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体系与道德建设当代中国正处在新的道德体系亟待建立的关键时期,作为和谐文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新的道德体系的建立密切关系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中国是一个“道德大国”。中国人也都过惯了道德生活,养成了从道德上看人看事看问题、论辩是非、辨别真假善恶的思维习惯。然而,当下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道德的困惑期,由于人们的价值取向多元化,导致了对道德价值的评判也是多种多样。有一位学者曾这样描述:它“在价值取向表现为主导价值缺乏引导人们行为的力度;在实际中则由于多种价值取向的别扭感存在,使人们在行为的选择中缺乏道德依据,故而表现出现实行为中道德的缺乏。这种状况,使人们在思想上既有对自身社会行为趋利性和利己性的追求与肯定,又有对他人行为的趋义性和利他性的需求与愿望;在行动上,既有对自身非道德性行为的宽容和谅解,又有对他人道德性行为的赞同、理解和不参与不合作。于是,当不道德行为出现时,人们大肆批评和抨击,而当他人和社会需要自身表现出道德性行为时,人们却常常表现出道德意识淡漠和道德行为责任感的缺乏。”对照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这段文字生动地描绘了当代中国人在伦理思想和道德生活中所实际存在的“困惑感”。人的社会性决定人必须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一般来讲,社会中的人其行为规范主要表现为三类:一是法律规范,这是禁止性的刚性规范,任何人违犯了都要受到罚处;二是道德规范,它虽是从各个民族习俗、惯例、禁忌当中剥离出来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但它不带有强制性,是有弹性的规范;三是制度规范,这是一种既可具有禁止性,又可具有倡导性的可刚可柔的规范。这三个规范相互保证,互相调节,社会稳定才有了保证。在三个规范中,道德规范的作用大小最能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社会里,道德规范发挥的作用越大,那么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这也因此提醒我们,中国要建立富裕、民主、文明的国家,就必须致力于道德建设,建立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价值标准,以引导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在现今社会,由于人们的价值取向呈多元化,已导致人们处在双重或多元道德价值标准的社会环境中,人们看待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一种个人行为,都会存有不同的意见,持有不同的态度,这就必然会造成道德评价失常,这种失常又会反过来加剧道德价值取向的紊乱。最为关键的是,道德评价有多重价值标准所造成的后果,不仅难以用道德评价来干预社会生活,达到扬善驱恶、净化社会环境的目的,而且时间长了还会使人们对道德评价失去信心,失去兴趣,最终放弃道德评价。所以,建立以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的道德价值标准就尤为重要和必要了。纵观古今中外历史,每个社会的道德评价都有其核心内容,即核心价值体系的体现。中国传统道德遗产中虽有糟粕,但也有优良成分,譬如传统道德最讲求分辨义利,轻利重义,强调的是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原则和注重加强自身修养的自律精神。中华民族历经磨难,却一直维护团结和统一,这是与坚持国家民族整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原则密切相关的。在西方,虽然没有专门对道德的论述,它是包含在哲学学科中的,但其核心的部分也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在解释道德的核心问题时,中西方文化也是趋于一致,比如孔子的道德核心是“仁”,其意思是“不只想到自己,还想到别人”。而西方社会普遍提倡的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原则是“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道德不是个不变数,它有相对的稳定,但它也随着生产力、物质基础、政治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新旧道德交替之际,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道德的优良成分,还要建立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的新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内容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内容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本内容,只有以此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新时期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和原则,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才能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