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如下
1、成教本科毕业生(含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2、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学位申请者应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应为取得学籍或考籍后,学籍、考籍时间以学籍表上标注的学籍时间为准),或以在校生身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参加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参加考试时间也应为取得学籍或考籍后)。
6、英语(教育)专业的成教本科(含成人、自考)毕业生必须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日语统一水平考试,并取得学位日语合格证。
7、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超过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规定年限的;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已成功申请学士学位再次重复申请同一专业学士学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