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形成新型的对外开放利益协调机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对外开放在带来利益总量增长的同时,结构性矛盾也日益广泛地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不同要素所有者在对外开放中所获得的利益不平衡。近年在对外贸易总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国内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上涨幅度与外贸总量和利润的增长速度不成比例。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后,部分出口企业不是通过调整产品结构,而是通过压低实际工资水平来降低成本。 二、不同区域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分享到的利益不平等。我国开放过程中的“马太效应”明显,对外开放成为拉大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由于资本的逐利本性,比如外资的进入通常是优先选择东部沿海地区,不愿意到西部地区投资;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竞争法则,如东部沿海地区开展出口加工贸易等存在着运输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由于开放中经济差距在扩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内陆地区的资本和劳动力要素外流,同时,又使发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重。 三、国内外不同主体在开放中赢利的机会不均等。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特征是政策优惠,政府为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而实施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政策差别导致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过程中,对本土企业产生越来越多的挤出效应。 因此,我国亟待建立利益均衡型的开放经济运行模式,从根本上对以GDP增长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把对外开放的重心放到增进国民福利水平上来。在我国未来的对外开放进程中,扩大出口规模,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不应当只是片面地考虑其对GDP增长可能产生的拉动效应,更要重视对实际国民福利水平的影响,对国内经济利益关系的影响。 ——吸引资金与吸引要素、资源并举 目前国内资金供给充裕,仅从资金角度看,对外资的需求已逐渐减弱。2006年,外资占国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仅为5.04%,已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这并不意味着吸引外商投资失去了重要性。经济全球化正在进一步分解价值链,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愈来愈多的产品、制造和服务环节进行全球分工,而这些分工与有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是以资本流动为载体进行的,各国之间吸收外资的竞争在加剧,继续努力吸收外商投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 在注重吸引外资数量增长的同时,要充分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做到吸收外资与集成全球市场要素并举,学会利用全球性的资源、资金、技术和产品的配置体系,形成引进资本、技术、知识、管理、观念、人才、品牌、市场的“一揽子”的方式。 ——学会成为国际金融体系重要参与者规则制定者 2006年末,我国外汇储备达到10663亿美元,居全球外汇储备首位,同时也打破了单个国家或地区外汇储备的世界纪录。近3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额占新增GDP的比重超过了70%,这表明我国社会财富积累基本上采取了外汇储备的形态, 在这种情况下,央行不仅要承担高额外汇储备的成本重压,而且我国货币政策的自主性也面临更大的挑战。如何适度消化外汇储备成为政府面临的重大难题,进而对深化外汇储备体制改革、加快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球化时代,一国的金融自由化与国际化程度已成为衡量其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也集中体现了一国驾驭国际经济关系的综合能力。 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相对滞后于贸易、投资等领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特别是在持续高涨的人民币升值压力下,国内宏观经济调控与对外经济关系一再陷入被动或受到约束,金融领域开放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因此,当前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如何通过有序、有条件开放资本项目,逐步成为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和规则制定者。 为此,首先要加快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优化其资产结构和经营范围,促进各类金融主体之间的有效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自我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其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在资本项目开放之前,建立起高效、稳健的监管体系;再次,合理确立人民币汇率调整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逐步增强汇率制度的弹性。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不仅是今后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而且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因此,必须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兼顾政策的自主性与开放性,既要考虑到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承受能力,又要充分了解国际要求与期望,减少金融自由化与国际化带来的震荡与冲击。 ——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有机结合 专家建议,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质量,应从三方面取得进展: 一是通过对外投资,组合全球要素在中国创业。最近几年,我国出现了一些新类型的高科技企业,虽然其资金、技术基础、人力资源、市场等高度国际化,但企业主体在我国国内;二是通过对外投资获得技术、人才等发展要素,国内企业已有实力通过收购兼并国外企业或者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获得先进技术和人才;第三,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政治和外交手段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预判和扫除国际关系中的不确定因素,全面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以及我国在国际产业转移中的地位。
