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综述了蔬菜硝酸盐含量过高对人体的危害,影响蔬菜硝酸盐含量的因素,降低蔬菜硝酸盐含量的措施及其效果,并对今后的研究提出了建议。关键词:蔬菜;硝酸盐;影响因素;栽培措施1前言蔬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但蔬菜又是易于富集硝酸盐的作物,人体吸收的硝酸盐80% 以上来自于蔬菜[1]。故硝酸盐含量是评价蔬菜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虽然硝酸盐对人体没有直接的毒害作用,但进入人体后,会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还原为有毒的亚硝酸盐,它可与人体血红蛋白反应,使之失去载氧功能,造成高铁血红蛋白症。长期摄入亚硝酸盐会造成智力迟钝[2]。另一方面。亚硝酸盐还可间接与人类摄取的其它食品、医药品、残留农药等成分中的次级胺反应,在胃腔中(pH=3)形成强致癌物—— 亚硝胺,从而诱发消化系统癌变[3]。因此,硝酸盐污染问题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世界各国学者对蔬菜硝酸盐积累及其控制途径进行了日益广泛和深入的研究。近年来许多研究单位对蔬菜中的硝酸盐污染以及如何控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影响蔬菜硝酸盐积累的因素很多,与蔬菜的种类品种有关,与水分、温度、光照有关,也与施氮量、氮肥种类、施氮方法等因素有关,但施肥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要减少蔬菜硝酸盐含量,一是要进行合理施肥,控制施肥种类、数量,掌握好施肥方法等。二是调节水、温、光等环境条件,从而达到控制植株根系对NO3-的吸收速率,降低其吸收量,进而加速硝酸盐在植物体内的代谢的目的。2 影响蔬菜硝酸盐含量的因素2.1内部因素影响蔬菜硝酸盐含量的内部因子主要包括:蔬菜种类、品种、部位和生育期,这些因子主要受遗传因子所控制[4]。2.2.1 蔬菜种类不同其硝酸盐含量差异明显。现在研究证实,不同蔬菜种类的硝酸盐含量从大到小的次序为根菜类> 叶菜类> 瓜类> 茄果类。2.2.2 同一种类蔬菜不同品种硝酸盐含量也不相同,如莴苣Bellone品种叶片中硝酸盐含量为2878mg/kg,而Tornade品种硝酸盐含量仅为123mg/kg,2个品种间硝酸盐含量差异十分悬殊。2.2.3 蔬菜不同部位的硝酸盐含量也有很大差异,一般而言,根>茎>叶>果;叶柄>叶片;外叶(下部叶)>内叶(上部叶)。2.2.4 生育期对于菠菜而言,其体内硝酸盐含量随着生育期的延长而降低,这可能是由于随菠菜生育期推进其吸收土壤硝酸盐能力下降,或随植株增大硝酸盐相对量降低造成的。因此菠菜不宜提早收获。2.2外部因素蔬菜积累硝酸盐的过程也受外部其他环境因素如土壤水分、光照、温度、栽培措施等显著影响[5]。2.2.1光 光照对植物体内的硝酸盐代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决定植株硝酸盐含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光照强度、光周期和光照持续时间均影响植株硝酸盐含量。在低光照强度下,植株积累大量的硝酸盐, 而在较高的光强下,硝酸盐的积累减少[6]。光照影响植株硝酸盐含量的主要原因是硝酸还原酶活性受光照强度的调节,而且光照正常条件下, 光合作用良好,植株生长量大,吸入的硝酸盐被稀释而不致累积很多,同时光合作用可提供硝酸还原的能量,使之转化为铵态氮,因此也有利于减少硝酸盐的累积[7]。2.2.2 温度 温度高低影响植物对硝酸盐的吸收速率。在适温范围内,随温度升高,植物生长速度加快,根系对硝酸盐的吸收也加快,促进植株地上部生长,NRA也随之提高使植株体内硝酸盐积累减少。温度降低,根系吸收硝酸盐能力减弱,同时,NRA也因温度降低而减弱,以致硝酸盐积累增加[8]。2.2.3 水分 硝态氮的吸收、运输与水分运动密切相关。质流是水分驱动的物质运动,而质流对作物吸收硝态氮的贡献率达70%-90%。蒸腾作用的持续进行,使溶解于水中的硝态氮向植物体内各处移动,分布于不同器官的组织内部及外部空间的水分中。另外,硝态氮的代谢也离不开水分[9]。2.2.4 氮肥供应 大部分蔬菜为喜硝态氮作物,于是人们为追求高产而盲目追施硝态氮肥,而NO3-含量却随氮肥用量增加而不断升高,不能及时被还原。另一方面,施肥方法不当,基肥不足,追肥次数偏多,导致硝酸盐积累增加。3 降低硝酸盐含量的控制途径和措施综上所述,有关影响植物体内硝酸盐积累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作物之间的差异也十分明显,因此要有效降低硝酸盐的积累首先要分析研究对象所特有的影响因子,针对主要因子通过明确的调控措施,达到降低硝酸盐积累的目的。