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的注释方法有行中注(夹注)、页末注(脚注)和篇尾注(尾注)三种。
参考文献标按规范要求,论文题目、作者及单位、摘要、关键词、附录中一般不引用或标注参考文献;
层次标题、正文中可引用标注参考文献,一般直接标引在引文内容后,在右上角标注。图表中一般不标注参考文献,必要时可将文献标准码标注在图表的注释或说明(即图注或表注)中。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标标注方法和规则
1、直引是指将引文内容按照原文献中的叙述照录。具体格式分为两种情况:引文为完整句子时,如果是直接引用某人的观点,有原作者姓名、冒号、引号齐全的,则句子的最后一个标点点在引号内,参考文献标注码标注在引号外的右上角;
如果只是引用原文,前面不出现作者姓名和冒号,只出现了引号,参考文献标注码也还标注在引号外的右上角,但这处引文的最后一个标点符号须点在参考文献标注码外的右下角。
引文为非完整句子时,如果引文内容只是一个词、词组、或者虽然是一句完整的话,但只是作为叙述文句的一部分时,文献标注码紧随在后引号之后,点号之前。
2、意引一般情况下,意引时参考文献序号在文中的标注位置并不是唯一的,可以有多种选择。一是对著作或引文的著者进行标注。
在叙述引文内容(不包括直引的情况)时若写出文献著者名,则将标注码以角标形式标注在著者名的右上角;叙述引文内容时若写出著作名称,或同时写出著者名和著作名称,则均应将标注码标注在著作名称的右上角。
若没有写出著作或引文著者名,只在文中引用参考文献中的有关数据或材料等,且引用的部分又不构成一个句子时,应直接把文献标注码标注在相应的词或词组的右上角,若引文内容加上了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的,则将文献标注码标注在这些话语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点号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