我也是这个题。。。同求。。。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我国是实行外汇管理较严格的国家.但是,我国真正外汇管理的发展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它的发展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由不完全到正在逐步完善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阶段(1949—1956)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外汇资金严重短缺,华北,华南,华东,华中四大行政区分别颁布了外汇管理暂行办法.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综合上述办法,颁布了《外汇分配,使用暂行办法》,对外汇开始实行统一管理.当时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肃清帝国主义金融残余势力,稳定国内金融物价,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便利侨汇,利用,限制,改造私营进出口商业区和金融业,建立独立自主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外汇分配,使用暂行办法》,当时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禁止外汇在国内流通使用,取缔国内外汇黑市交易.外汇持有者可按国家规定牌价卖给政府,也可在银行开立外币存款帐户.2.凡出口商品,劳务收入的外汇,侨汇必须出售给或存入国家银行;进口所需外汇和其他非贸易用途所需外汇,可按规定向有关机关申请.3.建立独立自主,统一的汇价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利于出口,鼓励侨汇,积累外汇资金的原则,制定人民币汇价,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4.规定外币,金银和人民币进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携入外币,金银不加限制,但须向海关申报.临时来华人员和外交人员可凭申报单携带一定量的外币,金银出境,人民币禁止携出入国境.(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阶段(1956—1978)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时期,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国内市场外汇已经停止流通;除上海4家侨外资银行(即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华侨银行和东亚银行)外,其它外商银行在我国的业务已先后关闭;对外贸易由国家外贸公司统一经营;全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这样,原来的外汇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适应变化的国情,为此,外汇管理的重点相应转变为建立对国营单位外汇收支的计划管理制度,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外汇管理工作是在国家计委核定的计划范围内,由对外贸易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个单位分口管理,对外贸易部负责进出口贸易外汇;财政部负责中央部门的非贸易外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地方非贸易外汇和私人外汇.2.国家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一切外汇收支由国家管理,一切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经营.3.外汇政策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外汇收支两条线,统收统支,以收定支,保证外汇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外汇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分配使用,外汇计划管理以行政办法管理为主.4.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需要,对外贸易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和规定.但由于没有确立外汇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外管法令,同时一些内部管理办法因没有通过立法手续,使我国外汇管理动作较为被动.总之,这个时期我国外汇管理处于从分散到集中的过渡时期,许多外汇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3年底阶段(1979—199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国际经济,金融,技术合作,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都有很大发展.随着沿海城市的开放,经济特区,开发区的设立,外资体制的改革以及地方,修炼自主权的扩大,这些变化给我国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外汇管理的对象扩大,内容更复杂了.为此,国务院于1979年3月正式批准设立我国外汇管理主管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1980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以后又陆续制定并颁布了诸如对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管理细则;对个人外汇管理施行细则;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施行细则;对华侨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汇管理施行细则等等.在这个时期,外汇管理的最大特点是实行外汇额度留成制度.所谓额度留成就是当一企业通过商品,劳务的出口获得外汇收入后,可按一规定的比例获得外汇留成归其所支配.但是,留成外汇并不采用外币现金留成办法,而是采用额度留成办法.这里,额度就是一种外汇所有权的凭证.人们通常把外汇额度与现汇的关系比作粮票和粮食的关系一样,即粮票只有配上人民币,通过粮店才能变为粮食.在实际使用中,外汇额度不能直接办理支付和结算,只有按国家规定的汇率,用人民币向银行买成现汇,才能形成对外支付实体.外汇额度留成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调动各方面创汇积极性,使外汇管理既集中又分散,即保证国家对外汇的宏观控制,又使地方,部门,企业在外汇使用上有一定的机动余地和自主权.确实,从外汇额度留成实施到1993年12月度,它在调动各方面的出口积极性上,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是同时,它也导致了我国外汇管理复杂化,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外汇额度留成制度下,企业和地方留成的是额度而不是外汇现金本身,因此, 产生了外汇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情况,导致"一女二嫁"的重复使用.也就是说历年来在留成额度名义下结售给政府的外汇被国家用汇计划所安排掉,其结果是企业和地方的留成额度总额不断上升,且有超过国家外汇储备的趋势;第二,由于外汇留成额度比例的种类繁多,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实行着五花八门的留成比例,而留成外汇可按调剂价进行买卖,这就使外汇留成制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它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成为价格扭曲的一大根源;第三,由于企业得到外汇额度的同时得到了结汇人民币补偿,易待价而沽,所以外汇额度影响汇率稳定,不利于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除此以外,这个时期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还有以下几个特点:1.人民币汇率实行有浮动的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国际清算,外币收兑,无偿上缴中央外汇使用官方汇率;国内企业和三资企业调剂外汇余缺,有偿上缴中央外汇和境内居民外汇使用调剂市场汇率.2.外汇分配实行计划分配和市场配置两个渠道.中央外汇的供需通过计划渠道实现,企业的一般外汇和三资企业外汇需要通过市场渠道实现.3.外汇市场实行公开调剂市场和外汇调剂中心两种模式.在二十个中心城市建立了外汇调剂公开市场,进行场内竞价交易;在其他中心城市建立了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双方通过调剂中心议价交易.4.外汇储备包括上缴中央外汇和企业留成外汇两个部分,有中央银行直接管理和中国银行代管两种形式.