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几点思考
中外合作办学在国内高校的发展呈上升趋势,对此事的利弊众说纷纭。从总体上看,中外合作办学利大于弊,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因此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十分必要,值得大力提倡。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几点思考,欢迎参考!
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几点思考
自从中国打开国门扩大改革开放的领域,中国的教育改革也不断深入,高等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应的取得了飞速发展,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合作形式上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如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有专科也有本科层次,合作形式也由单一性到多样化的转变。面对发展的同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挖掘其存在问题,找出适合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
(一)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高等院校开办合作办学,通过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如学习国外的教学模式,融入中西方课程体系,引进国外教师,倡导双语教学,通过这些手段促使高等院校提升教学质量,创造品牌,紧随国际高等教育步伐,这一方面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的教育手段和模式,另一方面可以促使高等院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并填补国内某些空白的学科。
在中外合作办学方式上,中方在教学设施和设备上进行投资,力图改善教学环境。而外方选派教师到中方学校讲学,并提供课程和外方教材,使得课程体系“中西合璧”。另外许多高校还与合作方在文化交流、教师进修和互派访问学者上加强了沟通和交流,有些合作方院校甚至互派教师参加国际会议、学术研讨会等,通过一系列中外合作交流活动为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环境,同时也加快高等院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步伐,拓展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
(二)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
中外合作办学能够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改革我国的教育体系,全面深化素质教育。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专业和课程、教育模式及教学组织形式等,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教学条件的改善。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国内所提供的课程国际化,使国内学生享受到国外一流的教育资源如多种教学资源、各类教材、音像资料、课件案例等,并且节省了出国留学成本,培养其在未来多元文化社会中的生存能力。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在教学上与西方国家仍存在差异。在教学方式上,国内仍有不少教师注重对学生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一堂言”的现象很严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很难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但是国外在教学过程中则把教师只是看做引导者,认为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体,因此学生在课堂的学习变得非常的主动和积极,极大的促进了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中方学校通过学习合作方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能转变我国传统教育观,创新教学模式。
(三)强化教师队伍的建设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师队伍由中方和外方双方教师组成,因此能够资源互补,吸取双方优势。中方教师队伍一般由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组成,通过课堂的双语教学,大大提高了教学能力和外语水平。而中方院校充分尊重外籍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这极大程度上调动了外籍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
(四)促进中西方文化的交流
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感受到合作院校教师带来的文化熏陶,培养他们的跨文化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合作办学项目的一系列活动加强了中外双方的交流,促进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
(五)培养国际化人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需求更多的高素质、国际化的各类管理技术人才,通过与外方合作办学,有益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二、当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存在的问题
(一)外方合作者的资质和水平问题
我国一些办学机构因为缺乏经验或出于利益考虑, 外方院校并不是国外一流大学一流专业,很多是国外一些很普通的院校,这就导致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整体层次不高。而且中方院校在引进合作方的教材也显得内容陈旧,课程体系不完善,影响了合作双方的教学水平。
(二)收费管理问题
目前还有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收费方面缺乏规范,也缺乏相应的法规。
一些高等院校在缺乏基本的配套设施(如实验室、专业图书、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等)的情况下就盲目开发新的专业,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另外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所需的教材有很多都是国外原版教材,这就使得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但是实际上由于资金的缺乏,教师进修受限,即懂专业又懂外语的的双语教师较少,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 质量问题与监督问题
据调查发现中外合作办学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质量方面的问题。部分中外合作院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了虚假宣传,在教学过程中缺乏配套的教学设备,以及师资低下,甚至有出现乱发文凭等现象。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三、建议和思考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
(一)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颁布相关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中外合作办学有法可依,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良性发展;
(二)政府部门要慎重审批相关合作项目,以保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三)选择国外高校作为合作方,首先要对国外高校充分了解,选择公认的大学,核实合作方的教学水平和国际地位;其次要对国内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开办的可行性,保证就业和发展前景,促进高校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改革现有国内教育体系进一步吸引优质的外方合作者,提升中方办学层次,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效果。
怎样理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近几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蓬勃发展,影响深远的首选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其专业特色、就业优势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如今,北京五高校(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都有了各自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领域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至今,走过了将近20年的发展历程,其过程跌岩起伏,备受社会争议,家长和考生更是感觉心里没底,难以抉择。最近几年,一些院校的中外国际合作项目发展很快,逐步纳入招生计划并得到了社会的响应和认可。
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对象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
(四)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
(五)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考虑到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国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包含中国教育机构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依法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但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学生交流活动,不纳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以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十分迅速,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逐渐提高,办学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已经成为中国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这对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外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加快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培养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促进中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中国教育供给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制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法人组织、个人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以招收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正是从那时起,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起来,但早期的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是面向高考落榜生,以预科班的形式向国外输送学生,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因此走出国门,拿到国外大学的文凭,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其中很多毕业生的事业发展相当好。
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
1、中外合作办学填补了国内高校许多专业上甚至学科上的空缺。比如一些合作办学项目引进的“物联网专业”、“领导力专业”、“体育经纪专业”、“电子商务法律”等专业,不仅培养了相应行业国内急需的高级专业人才,提高了行业的整体素质,也成为我国在这些专业、学科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起点。