3.1 施肥措施蔬菜硝酸盐严重超标,除了与蔬菜的种类、品种、遗传特性不同有关外,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施用化肥,超量施肥,重施氮肥,没有均衡的控制和调节土壤肥力。控制蔬菜硝酸盐过量残留的措施是,严格控制氮肥的施用量,少施化学氮肥,应以有机肥为主。因为有机肥矿化速度慢,不会导致硝酸盐在植株体内明显积累,并能提高蔬菜的产品质量和口感度[10]。3.1.1 合理施用氮肥⑴搭配施用不同形态的氮肥邱孝煊等报道,每公顷氮素用量450Kg,空心菜中硝酸盐含量,氯化铵<硫酸铵<尿素<碳酸氢铵<硝酸铵.施氯化铵的空心菜硝酸盐比其它化学氮肥低10%以上,这与氯化铵中的Cl-能抑制硝化作用有关。李海云等报道,铵态氮和硝态氮的比例不同影响硝酸盐的积累量,经多种蔬菜试验表明,NH4+-N所占比例越大,NO3-含量降低越明显。其原因在于NH4+被植物吸收后立即参加含氮有机物的形成,而NO3-则要先还原,后一过程需消耗额外能量并在相应酶系参与下进行。因此,施铵态氮肥可使蔬菜硝酸盐含量减低。朱祝军等研究的结果是,对不结球生长的营养液中,铵态氮和硝态氮浓度(mmol/L)比例以1:1为最佳。[11]⑵适宜的氮肥施用量氮素是植物生命活动的必需养分,且需要量在各元素中居首位。任祖金等报道,偏施和滥用氮肥,是造成蔬菜硝酸盐积累的重要原因,提出300Kg/hm2为氮肥用量的临界值。在保证产量的同时,适当降低氮肥施用量能降低硝酸盐的富集。⑶严格掌握氮肥的施用方法氮肥要深施、早施。深施可以减少氮素挥发,延长供肥时间,提高氮肥利用率。早施则利于蔬菜植株早发快长,延长肥效,减少硝酸盐积累。还应根据蔬菜种类、栽培条件、气候条件等灵活施肥。无公害蔬菜生产过程中,其硝酸盐含量是不断变化的。据研究,随着氮肥追肥时间的推移,蔬菜体内的硝酸盐含量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对蔬菜来讲,追肥的时间应安排在采收前30天,追肥的原则为“少量多次”[12]。⑷控制氮肥施用时间研究结果表明,追氮后8天是蔬菜收获上市的安全始期,随着时间延长,硝酸盐累积具有明显下降趋势,至追氮后18天,蔬菜体内硝酸盐分别比始期下降% ~% 。因此,得出蔬菜“攻头控尾”的施氮技术模式[13]。3.1.1有机肥无机肥配合施用菜田施用有机肥是一项降低蔬菜硝酸盐积累,提高产品营养价值的有益的农业措施。这是因为生物降解有机质是个渐进过程,养分释放缓慢,适合于蔬菜对养分吸收;土壤中有机质能促进土壤反硝化过程,从而有效降低土壤中硝态氮浓度。和氮肥相比,施有机肥能降低蔬菜50% 的NO3-的积累量 。据此,要广辟肥料,确保蔬菜生产对有机肥的需求。但有机肥施用量过大,也会引起蔬菜中硝酸盐的大量积累,菜田有机肥施用量最大限量为60t·hm2。化学氮肥与厩肥、土杂肥配合施用,能有效控制和降低蔬菜中的硝酸盐积累。通常无机氮与有机氮的比为l:1;氮、磷、钾三要素的比例,100天以内的短季节蔬菜为l:,长季节蔬菜为l:。[14]3.1.2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是控制蔬菜硝酸盐积累的重要措施之一。大量研究结果表明,氮肥施用量与蔬菜体内硝酸盐含量呈正相关,磷、钾肥的施用量则与之呈负相关。这是由于:钾在植物体内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钾的浓度越高,促进作用越强,从而提高了氮的利用率,蔬菜中K含量每递增% ,NO3-量下降% ;磷是硝酸还原酶和亚硝酸还原酶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NO3-的还原和同化。高祖明等指出,N、K比过大是造成叶菜NO3-积累的重要原因,且缺磷比增氮更易引起叶菜组织内NO3-积累。因此,在蔬菜生产上应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做到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达到平衡施肥。这样,不仅能降低蔬菜中硝酸盐的含量,而且增产效果十分显著[15]。3.1.4 叶面喷施微肥施用微量元素肥料,对于减少蔬菜中硝酸盐的积累有一定的效果。蔬菜收获前lO天,叶面喷施微肥,能提高产量和品质,收获前1天用草酸、甘氨酸等喷洒,可明显降低蔬菜中的硝酸盐含量。近年来的研究结果表明,叶面喷施钼、锰等微肥,对降低蔬菜硝酸盐积累有良好的效果。这是因为钼和锰元素在植物体内参与硝态氮的还原过程,钼是硝酸还原酶的组成部分,锰是多种代谢酶的活化剂。对蔬菜叶面喷施钼肥和锰肥,能激活蔬菜体内的硝酸还原酶,从而使蔬菜体内硝态氮的还原同化量超过其吸收量,降低蔬菜硝酸盐的含量。叶菜类不能叶面施氮肥。叶面喷施直接与空气接触,铵离子易变成硝酸根离子被叶片吸收,硝酸盐积累增加,又不耐贮存[16]。3.2 改善生态条件3.2.1 改善光照条件,增加光照时间保证正常光照,是硝酸盐在植物体内同化并降低其浓度的决定条件之一。露地和保护地条件下光照强度降低20% ,蔬菜硝酸盐含量增加150%; 强光照下可使菠菜的硝酸盐含量较之弱光照来得低。