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日常的国际收支都通过外汇储备渠道进行,国家外汇储备和专业银行经营头寸混在一起,造成外汇储备关系不顺,难以确定国家外汇储备规模,缺乏对储备规模的调控能力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能力.5.外债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分口管理的体制.国家计委每年下达借用外债计划指标,外管局负责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和各种外债的统计监测及监督,外经贸部负责双边政府贷款,财政部负责世界银行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性,区域性金融机构贷款,中国银行负责日本输出入能源贷款,农牧渔业部负责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二,1994年1月1日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因众所周知,外汇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从1993下半年开始酝酿的,进行外汇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旧外汇管理体制存在着许多弊端,这些弊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日益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比如双重汇率制使外汇投机行为严重,造成大量的国家外汇流失,也不利于我国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利于理顺同一些国家的贸易关系;外汇留成制度容易造成"一女二嫁"的重复使用,不利于我国外汇储备的宏观控制,也不利于企业经营核算等等.其次,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在价格,企业制度,财政金融等领域全面展开,并已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外汇体制改革的时机逐渐成熟.再次,中国坚定地推行对外开放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走向开放型经济,而人民币的不可自由兑换与开放型经济的基本特征不相符合.开放型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把国内经济融合到国际经济中去,更多地参与国际分工,使国内经济越来越多地融合到国际市场之中,使国内经济资源配置更多地与国际市场上的资源配置联系在一起,实现一体化.这样一种开放型经济必然要求本国货币逐步变为可兑换货币.最后,通过外汇体制改革,增强国内企业,居民对本国货币的信心,防止资本外逃.自1979年实行对外开放以来,我国的出口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出口所换取的外汇有相当一部分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被截流在境外,不能回收到国内用于建设.此外还存在着通过进口多付汇方式或其它形式的资本外逃.这些现象对于我国经济建设非常不利.为此,通过外汇体制改革,消除不正常的资本外流的动机,使资本流出趋于正常化.(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及主要内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这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的可兑换,其长期目标是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意味着取消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管制,对国际间正常的汇兑活动和资金流动不进行限制.此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一次力度很强的改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从1994年1月1日起,实现汇率并轨,取消人民币官方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这种新的汇率体制下,人民币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只在必要时予以干预和调控.2.企业收汇,用汇制度改革.过去我国有采用的是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从1994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结汇制包括两点内容:一是境内所有中资企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外汇收入,境外劳务承包以及境外投资应调回境内的外汇利润,都要按照当日的外汇牌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二是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外汇,境外借款和发行债券,股票所得外汇允许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帐户.售汇制也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一般贸易用汇,只要有进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机构的支付通知,就可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对实行配额,许可证或登记制的贸易进口,只要持相应的合同和凭证,就可办理购汇;二是对非贸易项目下的经常性支付,凭支付协议或合同和境外机构的支付通知书办理购汇,非经常性支付购汇按财务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对向境外投资,贷款,捐赠的汇出,继续实行审批制度不过作为过渡性措施:对出口企业按结汇额的50%在外汇指定银行设立台帐,出口企业所需用汇贸易及贸易从属费,只要持前述有效凭证,由银行在其台帐余额内自由办理支付,出口企业进口所需用汇超过台帐余额的部分以及没有出口的企业用汇,仍然需要外汇审批.外资企业可以直接使用外汇.3.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过去在外汇资源的分配上还有一部分依靠行政手段,即按指令性计划配给以官方汇率计价的外汇.这次改革在外汇分配领域取消计划审批,使全部外汇供求通过市场来实现,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将主要运用货币,金融,利率,汇率等经济和法律手段来完善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体系,这样的调控体系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也更符合国际惯例.4.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及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原来我国的外汇市场是以各地外汇调剂市场的形式存在,是初级的,分割的,有限度的外汇市场.现在我们将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市场的主体是外汇指定银行,企业被排除在这个市场外,企业只能过与银行之间的外汇买卖来影响汇率.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主要职能是为各外汇银行相互调剂余缺和清算服务,这个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管理.从1994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形成的价格,每日公布人民币对美元交易的中间价,并参照国际外汇指定银行以此为依据,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自行挂牌,对客户买卖外汇.通过银行间外汇买卖和中国人民银行向外汇交易市场吞吐外汇使各银行的挂牌汇率保持基本一致和相对稳定.5. 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从1994年1月1日起,取消任何形式的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和指定银行机构以外的外汇买卖.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已发行流通的外汇券可继续使用逐步兑回,来华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持有的外汇券也继续使用,也可凭本人护照及有关身份证件,按1993年12月31日的官方汇率兑换外汇,对原批准收券的境内机构持有的外汇券或存款,也按1993年12月31日的官方汇率折成美元结汇.