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我国每年都有价值250亿元的资源被白白浪费了!这些资源既不是石油也不是天然气,更不是高科技产品,而是我们每个家庭每天都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于我们没有将垃圾进行适当的分类,不仅使那些可利用而没有得到利用的废弃物成为二次污染的源头,而且还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实在是太可惜了!让我们先来看一看生活垃圾全部混在一起都会带来哪些后果吧!首先,会增加填埋或焚烧的垃圾量。仅在我们北京,垃圾占地就已达1万亩啦,焚烧垃圾越多,释放的有毒气体也就越多,同时还会产生有害炉渣和灰尘呢,这些都对我们的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我们再来算算垃圾不分类会造成多大的资源浪费吧。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0万吨废钢铁,600万吨废纸没得到利用。而我们经常随手丢弃的废干电池,每年就有60多亿只,里面总共含有7万多吨锌,10万吨二氧化锰呢。这些资源如果都能被重新利用,将会成为多大的社会财富啊。既然垃圾分类这么重要,为什么大家总是做不好呢?我们调查后发现,很多人怕麻烦、环保意识不够,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大街上和社区里方便分类垃圾箱特别少,让人们很难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哎,难道说,就继续让这些垃圾混在一起,又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吗?那可不行,必须想办法解决。如果政府加大垃圾分类的推行力度,当然最好还能制定奖惩制度,效果可能就明显得多。除此之外,最好能够设计出更为方便分类,同时外观又醒目的垃圾箱,让它的标识就像交通红绿灯一样深入人心,时刻提醒大家要做到垃圾分类。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而且还能给国家节约不少能源呢。你好,可以追问我,望采纳。
摘要:本文简介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必要性及其环境管理现状和问题,分别提出了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管理对策,最后整合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关键词:环境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我国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2001年清运量1.18亿吨,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处置,无害化处理的不到六分之一。废旧家用电器、建筑废弃材料、报废汽车和废旧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问题日益突出。露天堆放垃圾会产生硫化物、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蝇和老鼠,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严重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垃圾围城、垃圾爆炸也严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业生产。垃圾污染和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急需解决的四大环境问题。环境管理是人们对自身思想观念和行为动作有意识的自我约束,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我国对垃圾的环境管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86年国务院转发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已涉及垃圾污染及防治对策,正式开始了对垃圾的环境管理。许多城市垃圾收集处理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由于目前我国垃圾的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监督和宏观管理主要由各城市环卫部门主管,垃圾收集处理的环境管理实质上是由环卫部门及其所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实施的,收集处理费用由政府包办。环保部门除了对垃圾处理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监督外,几乎没有对垃圾收集处理进行环境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和足够的收集处理费用、人员,垃圾收集处理单位重视的是数量,对环境的影响方面考虑不多。垃圾环境管理除环境行政管理外,还包括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我国企业垃圾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垃圾环境管理也没有形成气候,参与机制很不完善。2000年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截止2001年底,全国664个城市建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40座,年处理量为7835万吨。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如何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问题。1 垃圾分类收集中的环境管理1.1 环境管理必要性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大致可分为三类,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填埋垃圾。我国对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首先垃圾混合收集,容易混入危险废物如废电池、日光灯管和废油等,不利于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特别环境管理,并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其次,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并不十分丰富,垃圾混合收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垃圾混合收集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质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和焚烧的有机物资源化和能源化价值。混合收集后再利用(分选)又浪费人、财、物力。再次,垃圾混合收集可能造成严重的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垃圾混合收集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与之相对,垃圾分类收集具有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优点,但具有投入人、财、物多的劣势。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同时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国家实行了垃圾分类收集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试点城市在法律政策、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总结,实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0年的分类回收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废电池、废纸和废塑料。1.2 环境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各试点城市基本上将垃圾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一类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还有一类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各试点城市还采取了下列管理措施:(1)各试点城市确定了垃圾分类收集目标。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总体规划(2000~2010)》及《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规划(2000~2010)》“工作目标”初步确定:到2010年期间,在清水河环境园内建设城市垃圾分选回收中心、粗大垃圾和医疗卫生垃圾处理中心,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其中,2005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6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25%;2010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9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30%。