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分别如下:
1、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2、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符合这两个基本条件后,主考院校还可能有其他具体的条件,这一部分就要参考自己要考的院校规定了。
如果发现自己符合以上申请学位证书的条件,自考生需要在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确定没有错误后,在3月底的时候将材料递交给省考试院。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话,省考试院会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在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也就是说,符合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你,会经过市考试院、省考试院和主考院校的三次评审,全部通过才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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