到1995年6月30日为止,外汇券兑换工作基本结束,市场上外汇券已基本收回,从1995年7月1日起,外汇券已停止使用,流通兑换.此外这次外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强化外汇指定银行的依法经营服务职能,严格外债管理,建立偿债基金等等.三.,1994年以来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1994年以来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下可兑换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郑重宣布,从1996年12月1日起,中国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过渡性安排,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义务,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是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在汇兑制度方面应尽的一般义务,具体而言,包括三方面的义务;首先,关于废除歧视性货币措施问题.废除歧视性货币措施有两层含义:第一,废除歧视性的货币协定;第二,取消复汇率制.所谓歧视性货币协定,是指两国之间签订的在贸易收支差额结算时使用特定货币的协定,这种做法盛行于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之间.以前我国也同许多国家签有这方面的协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已逐步实现了多边结算的自由化,在对外贸易中已经不存在使用特定货币的协定.关于复汇率制,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实行了汇率并轨,统一了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和人民银行的牌价,并于同年4月开设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而又于1996年7月1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这样,在我国就形成了以外汇的供给和需求为基础的统一的外汇市场,汇率是在这个统一的外汇市场上由外汇的供给和需求的力量自行决定的,因此,我国现行汇率制度就是汇率的一元化,复汇率制已经成为历史.从以上两个方面看,我国已经不存在所谓的歧视性货币措施,符合第八条款的要求.其次,关于支付自由化问题.所谓支付自由化,是指第八条款国在没有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时,不能对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的支付和资金转移实行限制.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三个方面.我国从1994年开始逐步向第八条款国过渡,首先实行的是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的人民币可兑换,时至今日,对外贸方面的支付限制已经废除,进口企业只要持有效的进口凭证,就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兑换外汇,从而满足支付的需要.从劳务收支来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5月修订并公布了《结汇,售汇制度及支付管理规定》和《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办法》等一系列旨在实现包括劳务收支在内的经常项目下的支付自由化,从这些新法规看,我国劳务收支下的支付限制已基本取消,符合第八条款的要求.虽然在居民因私用汇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数量限制,明显的例子是,对出国旅游者的用汇实行数量限制等,但是,这并不会构成中国成为第八条款国的障碍.日本在1964年4月成为第八条款国时,对居民出国旅游也存在着用汇的数量限制,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只是以日本应早废除限制为条件,允许其暂时保留该限制,与日本每人500美元的限额相比,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规定每人可携带1000美元出境,还是比较宽松的,当然,从发展趋势来看,理应逐步废除这方面的限制.最后,关于本币可换性的义务.第八条款国不仅要满足居民用汇的需要,在经常项目下允许居民把本币兑换成外汇,而且必须具有维持本国货币对外兑换性的义务,即对基金组织其它成员国持有的人民币余额,必须允许随时兑换成外汇.我国成为第八条款国之后,意味着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兑换性以及外汇支付的自由化,即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无论用外汇还是用人民币都可以自由地进行支付,因此,在以人民币支付时,对非居民收入的人民币,就必须允许非居民把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所以,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的真正含义是,对非居民的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唯有如此,人民币才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认可的可兑换货币.这一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1996年6月颁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的文件中已经有所体现,例如,对外车驻华使领馆收取的人民币签证费允许其兑换成外汇并汇往外国.(二)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理逐渐放宽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本项目还处于相对管制水平,不过,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理正逐渐放宽.具体而言,就目前来说,从资本项目具有分析意义的43个子项来看,如表5.2,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情况分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严格限制的子项有6项,占13.9%.主要包括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出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出售和发行衍生工具,居民向非居民提供个人贷款,非居民向居民提供个人贷款等.第二层次是有较多限制的子项共18项,占41.9%,主要包括涉及买卖股票,债券,集体投资类证券及其他相关证券的子项12个,以及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和发行衍生工具,居民在境外购买不动产交易,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礼品,捐赠,遗赠和遗产,外国移民在境外的债务结算,移民向国外的转移资产等子项.第三层次是较少限制的子项有11个,占25.6%,主要包括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与非居民间相互提供金融信贷,担保,保证和备用融资便利,对外直接投资,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出售不动产交易以及博彩和中奖收入的转移等.第四层次可兑换的子项8个,占18.6%,主要包括居民与非居民间相互提供商业信贷,对内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非居民向居民提供礼品,捐赠,遗赠和遗产,移民向国内的转移资产以及非居民员工的储蓄等.