(2)各试点城市都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分类收集实施原则、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如北京市结合申办奥运会,把分类收集作为建设绿色北京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系统性、广泛性、有序性”的指导方针,并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废纸分类收集,推广使用再生纸办公。(3)各试点城市成立了分类收集机构。南京市逐步建立由小区保洁员、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广州市以垃圾分拣中心建设为龙头,建立了分类收集人员的室、区、街道三级管理制度,组建专业运输队伍,实现了25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等。(5)各试点城市根据地方特点完善分类收集的步骤。广州首先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各试点城市采取了一系列环境管理措施,但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第一,市民的分类收集意识并不高,管理部门采取的宣传教育措施也是短期的、急功近利和运动式的。第二,分收集处理费用靠政府全额财政拨款,配套资金缺乏,缺乏融资渠道,尤其是利用外资方面。第三,垃圾收集主体间衔接不合理,缺乏中间环节,尤其是在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第四,公众参与不够,公益性环保组织参与停留在宣传教育的阶段,缺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其环境管理的途径,环境保护志愿者发挥作用的渠道也不畅通。第五,环卫部门和保洁单位习惯于传统垃圾收集方式,不适应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如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方法和收集方式掌握不准。第六,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效率低而技术含量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缺乏足够数量和适宜素质的工作人员。第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备不能适应有地方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式的需要。1.3 垃圾分类收集环境管理对策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环境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环境管理、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建议国家层面上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名词术语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准、垃圾分类收集的统计和评价指标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动计划以及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同时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垃圾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省级层面着重垃圾分类收集技术的宏观调控和推广应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循环利用紧密结合。环卫保洁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设立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环境管理。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垃圾的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垃圾。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必须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清扫和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收取一定费用,按规定和约定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分类收集垃圾,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副本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带有液体的垃圾,产生单位应密封投放,分类收集单位应密封清运,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公众参与管理。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2 垃圾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和混合收集后的垃圾都应集中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采用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置方法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关键在于国债资金的有力支持。垃圾集中处理环境管理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重视卫生管理,忽视环境保护。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外,很少有适宜的环境管理方法。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选址和构造,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需关闭、闲置或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核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垃圾集中处理还应与垃圾减量化、家庭自身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相结合。如广州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类收集、净菜进城、包装容器循环利用以及垃圾发电相结合。2.1 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2.2 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 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等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使之与其它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2.3 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有并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垃圾焚烧场的建立应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3 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我国各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原则为(1)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2)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3)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和(4)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盲目追求对垃圾良好环境管理的一蹴而就,既不可能也不可行,但我们可以借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和分类收集试点的契机,对有经济和能力条件的城市尝试对垃圾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是一种末端控制措施,应该和源头控制和产生控制相结合。