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在中国古代大体有两种说法:
在甲骨文中,质是形声字,从贝,斦( zhì)声,“斦”有两个意思,一是砧板,二是两斤。而质从贝,肯定与钱(财富)有关。把钱放在砧板上交给绑匪,或者绑匪要两斤钱(铜钱?银子?金子?)。所以质本义是抵押。
持质,以……作人质。春秋战国时候,各诸侯国交换储君作人质,乃成为外交、政治的常态。《左传》中的名篇《周郑交质》,就是讲郑庄公与周平王交换人质的事儿。
劫质,直接使用暴力绑架。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
由是,持质与劫质相比,前者表面上显得要温和一些。从字面上理解,劫,明显要暴力和血腥一些。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用的是“挟”,与这里讲的“持”差不多;董卓被诛杀后,其校尉李傕、郭汜领军攻占长安,“(李)傕质天子於营,烧宫殿城门,略官寺,尽收乘舆服御物置其家。”李傕把汉献帝抓为人质,应该还不会折磨皇帝;而郭汜把百官抓为人质,《三国志》用的是“劫质”,估计这些公卿们得吃点苦头了。
但是,持质的后果在某些时候比劫质还惨绝人寰。在古代,不管是将军还是军士,其家眷就是皇帝手里的人质,一旦叛变投敌,皇帝就要撕票,其家眷的命运可想而知。汉将李陵兵败浚稽山,被匈奴俘获而投降,被夷三族,就是汉武帝撕票。像这类朝廷撕票行为,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那么,汉代对于一般性绑架(劫质)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尽管找不到相关法律文献,但从正史中可以一斑窥豹。
(1)刘邦处置老爹和老婆被绑架事件
楚汉相持,项羽把刘邦的老爹和老婆抓了,做了一张高腿案板,把汉王父亲刘太公搁在上面,喊话汉王刘邦:“你如果不投降,我就把你老爹煮了。”
这是典型的绑架。
你猜刘邦怎么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史记·项羽本纪》)
或许刘邦太了解项羽,以激将法阻止项羽煮他爹。但反过来想,要是项羽真把他爹和老婆(吕后)杀了呢?我猜测,不管项羽怎么做,刘邦都不会投降。要知道,刘邦逃命的时候,从来没有顾及过妻儿老小。《史记·项羽本纪》和《史记·夏侯婴》都记载有逃命中,为了减轻马车的负载,而好几次把儿子孝惠帝、女儿鲁元公主踢下马车的事儿。
试想,刘邦对于其他的绑架者会怎么处理?他绝对不会顾及人质的死活。
(2)桥玄处置幼子被绑架事件
桥玄乃汉末高官,位列三公,副国级。
他的小儿子刚刚10岁,独自出门玩耍,被三歹徒持杖绑架。入舍登楼,要求桥玄拿钱来换。桥玄一口拒绝了。不一会儿,主管京师安全的官员司隶校尉阳球、河南尹、洛阳县令忙不迭赶来,带兵包围了乔府。人质可是桥玄的小儿子,掌上明珠。阳球等人担心劫匪撕票,杀掉乔玄的儿子,没有贸然下令攻击。
你猜桥玄怎么做的?