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的外汇储备曾有过两次高速增长时期。第一次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4~1997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初步建立和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国外汇储备终于摆脱了十余年低速徘徊的局面,出现了连续4年的高增长。第二次发生在21世纪之初。从亚洲危机的冲击中恢复之后,中国经济很快就步入了快速的轨道。与此相伴,中国的外汇储备从2001年始重又快速增长;到了2006年4月底,中国外汇储备已跃居世界首位,目前已逾万亿美元。随着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担心和争论也纷至沓来。人们或怀疑外汇储备规模的合理性,或诟病巨额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或指责外汇储备的积累输入了通货膨胀,或认为人民币汇率因此而承受了越来越大的升值压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无独有偶,就在中国为外汇储备的迅速积累而惴惴不安之时,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除去美国和欧盟这两个在国际储备体系中拥有“关键货币”的经济体,也都出现了外汇储备迅速增加的情况。此类现象之所以值得关注,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外汇储备的增加,恰恰是发生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他们摒弃了实行多年的固定汇率制并转向各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之时;而我们一向奉为圭臬的外汇储备理论却告诉我们,一国转向浮动汇率制,将大大减少其对外汇储备的需求——理论与现实的矛盾,需要给予合理的解释。本文旨在以经济和金融全球化为背景来分析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及其改革问题。我们首先从功能转变的角度对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进行分析,然后对外汇储备增长引起国内流动性迅速增加的现象以及货币当局的对冲操作进行评论,最后,在借鉴国外管理外汇储备之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外汇储备体制的改革问题。二、外汇储备的规模:着眼于功能转变的分析关于中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现象,一个普遍的担忧是,从传统外汇储备功能角度看,中国目前的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足够应付支付进口、偿还短期债务和稳定汇率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不停地堆积外汇,等于将我们用宝贵的资源换回的资金低成本地交给外国使用。这一看法值得商榷,因为它忽视了在金融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要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浮动汇率制与高额外汇储备积累相伴相随的新现象,我们必须从亚洲金融危机的特征以及世界各国的应对之策说起。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亚洲金融危机,并不是起因于各国经济基本面的恶化,而是以国际投机资本对固定汇率制的恶意冲击为主要特征的。经过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经济体大都放弃了固定汇率制度,转而实行某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但是,近期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经济体声称向浮动汇率制度转变,并不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汇率的干预。著名国际金融专家麦金农在对这些经济体的汇率制度进行了缜密研究之后敏锐地指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向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转变只是一种假象;从汇率的走势和各经济体的操作实践来看,各种自称自许的浮动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汇率制等等,其运行特征更像钉住汇率制度。”他将此概括为“没有信誉的固定汇率制”。从制度层面上分析,这种汇率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种制度安排的结合,即公开宣布的弹性汇率制、(出于稳定目的)对汇率的频繁干预、国家持有大量外汇储备。我们认为,这种“三位一体”的安排,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危机新特征所做出的理性选择。之所以要公开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为的是使投机资本难以获得关于汇率变动的明确信息,从而大大弱化国际投机资本对一国(地区)汇率展开攻击的动力;之所以要稳定汇率,是因为对于非关键货币国家(地区)而言,本国(地区)货币汇率对关键货币保持稳定,事实上将使得本国(地区)经济、特别是物价水平获得一种稳定的“名义锚”,从而有助于本国(地区)经济稳定增长;之所以要保持大量的外汇储备,为的是使货币当局更灵活地干预(而不是像固定汇率制下那样单方向地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影响国际投机资本的预期,并据以对国际投机资本保持一种“威慑”,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对本国(地区)货币汇率进行攻击。从实践效果上看,一国(地区)外汇储备水平越高,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作用就越大,国际投机资本对该国(地区)的汇率和金融体系就越不敢造次。此外,为缓和货币错配的不利影响,新兴市场经济体往往需要通过增加外汇储备来增强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的信心。在信用货币制度下,外汇储备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金本位货币制度下黄金的功能,一国(地区)的外汇储备就类似金本位制度下货币当局拥有的黄金。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就意味着该国(地区)货币当局发行的信用货币有一种实际价值的资产——外汇储备作为支撑。因而,一国外汇储备越多,居民对该国(地区)信用货币的稳定就越有信心,也就越能防止货币替代的发生。发达国家的实践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外汇储备在增强货币信心方面的作用。近年来,欧洲央行逐步减少了外汇储备,但同时黄金储备却相应上升。欧元是当前惟一能与美元竞争的国际货币,为增强欧元同美元的竞争力,欧洲央行就不能过分依赖美元储备发挥增强货币信心的作用——增加黄金储备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总之,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广大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度,但是,其外汇储备却未如人们依据传统理论而推断的那样大幅减少,反而有大幅增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新兴市场经济体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传统的外汇储备功能是与固定汇率制度相适应的。其明显的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外汇储备的“务实”功能,即,一旦经济受到不利冲击,货币当局就准备实实在在地用“真金白银”去满足进口、支付债务和干预汇率的需要。在浮动汇率制下,满足上述三项需要的功能大大弱化了。如今,外汇储备管理的核心在于“保持信心”,具体而言,浮动汇率制下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支持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政策与汇率管理政策的信心;通过吸收货币危机冲击以及缓和外部融资渠道阻塞,来克服本国(地区)经济的外部脆弱性;提供一国(地区)能够偿还外债的市场信心;支持公众和外部投资者对本国(地区)货币稳定的信心;支持政府偿还外部债务与使用外汇的需要;应付灾难和突发事件。外汇储备在“保持信心”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大,同时就意味着其作为一国(地区)财富的功能得到强化。换言之,追求国家财富的增长,成为外汇储备管理日益重要的目标。实证研究表明,通过加强管理,外汇储备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投资收益。