正常光照条件下,光合作用良好,植株生长量大,吸入的硝酸盐可被稀释而不致积累太多,同时还促进硝酸还原酶的合成,程高其活性,并为硝酸还原提供能量,因此有利于硝酸盐含量的下降[17]。3.2.2 改善土壤水分供应状况研究表明,土壤水分充足时,蔬菜的生长量可提高%~% ,而硝酸盐含量却降低%~ %,硝酸盐还原酶活性也明显降低。因此,在蔬菜生产中应注意水分管理,避免由于缺水造成水分胁迫[17]。在干旱情况下,蔬菜的硝酸还原酶的合成受阻,分解加快,硝态氮积累显著增加。因此,在收获前几天进行灌水,可使硝酸盐含量下降。3.3 配合使用氮肥抑制剂为降低和控制蔬菜硝酸盐的含量,目前国外普遍采用氮抑制剂来抑制土壤硝化细菌的活性,从而达到减少土壤和蔬菜中硝酸盐积累的目的。在现有的氮抑制剂中,使用效果较好的首推双氰胺(DCD)。在氮肥中,添加10~20%的双氰胺与单施尿素相比,可使青菜茎叶中的硝酸盐含量降低10~30%。将双氰铵与碳铵一起施用效果更佳,可使叶柄和叶片中的硝酸盐含量减少25~45%。[18] 因此,蔬菜在施用氮肥时,应按纯氮量的10~20%添加双氰胺,与化肥拌匀后施用,控制硝酸盐积累的效果最佳。3.4 选育低富集硝酸盐的品种由于硝酸盐积累存在遗传差异,所以选育低积累的品种被认为是控制蔬菜硝酸盐含量的有效方法之一,低硝酸盐含量已成为育种的1个重要目标。国外有育成硝酸盐富集力弱的菠菜新品种的报道,但国内目前还没有选育成功低积累的蔬菜品种。随着对蔬菜硝酸盐积累的遗传规律的进一步认识,特别是随着现代分子生物技术的发展,利用基因工程选育低富集硝酸盐品种必将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3.5 调整收获时期和时间由于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蔬菜硝酸盐含量不同,一些蔬菜生长前期大于后期,所以,适当晚收有利于降低蔬菜中的硝酸盐,降低幅度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另外,光照、温度等外部因素对蔬菜硝酸盐积累也有明显影响。因此,生产中应根据1d内温度和光照变化的节奏确定适宜的收获时间,同时应根据光、温等条件的季节变化以及蔬菜生长发育进程确定适宜的收获时期。[20]4 存在的问题与展望目前,蔬菜体内硝酸盐的积累问题已引起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关注,而且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尚缺乏控制效果好、简单易行的方法。一些控制硝酸盐积累的措施目前还很难用于生产实践,另外一些方法控制效果不太明显,还有一些方法或观点虽在理论上成立,但目前还没有取得应用成果。我国目前蔬菜生产条件及农民的科技水平,特别是目前国内生产者对产量的追求以及消费市场对供应量的要求决定了在短期内难以显著降低氮肥的施用量(氮肥是蔬菜体内硝酸盐的主要来源),因此,不降低氮素投人,如何控制蔬菜硝酸盐积累就成为一个重要研究课题。针对这一研究目标,从营养互作,水氮互作等营养生理以及代谢方面出发进行NO3-的转化的基础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另外,由于蔬菜种类繁多,遗传基础及适宜生长条件、同化利用硝酸盐能力差异较大,所以,无论是关于硝酸盐积累过程的基础研究还是控制措施的探讨均要有明确针对性。5 小结综上所述,通过调整施肥措施、改善生态条件、使用抑制剂、选育低富集硝酸盐的蔬菜品种、调整收获时期和时间等,对减少蔬菜中硝酸盐累积量有很大的作用,应该对菜农加强宣传,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来减少蔬菜中硝酸盐累积,既使菜农节约肥料成本、增产增收,又减小对消费者的危害。
文档介绍:毕业论文***工艺姓 名 学 号 专业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班级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化学与环境工程系摘要***是基本化学工业的重要产品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产量在各类酸中仅次于硫酸。工业上制取浓***(HNO3浓度高于96%)的方法有三种:一是在有脱水剂的情况下,用稀***蒸馏制取的间接法,习惯上称“间硝";二是由氮氧化物、氧及水直接合成浓***,称为’直硝’;三是包括:氨氧化、超共沸酸(75%—80%HNO3)生产和精馏的直接法。本文仅探讨超共沸精馏法。关键词:浓***、氨氧化、超共沸精馏法目录第一章.***的性质.用途及方法 ***的性质 ***的用途 ***的生产方法 4第二章.***生产的基本原理及工艺条件的选择 氨的催化氧化及原理 氨氧化催化剂 氨催化氧化的工艺条件 氨氧化炉的结构和技术特性 一氧化氮的氧化 氮氧化物的吸收 吸收工艺条件的选择 ***尾气的处理 14第三章.工艺流程的选择 工艺流程的选择 流程说明 17致谢 20第一章.***的性质.