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是小学教育专业的专业必修课,该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教学能力。因此,高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教学尤为重要。本文对高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究,包括校内实训与校外见习、实习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教学训练;高职专任教师走下去,小学一线教师请进来;建立网络学习平台,线上理论知识学习,课上实践教学训练;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 小学语文教法 实践教学模式 高职教育 “小学语文教法”课程是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小学语文教学能力。该课程既要重视教育理论学习,又要加强实践教学训练。可是长久以来,这门课程受课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理念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对教学理论讲授比较重视,但学生实践教学训练相对薄弱。那么,探究“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模式,对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能力有着重要作用。 一、“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教学现状 (一)理论讲授不够深入,学生实践教学训练比重较小。 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学学院小学教育专业为例,“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在大二下学期开课,每周两节,学习一学期,那么该课程的总授课学时为36节。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教学训练,专任教师把教育教学理论课学时压缩到12节课,仅用12节课完成包括小学语文课程性质、理念、教材、拼音识字教学、阅读习作教学等理论知识的讲授,课时少理论多,很多知识很难深入讲解。 虽然理论课仅占12节,为学生留出14节课做实践教学训练,但是轮到每位学生试讲的时间还是十分有限。以我院小学教育专业为例,每班平均40人。拼音、识字教学学生试讲一次,阅读、习作教学试讲一次,一个学期全班学生只有两次试讲的机会,一次试讲时间仅有七八分钟。一个学期一名学生试讲总时长也就15分钟左右。学生总的实践教学训练机会较少、训练时间较短。 (二)学生实践教学训练形式单一。 以我院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训练为例,学生实践教学训练以学生在录播教室试讲作为唯一的实训形式。学生在录播教室试讲训练的优点在于通过录播系统记录学生试讲视频,学生可以通过观看自己的讲课视频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但是,在录播教室进行试讲训练,学生仅能就教学设计、教案、教材分析、教法运用等方面钻研、准备,对真实的小学课堂情境难以把握,试讲时的小学生活动仅能靠同班同学生配合完成。由于学生缺乏对小学语文课堂实际的了解,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论讲授时,学生很难有认同感,更没有积极参与学习的热情。所以,某些教师在脱离小学语文实际教学环境的情况下,向学生理论讲授,让学生在仅有理论支持的情况下进行试讲训练。这种单一的实践教学训练形式,导致学生的.语文教学水平提升缓慢。 (三)任课教师对小学语文教学现状了解有限。 高职院校“小学语文教法”课程的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深厚扎实,学术研究水平较高。但是,部分“小学语文教法”专任教师一般都没从事过或不再从事一线小学语文教学工作。而且,高职教师真正走进小学语文课堂的机会十分有限,对小学语文教学现状的了解多是通过查阅学术论文,观看小学语文名师的课堂教学实录等途径。这使得“小学语文教法”课程专任教师对本地区小学语文课的实际教学现状缺少具体、直观的了解。教师的理论与实际脱节,导致学生不能接收到小学语文教学的最新情况和理念,影响学生小学语文教学水平的提升。 (四)学生实践教学训练评价主体单一。 以我院“小学语文教法”课程为例,对学生最终的教学评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以传统笔试方式考查学生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占学生总成绩的60%,另一部分则是由教师给学生的试讲训练打分,考查学生的实践教学能力,占学生总成绩的40%。两部分成绩之和作为学生最终的期末成绩。理论考查与实践教学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方式能较全面地考评学生的学习情况。但是,实践教学考评仅由教师根据授课标准、要求给学生打分。这样的评价方式过于单一,仅能对学生该节课授课情况进行评价,不能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教学能力。另外,评价主体过于单一,仅由专任课教师评价,难以调动其他学生的“听讲”积极性。 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一)校内实训与校外见习、实习相结合,加强学生实践教学训练。 语文教学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指导实际教学[1]。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专业为例,学生大一、大二在校集中学习,大三到小学等其他教育机构实习。这种集中实习的方式优点在于让学生完成所有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后到小学、教育培训机构等用人单位实习,让学生做到“有备而来”,同时便于高职院校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管理。一些学生和用人单位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毕业后就可以直接留用。但是,这种实习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学生在校脱离实践教学环境的学习,意识不到现在所学知识的重要性,缺少学习主动性和学习热情,导致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不够扎实。当学生完全脱离学校到用人单位实习,在教育教学岗位上遇到一些问题时,很难有机会得到专任教师的系统指导。 “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教学可以将校内试讲训练与校外见习实习相结合。高职院校可在大二下学期安排学生去小学进行为期两到三周见习实习。教法课教师可提前下达实习任务如记录5篇听课笔记、准备一篇教案,进行一次小学语文课试讲,并上交所教授班级教师的评课记录。让学生在短期见习实习阶段能把握小学语文课教学现状,掌握小学生心理及上课学习的真实表现,并能通过实际教学试讲找到自身的薄弱环节及明确自身还欠缺的理论知识。短期的见习、实习后,学生再次回到学校,回到课堂上,能认识到所学理论知识的必要性,更有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生在校内录播教室试讲更能贴近小学语文课堂。短期的见习、实习为学生创造更多的教学训练机会,弥补校内教学训练机会有限、时间少、缺少真实教学情境的不足。endprint (二)高职专任教师走下去,小学一线教师请进来。 高职院校应定期组织“小学语文教法”课程专任教师到小学听课、参加小学教师的教学研讨活动、观摩优秀小学语文课。让专任教师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了解最新的小学语文教学动态。 高职院校“小学语文教法”课程的授课形式不应仅限于教法课专任教师讲授的形式。由大学专任教师一人唱独角戏的封闭形式向以大学专任教师为主角,同时吸收一线教师参与授课的开放形式转变[2]。“小学语文教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与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直接对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应聘请小学一线教师针对某些教学实际问题如教学设计、教材分析、新课程标准的解读等为学生讲授。还可以聘请小学教研员为学生就教育发展等宏观问题答疑解惑。“小学语文教法”课程教师的多元化,不仅让学生有了新鲜感,小学一线教师的现身说法更能让学生了解到了最直接、最具实际意义的知识,极大地加深了学生对小学语文教学的了解,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实践热情。 (三)建立网络学习平台,线上理论知识学习,课上实践教学训练。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高职教育大力发展信息化教学。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是新课程改革的一大焦点,也是改革传统教学方式方法的重要标志[3]。信息化教学由从前的仅在课上使用多媒体课件向现在的课上课下应用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发展。为了让信息化教学真正服务于学生、教师,各高职院校都在大力建设校园学习资源库、网络学习平台等信息化教学平台,尤其大力发展信息化教学平台。这样学生在课余时间就可以通过手机直接学习,学习不再受时间、地点、环境的限制。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有利于提高高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的教学效率、教学水平,大大增加学生的实践教学训练时间。本课程部分内容如汉语拼音教学、识字写字教学等完全可以由教师制作成微课发布在网络学习平台上,学生运用手机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进行课前自主学习,并完成教师下达的学习任务。学习任务可以是教案编写、试讲。课上学生在完成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不理解的、有难度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然后学生直接进行试讲训练。学生试讲后教师和学生共同评价,为该生提出不足之处。这种课下自主学习完成学习任务,课上进行实践教学训练的教学形式实现了课堂的翻转,实现了高职教育所倡导的“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理念。信息化教学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由于把部分理论知识放在了课前完成,课堂上时间充裕,更是大幅度增加了学生实践教学训练的时间。 (四)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传统高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无论是理论知识的卷面考试,还是学生教学能力的试讲考查,评价主体都仅限于专任课教师。这种单一的评价主体不利于学生从评价过程中认识自身问题,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高职“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必须向多元化发展。“每个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但一个人对他人又负有责任和义务,所以主体是‘自主与‘责任的统一。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是一种交互主体的关系”[3]。所以,“小学语文教法”实践教学评价应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学生自评及短期校外见习实习阶段小学一线教师、领导的评价。改变学生校内录播教室试讲仅由专任教师一人评价的局面,教师把授课要求和评价标准下发给学生,让所有“听讲”的学生参与到教学评价中,并给试讲的同学打分。试讲学生在试讲结束后根据自己的实际表现给出自评分数。然后教师将师评分数、生评分数、自评分数汇总形成校内实践教学成绩。校外实践教学由小学一线教师、领导评价,给出分数。校内校外实践教学的多元化评价主体让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到主动参与评价。学生不仅在自己试讲时能积极准备、认真授课,在成为评价主体后在其他学生试讲时也能认真“听讲”客观评价,同时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能力。试讲学生和“听讲”学生的实践教学积极性都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石月兰.增强高职小学语文教学法课程教学实践性的探索[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11-12. [2]霍生玉.高师小教专业“小学语文教法”课程反思与重建[J].新课程研究,2011(1):23-26. [3]辛涛.对转型期“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课程现状的思考[J].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56-60. [4]李雁冰.课程评价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