200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题为《外汇储备的财务成本》的研究报告中,通过对110个国家1990-2004年的全部数据进行严格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在统计期内,即便将所有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都考虑在内,除发达国家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获得了净收益。应当说,较之同期其他任何投资而言,外汇储备的投资业绩都是毫不逊色的。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仔细分析我国的国际收支表,我们可以间接地推断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情况(图1)。以2005年为例,当年中国净投资收益为顺差91.2亿美元,实现了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逆转;其中,投资收益流入356.2亿美元,同比增长92.2%;投资收益流出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6.9%。在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中,中国的投资收益包括“直接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收支和再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他投资收益(利息)”。考虑到中国对外投资中官方证券投资(外汇储备使用)占主导地位,可以合理地推断,中国投资收益大幅上升与中国对外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主要是外汇储备增加)密切相关。这间接说明,中国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总结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鉴于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从满足进口支付、偿还债务和干预汇率全面转向提供信心并增加国家的财富,鉴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讨论外汇储备规模的大小,已经没有重要意义了。三、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不利影响:流动性过剩及对冲困境外汇储备功能的转变,并不意味规模过大的外汇储备不会对一国经济和金融的运行带来不利的结果。相反,如果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不能根据外汇储备的功能变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规模日益增大的外汇储备也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果由货币当局独揽外汇资产,它将给国内经济带来货币供应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进而造成潜在通货膨胀压力的不利后果。我们看到,这正是当下中国发生的情况。(一)央行的对冲努力为了缓解外汇储备增加对货币供应的不利影响,对冲外汇储备的压力,央行从2002年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公开市场操作。起初,公开市场操作集中于以国债为主的现券卖断操作和回购操作上。然而,由于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券存量相当有限,在经历了一段不长时期的单向操作之后,央行发现自己陷入了无券可卖的尴尬境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替代手段,央行于2002年9月24日将公开市场操作中未到期的正回购转换为中央银行票据,然后再用于回购操作。央行票据从此正式进入中国的债券市场。2003年初,鉴于外汇储备又比上年骤增742亿美元的现实,央行认识到,外汇储备的增加可能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意味着,对冲由此引起的货币供应的过度增加,将成为中国货币政策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主要任务。由于可用来实施对冲操作的金融工具依然缺乏,央行遂决定将央行票据作为今后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基础。于是,从2003年4月22日开始,央行票据开始了大规模发行,并作为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券种被允许在银行间市场上流通。在从那以后的短短4年多时间里,央行票据的发行规模迅速增大,品种也不断增多。目前,其未清偿额已经超过政策性金融债,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上仅次于国债的第二大品种。从以上的简短回顾不难看出,央行票据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特定环境下,在中国迅速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尚在进行之中,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尚待完善的条件下,为了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做出的现实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央行票据的产生及发展,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迄今为止的金融宏观调控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一,中央银行由此获得了一种主动、灵活且可大规模操作的金融工具。通过对这种金融工具的买卖,央行实现了在保持其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通过对其自身负债结构的调整来调整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从而实施反周期的货币政策调控的积极效果。其二,由于采用了连续滚动发行方式和竞争性招投标机制,并开拓了比较活跃的二级市场交易(银行间市场),央行票据的发行和交易利率逐渐在我国的货币市场上发挥了某种基准利率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其三,作为一种无风险、规模巨大和交易活跃的基础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各类金融机构实施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而且推动了以开发各类金融衍生品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二)央行票据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困境但也应当看到,发展央行票据市场,是在我国国债市场发展不充分,其市场密度、深度和弹性均存在缺陷,从而很难为货币政策操作提供有效基础的条件下,央行为了弱化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之不利影响而做出的“次优”选择,因此,其存在缺陷再所难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成本问题由于央行票据构成央行负债,在其操作过程中,央行需要为其发行的票据支付利息,这便产生了调控成本问题。然而,如果径直将央行票据的利息支出全部归诸调控成本,那是不正确的。在理论上,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央行票据的成本。第一,由于发行央行票据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央行因过度买进其他资产(外汇)所造成的基础货币之过度投放,而央行买进的这些资产又是有收益的,所以,分析央行票据的成本,必须将发行央票所支付的利息与其相应增加持有的外汇资产的收益进行比较。第二,在央行的武器库中,还有一种“对冲”工具,这就是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因此,我们还可以将央行购买并持有外汇资产的收益同央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所须支付的成本(对法定准备金支付的利息)进行比较。进行了上述比较之后,对于对冲外汇储备增长的成本问题,显然应有别样看法。