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并整合平衡各方的利益。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开放服务市场,鼓励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效率。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政策,通过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激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带动减量化、资源化,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为保护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合理稳定的废品回收价格和奖惩制度,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的持续发展。建立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收集、运输和处理废电池、日光灯管、农药容器和废油等。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具有不经济性,单位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义务。在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强化环境管理,严厉处罚不执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居民生活垃圾,通过实行居民分类收集付出成本2~3倍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分类收集或代履行收取相应费用的方式,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对于工业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场所设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任何人投掷垃圾必须投入且必须按分类标准或方法将垃圾投入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对违反规定的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垃圾的环境行政管理要与企业管理、公众参与管理结合,以形成结构互补、功能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环境管理体系。市人民政府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具体实施,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绿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应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平等竞争、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单位或个人举办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应当坚持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加强垃圾填埋的环境监督管理。
这个我市可以理解,也可以完成你选我没错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生活 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多,成分也越来越复杂。由此,便给垃 圾回收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垃圾的分类回收就显得尤 为重要了。现有的垃圾回收设施及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日益 增长且复杂的城市垃圾处理的要求。因此,必须采用更高 效的方法,完善现行的垃圾分类回收标准,推动垃圾分类 回收事业的发展。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现状 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 市生活垃圾年产量达1.5亿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 度递增,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吨。如果不改变垃 圾的处理方式,按如此发展下去,将会广泛出现“垃圾围 城”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高效的城市垃圾分类回 收具有重要意义。 据美国环境专家内贝尔研究的结果,生活垃圾的 90%都是可以回收的。也就说明垃圾里蕴藏着巨大的“财 富”。 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循环经济理论实 施垃圾分类回收变废为宝,将不仅大大推进资源化进程, 而且还会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也能实现经济发展 与环境相协调。 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已经全面展开,但回收效 果非常差,效率不高,给后续处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城 市生活垃圾回收的现状令人堪忧,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一是垃圾回收设施分类过于简单,给人们分类扔垃 圾带来不方便。现在街道上随处可见垃圾桶,大多分为两 类: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也有的划分为三类:可回收 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不管是怎样的分类,普遍存 在着除了图案基本按照国标执行外,在颜色上可以说是五 花八门的问题。而如今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垃圾成分趋于 复杂,可回收的垃圾种类也趋于复杂。一般而言,城市垃 圾中可回收物主要有:废纸、玻璃、塑料、金属、织物 等。如果分类过于简单,垃圾桶上仅有一个可回收的标 识,很难引导人们去完全分清垃圾可回收的种类,会给人们对垃圾的分类带来麻烦。 二是居民垃圾分类知识比较缺乏,也是制约垃圾分类 回收的重要因素之一。垃圾分类投放需要两方面的因素配 合,一方面需要有完善而细致的垃圾回收设施,另一方面 需要居民有全面的分类知识,这样才能做到一一对应,真 正实现垃圾完全分类回收。很多人只知道一些简单的可回 收的垃圾,比如易拉罐、矿泉水瓶等,但是还有很多垃圾 应该归于哪一类并不知道,这样便会形成有意识和无意识 地乱丢,使分类形同虚设。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没有真正 做到分类扔垃圾。有调查数据表明:由于没有找到这样的 垃圾分类箱,无法分类投放的比例占76.28%,由此可以看 出居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是相当不全面的,这是影响垃圾分 类投放效果不好的主要因素。 三是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垃圾分类 投放行为不具很强的约束力。政策法规上的约束力是和居 民个人意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将合理的垃圾分类投放制 度写进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里,将会使垃圾投放制度具 有强大的约束力,个人分类投放的意识也会增强。国内 居民的分类投放意识差,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更重 要的是法律法规等制度上的问题。目前,国家先后颁布 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但是大部分涉及生活垃圾管 理的规定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 管理方面,而极少涉及垃圾的分类回收。国家也颁布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活垃圾 处理技术指南》,两者都是从垃圾处理方式角度考虑的, 用于给地方各级市政、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 没有上升到法规上的层次,不能给予垃圾分类行为以法律 约束。由此可见,国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立法工作尚不 完善,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公民具体相关责任和义 务。所以,居民在投放垃圾的时候就会缺乏约束力,而仅 仅靠个人意识和道德水平,这样无法保证完全做到对垃圾 分类回收。 四是垃圾回收处理还没能实现全面产业化,无法推 动整个垃圾分类回收的发展。从垃圾投放到垃圾输送、分 类,再到垃圾资源化输出,只有形成一个产业链,才能大 大提高垃圾分类回收程度。