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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的叛逆心理叛逆心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尊,而对对方的要求采取相反的态度和言行的一种心理状态。叛逆心理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心理状态,是该年龄阶段青少年的一个突出的心理特点。
因为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的“过渡期”,其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他们反对成人把自己当“小孩”,而以成人自居。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对任何事物都倾向于批判的态度,以上位者自居的方式抵消长辈对他们带来的威压感。正是由于他们感到或担心外界忽视了自己的独立存在,才产生了叛逆心理,从而用各种手段、方法来确立“自我”与外界的平等地位。叛逆心理虽然说不上是一种非健康的心理,但是当它反应强烈时却是一种反常的心理。它虽然不同于变态心理,但已带有变态心理的某些特征。如果不及时加以疏解,发展下去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不利。
青少年产生叛逆心理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父母不恰当的教育方法是导致学生叛逆心理的主要原因。
1. 传统思想影响着一些家长
中国长期的家长专制思想在一些家长中仍然存在,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缺乏民主意识,总认为孩子还不成熟,要绝对服从自己,不能有自己的看法,否则就是“忤逆” “对着干”,因此,孩子不会或很少会把父母当成自己的倾诉对象,怕自己做错事后,受到家长责备。许多中学生认为自己做错事后,最反感家长的指责,而对他们反感的原因是因为家长们盛气凌人,态度生硬。
2. 家长认识上的错误,造成教育方式不当
一些家长缺乏普通的心理学常识,对子女教育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经常无视子女的自尊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是孩子们有了过失时,不是与孩子们一起分析错误,商量补救办法,而是责骂甚至殴打孩子,使孩子在犯错误时感到孤立无援,产生叛逆心理。还有,如前面举过的小军的家长的例子,认为只要是主观上对孩子好,就可以不讲究教育方法。
3. 父母与子女缺乏双向交流,产生思想矛盾
随着高中生的成长,独立意识渐强,要求有自己的处事方式,不希望受到过多的管束。而某些家长出于对子女的保护,什么事情都替孩子包办,这样子女的渴望独立与家长不恰当的好意关心,就会产生思想上的冲突、矛盾。或许有些家长因工作繁忙,很少与子女谈心,进行思想交流,只是定下一些严格的规定来约束限制子女的行为。因此,作为子女的高中生没有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与父母缺乏交流,就容易产生叛逆心理和叛逆行为。
表现就是你让我往东,我偏要往西;你让我做这个,我偏要做那个;你让我相信这个,我非要相信这个不可.
叛逆心理的危害很大,不仅伤害了父母,也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我们要尽量阻止逆反心理的产生.
我们可以在想发怒的时候做一下深呼吸,或可以去卫生间洗一把脸压一下火气,调整好情绪再出去面对父母.如果觉得受不了父母的唠叨,可以用一些巧妙的方法堵住父母的嘴,而不是一味的觉得烦燥,与父母争吵.
但逆反心理不能一概说是错误的,要相对而论,我们的父母不是圣人,他们的观点时滞后,他们的教育方法有时可能会有错误,这时候,我们就要适当地进行一下反抗。我们要与父母多谈谈心,多说说话,多与他们讲讲学校里发生的事,尽可能地与他们交朋友,让他们的思想更进一步,进入到我们这个时代的思想里来,不然父母的思想总是很传统,总是停留在旧时代的旧思想里面,难免与我们发生冲突。
而父母也要多为孩子想想,不要总是一味的去责怪孩子,骂孩子。要多于孩子沟通,多了解孩子。有时,需要改变一下教育方法。
前段时间网上颇为流行一个“中国式过马路”的段子,“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无论是黄灯还是红灯,反正有一群人在,车子肯定不敢撞的。既省时又方便。”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纷纷晒各个地方的过马路的照片。在中国,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于我自己都这么干过,倒也不是贪图那一两分钟的快捷,而是别人都走了,不好意思不走。
这看似小小的举动,却带来了一串串血腥的数字。以浙江省为例,2012年全省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近5000人,涉及行人事故的占15%左右。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引发的事故:2010年556起,2011年531起,2012年501起,分别造成184人、185人、180人死亡。2013年1月29日上午8点35分,慈溪市古塘街道新城大道北路,一位行人横过道路时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3日下午17点45分,奉化市尚田镇甬临线处,一行人自西往东跨越中心绿化带后横过道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
仅仅在浙江省因不规范过马路而至死的人就有如此之多,全国每年因“中国式过马路”而被死神带走的人数可想而知。反观国外,不少国家在郊区都不曾设立红路灯,但仍能保证交通的快捷和安全。美籍华裔的一位作家曾在采访中提及,在深夜里的郊外,即使路上的行人不多,私家车也会静静的等待红灯变绿。
是什么让中国式过马路堂而皇之横行于每一个十字路口?
