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管理机关的政府,本来属于社会公共权力机关。因为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凡是有大生产的过程,都需要有管理,也就是需要权力。原始社会的先民们,推选出的氏族、部落首领,就是承担管理生产活动和其他活动的公共权力机构。但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这种公共权力机关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用其经济的优势,攥取了公共的权力,为其阶级统治服务,使公共管理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同时,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压制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反抗,就又设置了暴力机构,如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这样,社会公共管理就以暴力机构为后盾,而暴力机关的统治则是以社会管理职能为基础。因此,在阶级社会里,公共管理机关最终都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里,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将来,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物质的 极大丰富,阶级消灭了,国家消亡了,政治统治的职能不需要了,而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不仅会存在,甚至还会加强,但那时的公共管理机关已不是现在的政府了,而是真正有社会成员组成的社会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