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对发行央票的成本(央票利率)与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成本(法定准备金利率)进行比较。很明显,前者的成本比后者要高。于是,对于近年来央行不断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政策操作,我们可以基于成本的比较找到强有力的解释。2.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利率的影响无论其目的为何,发行央行票据总意味着央行增加了市场上对资金的需求;反之则相反。央行的这一操作,必然会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市场利率产生影响。这样,就在央行大量发行央票来收缩流动性的时候,央行同时也就成为我国货币市场上最大的做市商。作为做市商与作为调控当局这两种矛盾身份的一体化,无疑增加了央行宏观调控的复杂性,并加重了其在货币政策操作的两个主要对象——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之间进行协调的难度。在极端的情况下,倘若央行为了降低其操作成本而对央行票据的利率有所追求,就会有操纵利率之嫌——这显然与央行的市场中立地位和市场稳定功能相悖。事实上,近年来央行票据发行曾出现过若干次流标情况,正反映了市场对央行这种双重身份存在的质疑。3.开放经济条件下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矛盾发行央行票据为的是对冲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其直接出发点在于追求内部均衡。而央行票据市场的供求态势和由此决定的利率走势,又将通过其对人民币资金的供求对比和市场利率之走势的影响,对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的动态产生冲击,这便涉及到外部均衡问题。不难看出,单一运用发行央行票据这种手段来同时应付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经常不一致的目标,不免有顾此失彼之虞。举例说,为对冲外汇储备增加而发行央行票据,固然达到了收缩银根的效果,满足了对内均衡的要求;但银根的收缩将导致人民币利率水平上升,而利率水平的上升,即便没有进一步刺激投机性外汇的进一步流入,至少也没有弱化其流入的动力。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我国依然实行固定汇率制,从而无须顾及汇率水平的变动,这一缺陷并不明显。但是,WTO过渡期的结束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加快改革,无疑加速了我国为开放性大型体的步伐,致使这一缺陷日益凸显。在以上所举的三个缺陷中,第一个缺陷是可以忽略的。因为,所谓成本问题,实际只是财务安排的一个假象——如果把外汇资产和央行票据负债纳入同一个核算框架中同时考虑,这个问题事实上并不存在。我们在下文中将集中讨论这一问题。真正成为问题的是后两者。出现第二个缺陷的原因,在于央行在央行票据的操作中不免有自己的利益存在,集做市商与调控者两个相互对立的职能于一身,难免冲突。出现第三个缺陷的原因,在于日益成长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从而必须同时兼顾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相互联系但经常冲突的目标——将这两项任务挤压在单一的对冲操作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操作之中,已经使得央行陷入左支右绌的窘境,并降低了国家总体的宏观调控效力。四、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国际经验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不能根据外汇储备的功能变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规模日益增大的外汇储备将带来不利的后果。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认为,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要阻断外汇储备的动态同国内货币供应的僵硬联系。在探讨改革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方略之前,有必要对别国的经验做些比较分析。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日本、欧盟、韩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外汇管理体制安排,并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实践经验背后的理论线索和逻辑关系,我们概括出如下两点认识。(一)外汇储备持有者问题关于外汇储备当局的安排,大国和小国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经济开放的大国更倾向于由财政部门或货币当局之外的专设部门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和汇率稳定职能;而小国则更多地选择由中央银行直接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与汇率稳定职能。对于任何开放型经济体来说,宏观调控的任务均可概括为同时追求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但是,因经济规模的不同,从而对内部均衡重要性强调程度的不同,大国和小国处理内外均衡关系的模式存在着重大差异。对于开放型大国经济来说,由于客观上本国经济的独立性较强,且始终强调经济的独立性,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便是要同时实现内外均衡。然而,经济政策理论(例如“丁伯根法则”)和各国实践均告诉我们,由于一种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政策目标,要实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两个经常不相容的宏观调控目标,至少需要两种以上的政策工具。我们看到,像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均确定了由货币当局负责内部均衡、而由财政当局负责外部均衡的分工。由于外汇储备更多地涉及外部均衡问题,这些国家自然都选择由财政当局来主导外汇管理体制,并负责制定汇率政策。由财政部门或专设机构主导外汇管理体制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切断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供给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阻隔汇率变动可能对货币政策产生的直接影响。同时,由于隔断了不稳定的外部冲击,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得到加强,其调控国内经济运行的能力也得到提高。小型开放经济体的情况则不同。由于他们几乎不存在可以自我支撑的国内经济体系,其经济运行是高度依赖全球市场的。这就意味着小型开放经济体的内外均衡具有一致性,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内外均衡冲突问题,也就无所谓内外均衡的职能分工问题。同样由于小型经济体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外部环境,保持汇率稳定,实现外部均衡,在多数情况下总会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特区便是合适的例证。这两个经济体事实上都不拥有真正意义的中央银行,也不存在真正意义的货币政策。如果一定要进行比较,那么,他们货币政策的惟一目标就是保持汇率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由货币当局负责外汇储备的管理,以确保本国基础货币供给与外汇储备的变动保持同步变动关系,是实现汇率稳定和整体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二)外汇储备资产的多样化在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地区)倾向于对外汇储备进行分档管理。其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在常规的流动性之外,均有一定的收益率要求。从国际比较来看,外汇储备较少(对汇率干预要求较低)的国家(地区),由于持有外汇资产的机会成本较低,通常采取的是较为简单的管理模式,其储备管理的首要目标大都是维持较高的流动性,对外汇储备的收益性没有太多的要求。