2、中外合作办学能够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提高国内教师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合作办学,国内教师可以获得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的机会。使中方的教师与外方的教师结成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而且在外方教授上课期间,主动为中青年教授开放听课席位,这为国内教师深造自己的专业,开拓视野、掌握双语教学技能、现场了解国外的教学模式等,提供了优越而便利的条件。
3、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经验,一方面能够在国内培养出高水平的国际人才,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中国的整体教育水平。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引发我们对现有教育形式甚至制度和机制上的反思,改变我们现有的不适应入世后新形势的旧观念和老做法,促进我国教育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教育市场化。
4、此外,这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多实行自主招生、自主考试,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准入和教师引入等方面,结合用人部门和学员的需求上有较大的灵活度;引进外文原版教材和外方师资配比的比重较大;教学中更注重案例教学方式的应用和及时更新教学参考材料;并采用互联网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引进市场手段进行项目推广。
同时,为了更好地对这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规范和管理,配套的法律法规正在陆续出台,2003年的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条例》明确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方向:“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国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条例》还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情况,在是否选报中外合作办学时项目时,建议特别关注和认真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
最主要的是要查看办学者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复审省市通过复审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名单,目前已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予以公布。可通过登陆以上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二、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高低:
应通过向在读学生询问等多种方式了解实际办学情况。在质量方面要关注决定与影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几个关键因素,如,学生入学标准;师资配备情况,包括是否配备了一定数量和比例的比较好的外方教师;教授什么样的课程;在什么地方办学,有无很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是否在氛围良好的大学内,有没有足够的图书馆、实验室,操场等教学辅助设施可供使用等等。另外,要关注和了解毕业生(如果已有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除了解就业率,还应该关注毕业生到哪些单位、公司工作,必要时还应该向相关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真伪。
三、关注学校的招生简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
按照规定,合作办学招生简章需要在审批办学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注意考察学校招生简章与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内容是否一致。尤其是办学地点,收费项目与数额(须由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人数,开设课程等。
四、关注招生录取标准:
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一般来讲,录取标准比较低,录取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办学质量很难保障。录取标准高,办学质量才有可能更好。
五、关注招生计划及学费:
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应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数。国际合作项目的学费一般要高出普通专业的学费数倍,非普通家庭所能承受,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时应引起注意,以免无法承受。
六、关注招生代码:
家长在填报志愿时注意主办高校的招生代码是否与该校的国际合作项目招生代码相同,相同的填报起来比较简单,只占用一个院校志愿,考生承担的风险较小。如果招生代码不同,那意味着考生选报国际合作项目专业要占用一个院校志愿,这对考生的影响是相当大的,考生是否填报要结合自身情况理性抉择。
七、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
教育部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范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维护就学者利益的工作措施中,开展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是两项重要举措。可通过教育部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中和主办的中外高校网站所公布的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了解某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评估和认证情况,以做出更合理的选择。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然面临着挑战,中国教育与国际接轨仍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一方面,我们面临着包括经济在内的各种资源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我们国内原有的教育体制与西方国家的教育模式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即使在国内,我们的新旧教育观念也存在着愈演愈烈的撞击,因此,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教育开放的一种重要形式,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高考改革也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和改革。
国务院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是我国适应国际新形势,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满足人民丰富多样的教育需求,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措施。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最重要的原则和出发点是扩大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它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它将有利于我国教育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教育对外合作,增加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提高教育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逐步解决现阶段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有利于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维护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借鉴国外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引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学科、专业,推动我国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促进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进一步改革,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从而全面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关注:随着中外合作项目的发展,规模更大,标准更高升的上海纽约大学应运而生。
上海纽约大学,于2011年01月19日筹建,是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创办的大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联合创办,是世界一流大学携手中国985重点大学创建的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与纽约大学阿布扎比分校、纽约校园共同组成纽约大学全球系统中的三个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门户校园。该校2011年首先启动招收硕士生,2011年03月28日,上海纽约大学正式奠基陆家嘴 ,开始高等教育的全新尝试。该校2012年8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俞立中任首任校长。2012年11月7日在网站公布了招生方案,宣布从当天起正式招生。是继UIC、宁波诺丁汉大学、昆山杜克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后的又一所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会见来访的美国纽约大学校长约翰·塞克斯通时指出,上海纽约大学是中国“985”院校和美国一流大学的首次合作办学,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教育部批准筹建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一个亮点。教育部高度重视上海纽约大学的建设,希望学校在招生办法、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管理模式等方面大胆改革探索,不仅建设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典范,也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典范。
上海纽约大学于2013年开始招生,其中近半数学生将通过美国纽约大学招生系统录取后入学上海纽约大学;另外51%的学生来自中国大陆。
本科招生将借鉴纽约大学经验,综合考核学生能力,即结合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选拔。报考上海纽约大学的中国大陆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仅作为参考。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谋定而后动,厚积而薄发,方能事半功倍,选报中外合作向项目专业正在成为一种潮流,家长考生应该积极对待。
提示:选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注意办学层次以及招生办法的不同,尤其是注意计划内和计划外招生的区别。计划内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例如:2011年北京市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情况:北京邮电大学电信工程及管理专业招90人,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招68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类招125人;北京林业大学草业科学类招3人;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20人;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招8人;北京农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20人。
而计划外中外合作项目一般是院校自主招生,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从机构设置上大体分四种形式:一是计划外招生与计划内招生同属普通高校中一个学院,如农大国际学院,计划外的学生与计划内学生一起上课,学校对学生的教学和要求都完全一致,平等享有农大教育资源,这类学校较少;二是计划外招生项目属于高校二级学院,一般在继续教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都有这种形式;三是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是高校名下的一个或几个项目;四是社会上中介或培训机构办的各类预科等中外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