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23 10:53:11 阅读次数:[6100]次 作者:核心提示:实验室硕士答辩流程及时间节点硕士学位申请人须至少提半年到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领取《开题报告》,并开题.参加开题的教师,包括导师在内,不得少于3人.开题结束后填写纸质版《开题报告》并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时间在每年5月10日前截止,请在此之前到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须准备以下材料:发表的硕士资格论文原件或检索报告、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成绩单、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至第3页论文评阅人处,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并得到导师的审核通过.学位论文要求字数在3万字以上,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10486--619--博/硕论文--学号--姓名.资格审查的同时将从硕士学位申请人中抽取15%的比例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要求论文的重复率控制在15%以内,每人仅一次检测机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评阅人由导师指定,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寄给评阅人,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位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一人.由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传递给论文评阅人,为了保证评阅人客观公正的评阅,评阅意见应采用密封传递的形式.1.答辩信息审核与公示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地点,题目,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48小时须将以上信息填写至学位申请书第三页相应位置,由答辩秘书提交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在实验室张贴公示.实验室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主席必须是教授,委员是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含论文评阅人最多1人.2.硕士学位答辩答辩需在6月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实验室内举行;若有特殊情况,需在异地组织答辩,必须事先经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同一专业的硕士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不应超过6人.答辩工作结束后,需在实验室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包括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