(桥)玄瞋目呼曰:“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兵进。于是攻之,玄子亦死。(《后汉书》)
可怜的10岁娃娃。
不仅如此,桥玄还请求皇帝向天下下诏:“凡是有劫持人质的,一律格杀,不得拿财宝赎回人质,让罪犯有利可图。”
(3)京兆尹赵广汉处置官员被劫持事件
这个事儿记载于《汉书》卷七十六。京兆尹,简单地讲,就是当时管理朝廷所在地的地方长官。京,表示极大;兆,表示极多。尽管职权和俸禄相当于郡守,但京兆尹参与朝议,类似于今天首都北京市一把手(市委书记),几乎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所以政治地位要高于其他同级别的郡守。
富人苏回被两歹徒劫持,赵广汉带兵包围了苏回的家,派人去跟劫匪谈判,说苏回苏大人可是担任皇帝警卫的大臣,你二人把苏大人放了,束手就擒,我可给监狱打个招呼,少受点苦,若你俩命大能多活几天,走狗屎运的话,遇到大赦,或许就不会死了。
赵广汉可是京城百姓交口称赞、不畏权贵的好官,连皇后的娘家人的违法行为一样动真格,死在他手中的有背景的人很多,也因此开罪了不少朝中大臣。他们联合诬告,汉宣帝下令将赵广汉收监,判腰斩。可是京城的百姓和正直的官员不干了,几万人到皇宫门口请愿,“吏民守阙号泣者数万人”,声称要代替赵广汉死。
二劫匪听说过赵广汉的名气,当即打开门出来,跪地叩头求饶。
按常理,赵广汉把他俩抓了,派人送到监狱,给主事的打个招呼即可。
你猜赵广汉怎么着?
赵广汉居然给俩劫匪下跪,感谢他们没有杀人质。
接着,他亲自送二劫匪去了监狱,令差役悉心照顾,给以酒肉。
当然,绑架是大罪,必死。到了冬天处决二人时候,赵广汉居然还惦记着这事儿,预先给他们买了棺木和收殓下葬的用品。俩劫匪都说:“死无所恨。”
要知道,赵广汉可是朝廷类似于今天政治局委员一般的高官哦,工作能做到这份儿上,恐怕历史上还真没有几个。
另一方面也说明,汉朝对绑架行为的态度:无论何种情况,何种情节,一律处决。
(夏侯惇)
(4)曹魏军方处置将军被劫持事件
《三国志·夏侯惇传》说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绑架事件:吕布策划了一起绑架曹军主帅夏侯惇的军事行动,他派部将(估计是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向夏侯惇(dūn)假装投降,指令他们绑架夏侯惇。这几个人果然得手,在夏侯惇的营帐里成功绑架了他。
主帅被绑架,对军心的影响可想而知。陈寿用了五个字来描述:“惇军中震恐。”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夏侯惇手下一个叫韩浩的部将率军堵住主帅的营门,召集军中大小官员和各营将军,叫他们管好自己的队伍,不要自乱阵脚。然后带兵闯进夏侯惇的营帐内,与绑架者对话。
“(韩浩)叱持质者曰:‘汝等凶逆,乃敢执劫大将军,复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讨贼,宁能以一将军之故,而纵汝乎?”
接着他流泪对主帅夏侯惇说,国法如此,请将军不要怪我。说罢,就下令击杀绑架者。
韩浩的原话是:“当奈国法何!”“国法”,应当是指汉王朝的法律。我的理解是,朝廷法律规定,遇到绑架,不击杀绑架者,也是违法(渎职)行为。
这些绑架者为韩浩的气势所震慑,吓得跪在地上叩头求饶。 “浩数责,皆斩之。”
这个韩浩还真有个性,杀就杀呗,他居然还在杀之前把这些绑匪教育一番。
当然主帅夏侯惇得救了。但这事儿还没有了结,曹操听说这件事后,把韩浩召去,对他说:“卿此可为万世法。”曹操下令,以后凡是有绑架者,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要顾虑人质的安危,只管击杀之。
随便提一句,夏侯惇可不是《三国演义》里那位吞自己眼珠的莽夫,而是曹操手下不可多得的儒将,有勇有谋,曹操死后,曹丕称帝,他升职为大将军,总掌魏国兵马。
(韩浩)
其实,不仅仅是汉朝,在古代的中国历朝历代,对于一般性绑架(劫质)的处理,历朝历代基本都是一个调子:只要是干这种事,不分情节、原由,劫持者皆处以斩刑。也就是说,不管是用人质换取赎金,还是以人质为掩护而对付抓捕,也不问情节恶劣与否。
比如《唐律疏义》:“诸有所规避,而执持人为质者,皆斩。”
最后,认认真真地说明一下,“皆斩”,仅仅是介绍古代对绑架犯罪处置的而已,无他。也不敢妄加评议,毕竟我不是反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