受灾的民众来说,这却是一个最重要的需求。由此延伸到理论层面,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如何看到宗教和自由社会的关系问题。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对于宗教与自由社会的关系,有非常恰当、精辟的分析。其基本看法是,一个自由社会是不能没有宗教的,离开了宗教的自由社会是不可能的。离开了宗教,自由的秩序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这个看法被很多声称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忽视了。他们恰恰做了与此相反的事情,一门心思摧毁宗教对社会的价值。他们中很多人还在充当社会丑恶势力的帮凶。这是以自由主义之名所从事的非常糟糕、非常阴暗的行径。自由主义当然是一个很伟大的思想传统,但是,自由主义也有一个黑暗的历史。自由主义试图消解宗教,实际上是把人还原到单纯肉体的层面,是一个物质的存在。这样解释自由主义,最终导致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物质主义化。现代性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与此有着深刻的联系,尤其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中国历史上,自由主义积极地反对宗教,而这与集权主义、专制主义异曲同工。在中国,如何看待宗教、如何看待传统,更是一个很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与现代西方自由主义面临的完全不同。现代西方自由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19世纪以后才有现在看到的自由主义。西方形成宪政制度,形成一个好社会的基础性秩序的时候,发挥作用的实际上是另外一套理念,宪政主义。这套理念在自由主义的历史叙事中被忽视了。英国的宪政主义者跟宗教有一个很复杂的关联,我们也可以看看,美国的立宪者是如何对待宗教的,他们是如何看待一个宗教对宪政秩序的价值。我觉得,自由主义应该放宽视野,探究西方在形成现在我们看到这样一套好社会所必需的优良制度体系时,宗教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应该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因为现在中国面临的是构造这么一个几千年来一直梦想的优良秩序的问题。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立宪。那么,在立宪的过程中,宗教以及宗教组织,究竟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关于宗教与宪政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我们在宪政结构里面怎么安排宗教。宪政制度要处理宗教和宗教权利问题、宗教与国家和政府的关系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却是,在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宗教可以发挥什么作用?一个是宪政制度发生学中的宗教,再一个就是宪政结构里的宗教。在这两个问题中间,自由主义者更多的考虑了政教分离之类的宪政原则,而没有认真思考,在一个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在现代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貌似保守的宗教,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去研究。下面来谈谈儒家或者儒教发挥社会作用的问题。近年来,在救灾的公益活动中,在我们所说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场景里面,儒家的表现大概是比较差的。基督教的表现是最活跃的,其次是佛教,尤其是现在,大陆很多佛教组织学习台湾的人间宗教,积极投身于社会自治事业之中。相对来说,儒家的表现是比较滞后的。这与现在所说的大陆儒家复兴形成了一个反差。一方面自己觉得在复兴,但是,当民众真正需要某些带有宗教情怀的关怀的时候,却看不到儒家的身影。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们儒家的朋友,将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想起两年前,我跟蒋庆在广东开会,争论过儒教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不管是考虑到当下的制度环境,还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儒教都应该走“社会化”的道路。它应该从参与、组织、领导社会自治开始做起。我们处在一个现代社会,尤其是处在中国这么一个具体的制度架构里,你去幻想和君王对话,或者是直接改造君王,既不恰当,也不可能。这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在实践当中是不可行的。我觉得唯一可行、而且正当的做法,就是建立一个“人间儒教”,从民众生活的社区、从民众关心的领域开始,组织其具有儒家价值追求的自治组织,儒者在其中充当自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这大概是儒家真正可行的一条出路。如果放宽视野,这本身就是一种立宪的活动。通过广泛的自治上,比如说儒家办学校,办教育,办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事业,艺术事业,就成为社会的一个个治理中心。你已经分享了原本属于国家的部分权力,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权力的一个限制。所以,儒家需要在作为一个宪政秩序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我自己一直想写一篇文章,讨论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我觉得,现代儒家缺乏这么一套东西。像现代新儒家发展了形而上哲学,蒋庆发展了公羊家的政治哲学,在这之外,是不是还需要一套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儒教在现代的这种衰落,社会结构的变化应该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比如,城市化,乡村生活解体,家族不复存在。这对儒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儒家,或者儒教面临一个根本问题:在现代大社会中,在我们通常说的开放社会或者陌生人社会,也即,在一个血缘关系并不是很重要的社会里面,你的这一套理念、这一套价值的社会依托究竟在哪里?李鸿章讲,中国面临3000年未有之大变局,但实际上,这并不是历史上第一次。所有诞生于古典时代的高级宗教都曾经面临过这3000年未有的大变局,这个挑战最早是基督教遇到的。传统的基督教也是依托在家庭的。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现代商业社会发展,是基督教早就面临的挑战。整个教会,从宗教改革开始,一直到罗马教会在当代召开的几次宗教会议,一直都在试图应对这个问题。佛教也是这样的情形。上个世纪初,中国曾经出现过佛学繁荣,可能也是因为面临现代性挑战。而台湾的人间佛教,恐怕就是佛教找到的一个答案,它回答了,在一个现代社会,一个有着3000年或者是2000年传统的宗教,如何找回自己的生命力?我们中国人总认为自己的经历很独特,30年增长以为是奇迹,但其实,现代世界历史上已经发生或几次这样的奇迹了,还有比中国经济增长更好的奇迹,比如美国、德国、日本、甚至苏联。儒家也经常有一种悲怨的心情,认为自己是独家遭遇3000未有的大变局,但实际上,所有的正统宗教、伟大宗教都经历过这样的转折。村子里的宗教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对象,当然是有价值的,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但作为宗教实践是没有出路的。村子里的宗教永远不可能成为高级宗教。这种高级宗教,比如基督教、佛教的出现乃是伟大的神秘事件,基督、孔子、佛陀这种人物是奇迹,因而才能够创造出伟大的教条,具有神秘的吸引力。村子里的宗教永远是低级的。而且,村子里的宗教通常情况下是反宗教的。高级宗教通常要破除这种迷信。历史上,儒家的伟大人物都是要摧毁这些迷信的。你看韩愈,就写过这类文章。正统的儒家是反对村子里的那些迷信的,包括家族中原始崇拜的因素。儒家确实面临一个根本性的挑战,在汶川大地震就可以看到,在汶川这样一个社会里,似乎没有宗族,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家庭,一个家庭就是父母和孩子,这个时候,你的那套价值依托何处?你必须要找到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组织方式,让儒家的价值理念在那里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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