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为什么把人捅死呢?农村人难缠,的确是借口罢了。实际上的原因我觉得是撞伤了不如撞死。撞死了赔偿一笔钱就算了,而且如果能够逃逸走,什么事情都没有。就算是被查到了,也不会是死刑(参见宝马车碾压死小孩等诸多案例)。如果把人撞成残废,这一辈子就吃上你了。我一次攮死你比养你一辈子好! 必须要说,我不大同意张显的一些想法,药家鑫是由于之前跟张妙在小吃摊上有矛盾冲突,为他的女朋友出气,去撞死了张妙。这个确实是耸人听闻,实在是不大可能。我的认为是什么呢?药家鑫不是蓄谋的,只是在把人撞到以后,想起了一些比较传统的说法:我小时候也听过有些跑运输的长辈说,撞到人怎么办?往回开再碾压一下。都这么说,都记住了。 只是,药家鑫玩得过火了!直接拿到捅人。这个就是再请来多牛的律师,也没有法子把这小子的命给保回来了。 我不知道国外撞上人之后是什么反应,到底我是一个土鳖,没有出过国。再加上我又是一个懒汉,一者懒得翻墙,二者翻墙看到国外的新闻总得翻译,麻烦。不过我感觉,美国人撞到人之后,应该是赶紧把人送到医院,花多少代价,能救过来就一定要救过来。要是救不活,一定得跟上帝忏悔好久。 为什么我有这个想法呢?因为美国的保险,医疗等的保障制度比我们要完善许多! 药家鑫这个事情大家是知道,也许此时此刻的中国的某地,还有像药家鑫这样(只是不一定下车杀人,但是回车碾死人效果是一样的)事情,只是大家不知道,怎么才能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呢?我觉得不是没有办法的! 每年我们缴纳多少交强险,交强险不能来做这个么?每年交强险他剩下多少?我们缴纳的交强险能不能用来救人?交强险就应该是用来给我们救治受伤者的基金!我们又不是每个人都撞人,这么多人的钱去救一个人,能救不活么? 再一个,就是 *** 的医疗投入,如果 *** 的医疗保障能够让肇事者的负担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肇事者也许就更多的会去选择救人;如果 *** 的社会保障能够给受害者更多的物质与精神关怀,受害者也不至于“难缠”。 药家鑫之死,确实是他该死。但是他还死于我们的制度;也许还有教育。教育?他父母灌输给他这个思想:出了车祸,一定把人弄死(撞伤了他吃你一辈子),要不然咱们一家人跟着倒霉。 只是这小子给玩砸了!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
:blog.sina../ladderfox 我的博客,写了一系列药家鑫的事情
20几岁的年轻人是青春叛逆期!不知道你是男孩子吗,那段时间打架什么的常有的,思想不够成熟,容易冲动,我们年轻的时候只是没有犯什么大错误,你知道吗?但一命抵一命是应该的!犯罪其实就是一念之差,也有可能在害怕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行为!一般杀了人还谁回去,真要杀了人就没有活的念头了肯定是死刑,你说是不。 总之可以理解,但不可原谅!毕竟死者家属失去了宝贝的女儿,老人家不愿意调解就没办法!
死刑死刑~ 一审二审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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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死了 舆论成功了。
一审是死刑,二审还是死刑,没有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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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药家鑫没有被判死刑,我找人怎么的也得给死者家属讨回个公道,这种败类不能再世界上存在,即使他是多么的有才华,不行就找地下判官!他是必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