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皇位继承制度有两个: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后来人们逐渐有了比较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知道父死子继这种制度对于皇朝政局的稳定来说是有益的。唐代大多数是遵循着父死子继这一条继承制度的,如李渊——李世民;李世民——李治;李亨——李豫;李豫——李适;只不过有的不是先皇的长子或者是嫡子。在先秦时期的典籍中也有“母以子为贵”的传统,即使太子母亲不是皇帝的皇后,她可能是他的妃子。如唐宣宗的母亲是唐宪宗的一个妃子,据说感情还不错,原来是一个宗室亲王的一个妾。郑妃的一生事迹颇具一定的传奇性。后来,唐宪宗就有了第十个儿子,后来的宣宗。宪宗去世后,他才十岁。宣宗是在特殊情况下即位的。唐代的皇位继承制度也是源于早期王朝的传统。在继承制度上也比较灵活,如果一个皇帝没有自己的儿子,或者他的儿子早夭,那么就会选定宗室成员——与皇帝血缘最接近的人。如唐敬宗、唐武宗、唐文宗三位皇帝都没有男性继承人,只好选定唐宪宗的儿子唐宣宗为皇帝人选。不管怎样,父死子继对于封建王朝的稳定和治理还是很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