一、“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存在原因
(一)法不责众的误导
很多闯红灯过马路的人借口往往是,别人也在闯,多我一个不多。就算罚,大家一起罚,暗含一种以人数胜法律的意思。法不责众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已经根深蒂固,很多人认为一些平时不能干、不敢干的事,只要“别人干了我也能干,众人干了我更能干”,“反正有众人在我头上遮着扛着,不会只追究我一个”。不禁让人问,法不责众到底是什么意思?法不责众,在汉语字典中的解释为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以惩戒。难以惩戒不代表这种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法律未涉及的盲区,我们更应该凭自己的良心做事,做一个有道德的出行人。
(二)法规制定的缺漏
“法”为何不责众?说明这“法”有欠缺,不如看看国外的法律是如何对闯红灯等不规范过马路的现象进行惩罚的。
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金额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
在德国,没有人敢贸然闯红灯,因为闯红灯者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比如在买房付款时,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闯红灯者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闯红灯者却不可以。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高于不闯红灯者。德国人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他们认为,闯红灯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危险的人,生命随时不保。
不难看出,各国对于闯红灯的人进行惩罚,不仅仅是因为其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更多地考虑到了他人的安全,其惩罚措施也与日后的工作,贷款,个人信用相挂钩。
与之相比,中国的法律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边行走的,处以5元—50元的罚款。这样的条例,缺少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而5-50元的罚款更是只具有象征意味。制定以人为本的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社会心态的缩影
交通规则是现代人最常见的公共规则。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实现道路安全畅通。但现实却是,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死亡线;司机则怨声载道,认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走。在这些抱怨背后,不难看出当前中国人的焦虑心态。开车的,骑车的,走路的。大家的心里都很着急,很浮躁。都想走快点。这种心态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可见:很多人平时去办事,也总想走个后门儿,提高办事效率,生怕晚了就赶不上好日子了;下车前的几分钟,整个车厢开始骚动,伴随着此起彼伏的“让开一下”“我下车”“谁踩着我的脚了”,车门缓缓打开,好像晚开始动车门就不见了似的。细细想来,其实过马路就是社会的缩影。快节奏的生活,似乎成为了发达的代名词,殊不知中国与中国人在于这些“高速”靠拢的同时,失去的是慢生活的安全与情致。不如在那等待的一分钟里,看看被你忽略的风景,听听久违的音乐。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如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也随之提上议程。
二、“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根治措施
(一)加大立法执法力度
虽不必追求新加坡一般闯红灯一次罚款1000元,再闯直接监禁的法规与政策,但也必须出台更为严厉的措施,取消罚款5-50元这种只具有官方说服性的条例。至于法律制定方面,不妨参照德国的惩罚措施,将这种闯红灯行为与日后的贷款,个人信用,乃至就业联系在一起。想来为了更好的未来,大多数人愿意静静地等上那一分钟。在如今闯红灯现象十分普遍的时刻,立法之后的执法力度是能否彻底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关键所在。不禁让人想起,这些年被热议的酒驾事件。以前酒驾行为时常发生,被抓后的处罚一般也是罚款了事,而新出台的政策则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在这等雷厉手段出台之后,酒驾事故明显少了。相信酒驾的处理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做了一个榜样,同时也给执法机关一个警示,意识到执法的重要性。
(二)提高文明出行意识
不管大人小孩,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闯红灯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特别是成年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有甚者,有些大人拖着小孩闯红灯,造成极坏的影响。可见,加强文明交通教育是重中之重,是这一代与下一代的必修课程。要让大家明白,别人的安全在你手中,你的安全在别人手中。闯红灯只是在增加你意外死亡的几率而已。
可喜的是,许多人在行动:小学生放学后,志愿者在行动,十字路口的接送提醒着来往的司机,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是多么可爱与脆弱;上下班高峰,交警在行动,不辞幸苦的举着示意棒,指挥行人有序过马路。处在其中的我们也应该行动起来,用耐心的等待来告诉他人,为了安全而等待,这一分钟是值得而又美丽的。
(三)提高交通规划水平
在闯红灯现象的背后,中国交通拥堵的现象摆在大众眼前,行人与非机动车抢马路,机动车与皮卡比速度。长长的干线上,时而响起冗长带不耐烦的喇叭声,行人过马路的时间被一缩再缩,而车辆趁黄灯猛踩一脚冲过去的行为也更让大家有搓一堆过马路的念头。如果车辆川流不息而又井然有序,绿灯时间充分而又无人打扰,谁会去采用中国式过马路呢?国外无这种现象的原因离不开良好的城市交通规划。公路,立交,高速,天桥浑然天成,条条大路通罗马。即使在市中心,也不会有交通拥堵的烦恼。反观国内,仅以宁波市中心为例,不到五十米的距离,公交车没有20分钟决开不到。显然,提高城市交通规划水平是必然的。
我相信在法律与道德的双管齐下之后,中国式过马路会逐渐在十字路口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国民素质的提高与法律法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