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为了加快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促进学科发展,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8〕47号),我校决定启动2022年拟新增暨南大学博士导师资格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各自学科点的情况,组织符合《办法》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申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拟增暨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一)个人申请符合《办法》(见附件1)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1.暨南大学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2.暨南大学新增专业学位导师申请表(见附件3)3.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近5年科研成果清单。(1)暨南大学图书馆提供的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2)科研成果清单(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中文期刊论文等),申请者填写后,经学院部审核后报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复核认定签字盖章,再交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送暨南大学社科处、科技处复核等级(见附件和附件)。(3)所在学院部党组织开具的师德师风审核结果。(4)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5)科研成果复印件。(二)学院(部)资格审核1.师德师风审核。申请人由所在学院(部)汇总申请者名单,送学院(部)基层党委或相应党组织统一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受理申请。2.情况汇总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汇总申请人的人事基本信息、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师德师风审核情况,按申请学科层次进行分类,并在汇总表(见附件4和附件)上签署初审结果和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学院。二、申请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