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 这一名词是由民间茶叶交易而形成,正式载 入史书则是在明代(公元1368—1644年), 明人谢肇制在《滇略》中说:“士庶所用,皆普 茶也”。<新纂云南通志)指出:“‘普洱’之名 在华茶中所占的特殊置,远非安徽、闽浙 可比。”明代至清代中期是普洱茶的鼎盛时 期,因为作为贡茶,很受朝廷赞赏,便极大地 促进了普洱茶的发展。此时,以“六大茶山 “为主的西双版纳茶区,年产乾茶8万担,达 历史最高水平。
据史料记载,清顺治十八年 (公元1661年),仅销往西藏的普洱茶就达3 万担之多。同治年间(公元1862—1874 年),普洱茶的生产仍然兴旺,仅慢撒茶山 (易武)就年产5干余担。在西双版纳广袤 的沃土上几乎家家种茶、制茶、卖茶。茶山 马道驮钧终年回荡,商旅塞途.生意十分兴 隆。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政府派往 云南的总督鄂尔泰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设官府,置流官.驻军队以 加强行政统治),在普洱设置“普洱府治”.在 攸乐山(现为景洪市基诺族乡,六大茶山之 首),设置“攸乐同知”,驻军5百,防守茶 山.征收茶捐。在勐海、勐遮、易武、倚邦等 茶山,设置”钱粮茶务军功司”,专管粮食、茶 叶交易。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撤销攸乐 同知,设置思茅同知,并在思茅设官茶局,在 “六大茶山”分设“官茶子局”,负责管理茶叶 税收和收购。在普洱府道设茶厂.茶局统一 管理茶叶的加工制作和贸易,一改历代民间 贩卖交易为官府管理贸易,普洱便成为茶叶 精制、进贡、贸易的中心和集散地。於是,普 洱茶这一美名,便名震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