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审阅时的评价指标如下:
1.论文难度;
2.论文工作量;
3.研究方案可行性;
4.硕士生对文献资料和课题的了解程度;
5.硕士生在论文选题报告中反映出的综合表达能力;
6.对论文选题报告的总体评价。
学位论文送审结果一般分为:
直接答辩;稍作修改后答辩;同意答辩须作重大修改;不同意答辩。
1)直接答辩。评阅意见均为“直接答辩”,可以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2)稍作修改后答辩。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以参加论文答辩。
3)同意答辩须作重大修改。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半个月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向学院提交重大修改审核表。经导师审核,学位评定委会评议,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4)不同意答辩。不同意答辩,学位论文则判断为不合格论文,须延期半年以上且申请论文再检测、送审。若对结果有异议,由指导老师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评申请,若还不能通过,论文判定为不合格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