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初实行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方式,封国逐渐强大,出现“七国之乱”.武帝推行“推恩令”削弱封国力量,加强中央集权
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行政),继而又有中书省(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审核政令),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3、隋唐朝时实行“三省六部制”,削弱相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官吏考核任免)、户(户口赋税)、礼(礼仪)、兵(军政)、刑(刑法)、工(工程)六部。
4、宋朝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方式,把地方的财权、兵权、行政权收归中央,削弱了地方权力北宋: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时建立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其他政治制度
世袭制
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
宗法制
宗法制是一种西周以来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
军功授爵
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为标准,授以爵位和赐给田宅。在政治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士族制度
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