垃圾处理不能永远作为一种公 益性事业,只有政企分开,将垃圾处理形成一种产业化链 条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目前,只有城市环卫部门在管理 垃圾,他们主要负责将垃圾从社区运送到垃圾处理站。在 此过程中,并没有注重垃圾的资源化,垃圾分类回收的程 度并不高。另外,现在一些中小城市存在很多靠捡垃圾或 收购废品为生的人群,在某种程度上为垃圾资源化作出了 贡献。但是,这些只是分散在各个角落,没有形成一个体 系,其贡献能力有限。 五是管理体制不能满足目前垃圾分类回收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是从20世纪80年代 逐渐形成的,垃圾分类回收是在政府主导下由环卫部门 主导的事业单位负责。这种体制缺少群众的参与,很难 实现大范围的统一行动,也制约了垃圾产业的市场化和 产业化发展。 完善垃圾分类回收标准的具体内容 目前,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垃圾分类回收相应标 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现行的垃圾分类回收相关标准为《生活垃圾分类标 志》(GB/T 19095—2008)。《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 定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和相应标志。此标准将生活垃圾分 为了六个大类和八个小类,这六大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 圾、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其他垃圾。其 中,可回收物又分为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瓶 罐;有害垃圾主要是指废旧电池;可堆肥垃圾主要是指餐 厨垃圾。更为重要的是,此标准规定了各类别相应的标 志,包含了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等信息。这个标志的规 定,在现在的垃圾分类回收事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高效地实现垃圾回收,建议在总结垃圾分类回 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思路——在各种商品上强制 要求标注相应的可识别标志,并把这个办法作为主要内容 写进垃圾分类回收标准里,以此完善垃圾分类回收标准, 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将目前的垃圾进行更加合理的分类。考虑到中 国的具体国情,目前垃圾只按如下四大类进行收集:可回 收物、有害垃圾、可堆肥垃圾、其他垃圾。前三类为需要 回收处理再利用的垃圾,其他垃圾类将进行填埋、焚烧等 处理。其中,可回收物包含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 物和瓶罐等;有害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可堆肥垃圾也称生物垃圾,是指适宜发酵处理做肥料的垃 圾,包括餐厨和落叶等有机物;其他垃圾是指以上三种分 类以外的垃圾。 第二,统一制定上述四大类垃圾相应的标识。为了做 到可识别分类,必须制定各类垃圾相应的标识,该标识包 含图案、文字、颜色等重要信息。现行的《生活垃圾分类 标志》规定了各类垃圾对应的标识,主要是在图案和文 字信息上有区别,在颜色上没有明显区分。所以,可以 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标识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 别。这些不同垃圾类别标识的颜色要与垃圾桶的颜色一 致。参照现行标准中关于垃圾容器的颜色规定,可以确 定垃圾分类标识的图案的颜色:可回收物标识颜色为蓝 色,有害垃圾标识颜色为红色;对于生物垃圾,回收后经堆肥处理可为绿色植物的生长提供肥料,所以将生物 垃圾标识的颜色设计为绿色,其他垃圾标识颜色为灰色。 这样才能使得各类标识从图案、文字信息和颜色上彻底区 别开,可识别性强。 第三,在商品上标注相应所归属的垃圾分类标识,帮 助居民方便垃圾分类投放。这一个是关键因素,商品利用 过后便是垃圾,垃圾属于哪一类直接影响到居民按类投放 垃圾。为了帮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在商品生产的时候, 要求在商品外包装上标注商品所对应垃圾类别的标识,并 且是标注在显眼的位置。这些商品要细化到人们的日常生 活用品,能够标注分类标识的都要标注。这样在商品用过 后,就能够方便人们按商品上标识的类别进行垃圾投放。 但是,有些类别的垃圾无法通过标识来表示,比如生物垃 圾,考虑其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可以通过宣传来实现单独 收集。事实上,在垃圾分类相关国家标准里也说明了一些 垃圾分类标识适用于产品外包,但目前的普及程度相当 低,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第四,对垃圾收集设施提出更高要求。按照上面所分 的四大类,把垃圾容器也应分成四大类,分别收集不同类 别的垃圾。为了便于和垃圾一一对应,应该在垃圾容器上 标注相应的可识别垃圾分类标识。另外,为了便于区别, 垃圾桶的主体颜色应该要区别开。目前,街道上比较普遍 的情况是:收集可回收物的垃圾桶颜色为绿色,收集不可 回收物的垃圾桶颜色为黄色。结合现行国家标准,收集可 回收物的垃圾容器宜为蓝色,有害垃圾容器宜为红色,其 他垃圾容器为灰色,收集生物垃圾的垃圾容器应为绿色。 对于不能标注分类标识的生物垃圾,就要求在垃圾回收容 器上做文字和图案提示,把对应可以归结为这一类的垃圾 一一列举在上面。值得注意的一点:由于前面指出垃圾桶 的主体颜色是和分类回收标识是一致的,在垃圾桶上标注 垃圾分类标识的时候,为了避免标识图案颜色和垃圾桶颜 色相同而无法区分,还需要在标识图案边缘嵌套不同颜色 的边框,在颜色上给予区别。 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 上文叙述的垃圾分类回收方法全部形成规范写进国家标准 里,形成统一的行业行动指南。只有将这一新思路形成国 家标准的形式,才能使垃圾分类回收按照统一的方法进 行,这样能够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便于统一管理,更有 利于垃圾回收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为了进一步实行规 范,应该将垃圾分类回收标识与产品外包标签的审查结合 起来,由工商部门统一管理,形成强制要求。三是如果标 准在短期内不能形成广泛的强制力,可以先针对垃圾桶行 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强制要求。凡是提供给市政设施(政府 采购)使用的垃圾桶等垃圾收集产品,必须是严格按照标 准生产的。四是建议向广大市民提供不同颜色的环保垃圾 回收袋,这些垃圾袋的颜色要与垃圾分类回收标识一一对 应,如此会更加便于居民实施垃圾分类。 按照以上思路,通过产品—垃圾回收桶一一对应的模 式,不清楚如何分类投放的问题将得到彻底有效地解决。 当然,为了更大程度地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事业的发展,还 应结合以下措施: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 段约束居民的垃圾投放行为;二是增加投入,按照标准完 善垃圾回收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帮助他们做到主动分类投放垃圾; 四是加大小区垃圾收集管理力度,以小区为单位,设置专 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垃圾收集工作,对居民垃圾投放实行 监管,逐步培养居民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五是将垃 圾分类回收处理交给企业去经营,推动垃圾回收产业化发 展。总之,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实现更大程度的垃 圾分类回收处理。 当前,为了缓解垃圾处理日益增长的压力,只有实施 更高效便捷的措施,才能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事业的发展,变 “垃圾围城”为“资源围城”。产品标注垃圾分类回收标 识的思想,着眼于完善垃圾分类回收标准,能够帮助居民 实现主动垃圾分类投放,提高社会垃圾分类回收的整体水 平,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使人们在良 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可以节约资源,节省土地,节约资金,减少环境污染。目前重庆市绝大部分垃圾未实行系统的分类回收,少部分街道进行了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由于教育、宣传不到位,试点选择不恰当,配套工作未跟上,以及不合理的体制,效果不理想。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垃圾分类回收的政策、规章制度;改革管理体制,转变运行机制;垃圾分类回收试点;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设计实用、美观的垃圾收集容器;设计合理的垃圾分类类别;实行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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