用途及方法***的性质纯***为带有窒息性与刺激性的无色液体,其相对密度,沸点℃,熔点‐℃,分为浓***和稀***。无水***极不稳定,一旦受热见光就会分解,生成二氧化氮和水。***能与任意比例的水混合,形成浓***(96%~98%HNO3 )和稀***(45%~70%HNO3)。***是三大强酸之一,具有很强的氧化性。除金、铂及一些稀有金属外,各种金属都能与稀***作用生成***盐。由浓***与盐酸按1:3(体积比)组成的混合液称为“王水”,能溶解金和铂,故称“王水”。***还具有强烈的硝化作用,与硫酸制成的混酸能与很多有机化合物结合成硝化物。***的用途***是一种重要得化工原料,在各类酸中,产量仅次于硫酸。工业***依HNO3含量多少分为浓***(96%—98%)和稀***(45%—70%)。稀***大部分用于制造***铵、***磷肥和各种***盐。浓***最主要用于国防工业,是生产三硝基甲苯(TNT)、硝化纤维、***等的主要原料。生产***的中间产物——液体四氧化二氮是火箭、导弹发射的高能燃料。***还广泛用于有机合成工业;用***将苯硝化并经还原制得苯***,用***氧化,苯可制造邻苯二甲酸,均用于染料生产。此外,制药、塑料、有色金属冶炼等方面都需要用到***。***的生产方法工业上生产***的原料主要是氨和空气,采用氨的接触催化氧化的方法进行生产的。其总反应是式为:NH3+2O2=HNO3+H2O此反应由3步组成,在催化剂的作用下,氨氧化为一氧化氮;一氧化氮进一步氧化为二氧化氮;二氧化氮被水吸收生成***。可用下列反应式表示:4NH3+5O2=4NO+6H2O2NO+O2=2NO23NO2+H2O=2HNO3+NO氨催化氧化法能制得45%—60%的稀***第二章.***生产的基本原理及工艺条件的选择 氨的催化氧化及原理氨和氧可以进行下列三个反应:4NH3+5O2=4NO+6H2O △H=(1) 4NH3+4O2=2N2O+6H2O△H=(2)4NH3+3O2=2N2+6H2O△H=(3)除此以外,还可能发生下列反应:2NH3=N2+3H2△H=(4)2NO=N2+O2△H=(5)4NH3+6NO=5N2+6H2O△H=(6)不同温度下,上述式(1)~式(4)的平衡常数见表1表1不同温度下氨氧化或氨分解反应的平衡常数(p=)温度/×××××××××××××××××××××××××××104从表1可知,在一定温度下,几个反应的平衡常数都很大,实际上可视为不可逆反应,比较各反应的平衡常数,以式(3)为最大。如果对反应不加任何控制而任其自然进行,氨和氧的最终反应产物必然是氮气。欲获得所要求的产物NO,不可能从热力学去改变化学平衡来达到目的,而只可能
内容摘要: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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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参考资料:1.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2.王学真.中国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6)3.夏英祝.加入WTO:中国农业如何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农业经济问题,2003(3)4.卢授永,杨晓光.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3(1)
摘 要:中国加入WTO将推动农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在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已不可回避,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更容易受其影响。本文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入手,对绿色贸易壁垒理论进行概述,接下来,联系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剖析了我国农产品受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和国际原因。最后,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绿色贸易壁垒,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 《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 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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