而在那些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中,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往往对外汇储备实行了分档管理,在确保外汇储备流动性的前提下,将多余部分进行收益率较高的各种投资,以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水平。比如,从1997年开始,韩国货币当局便将储备资产分为流动部分、投资部分和信托部分三个部分来管理,并对不同的部分设置不同的投资基准。流动部分由美元存款和短期美国国库券组成,每季度根据储备现金流来决定合适的规模,追求高度流动性的目标。投资部分投资于中长期、固定收入的资产,追求收益率目标。以上两个部分的外汇储备均由韩国银行的内设机构进行管理。信托部分同样追求收益率目标,不同的是,这部分外汇资产是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根据韩国银行的解释,设置这一档的目的,在于提高储备收益的同时,提供一条向国际知名管理公司学习先进投资知识的途径。自2003年开始,韩国进一步成立了由政府全额出资的韩国投资公司(KIC)。从功能设置来看,该公司将作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接受韩国银行和财政部的委托,管理一部分外汇储备资产。新加坡政府亦然。与韩国不同的是,新加坡不仅将国家外汇储备分为两档,而且该两档的储备分别交由管理局和政府投资公司(GIC)来持有并管理,从而实现了机构分离。在这种安排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持有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及作为基础货币发行的保证,目的是维持新元汇率的稳定。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一家由政府全额出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则接受政府管理外汇储备的委托,通过其6个海外机构,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上对股票、公司债券、货币市场证券、甚至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来实现外汇储备收益的长期增长。我国香港特区也将外汇基金分为支持组合和投资组合两档来实行分档管理。支持组合为货币基础提供支持,进行外汇市场干预,以此确保港元汇率的稳定。投资组合则保证资产的价值及长期购买力,追求较为长期的投资收益。投资基准由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制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外汇基金对各国及各环节资产类别的投资比重及整体货币摆布。外汇基金雇佣全球外聘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外汇基金约1/3的总资产及所有股票组合。值得注意的是,类如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虽然凭借其本币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居于“关键货币”地位而不保持大量外汇储备,但是,其外汇储备管理也都含有“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争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说明,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作为一国财富的意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五、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国外汇储备的迅速增长,是由一系列国际和国内因素造成的。就国际而论,全球经济失衡当推首因;就国内而言,储蓄过剩并造成国际收支顺差,则属根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大量研究显示,无论是全球经济失衡还是国内储蓄过剩,都是由一系列实体经济因素和体制因素造成的,要在短期内矫正绝非易事。这意味着,外汇储备持续增长,将是我们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中必须面对的情势。鉴于外汇储备的增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日益重要的因素,并已显示出若干负面影响,鉴于我国现行的外汇储备体制已经不足以应对这种新的复杂局面,改革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创造一个灵活且有效的制度框架,已成当务之急。(一)根本的任务是建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面对国家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局面,人们直观的反应是要将外汇储备“用掉”。我们认为,这种看法过于简单化。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如果我们当真能够大量购买国外的资源、产品和劳务,亦即为外汇储备找到规模巨大且稳定的非金融用途,外汇储备就不会增长过快了。反过来说,外汇储备之所以增长过快,正是因为我们“用”不出去。在此情势下,简单地为了减少外汇储备而不计成本、甚至浪费地“用掉”我们用国内资源和产品交换而来的外汇储备,肯定是不足取的。有鉴于此,面对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局面,应当提出的任务是促进外汇储备多渠道使用。综合别国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这既包括外汇资产持有机构的多元化,也包括外汇资产投资领域的多样化。中国的经济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在过去近30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今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势必更广泛和更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的运行之中。因此,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全球的资源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服务,或者说,着眼于全球经济运行来规划我国的资源配置战略,应当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立足点。毫无疑问,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被有机地纳入这一全球化发展战略之中。具体而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更加有效和多样化地使用外汇储备,实现商品输出向生产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转变,并藉此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二)改革之一:国家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迄今为止,我国依然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在现行的框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都必须集中于货币当局,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经济主体,包括、居民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内,都只能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持有外汇资产。这种外汇管理体制是与传统体制下国家外汇储备短缺的情况相适应的;而今的情况是,我们已经开始为外汇储备积累过多及增长过快而苦恼。为了适应上述变化,放松外汇管制已经势在必行。近来有关当局提出了要大力推行“藏汇于民”的战略,正是适应了这种转变的趋势。为了便于了解这种战略转变,我们首先需要对外汇资产、官方外汇储备等相关概念进行更全面、更精确的定义。六、结束语从本质上说,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无论涉及多么复杂的内容,最终的结果,都是要将原先由货币当局独揽外汇资产的格局改变为由货币当局、其他政府机构和广大企业和居民共同持有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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