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很多院校都有的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复合型专业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掌握1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强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二、 研究方向 1、数据库技术及应用 2、嵌入式系统及应用 3、网络与通信 4、模式识别与图形图像处理5、计算机控制技术6、网络信息安全7、软件工程技术8、CAI与CAD三、 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工程实践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半;科学研究、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在每学年52周中安排寒暑假及节假日10~12周。经本人申请,由研究生处批准,研究生可提前毕业或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四、 课程设置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控制在31~36学分,其中学位课20~23学分,均为考试课,考试课不超过26学分。对于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导师应指定研究生补修1~2门大学本科的主要专业课,其成绩收入成绩册,但不计学分。研究生必须选修1门人文社科课。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五、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 1、研究生应在寒、暑假进行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这种活动可由院、系统一组织,也可由研究生独立进行。社会实践采用社会调查、义务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服务、科技扶贫、社区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应写出总结报告,由系评定成绩,交研究生处备案。 2、教学实践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有初步的直接锻炼,应完成折合讲课20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实践可采取担任某门课程的助教、课程部分章节讲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带实习、指导本科生课程论文或毕业论文、给本科生作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教学实践由教研室检查和评定成绩,以“合格”为通过,不计学分。 社会实践所有研究生均须参加,完不成者不能授予学位。六、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听至少5次学术报告。研究生在写出选题报告前须在导师指导下阅读一定数量的资料,并提交一份书面文献综述材料。学术报告和文献综述均为必修环节,但不记学分。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其它国内外公开出版的相关学术刊物上两篇(收入学术会议论文集亦可)。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七、论文工作安排(包括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以及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及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阅读、课题调研、选题报告、理论分析、实验研究、撰写论文等。 1、论文的准备工作宜尽早开始。一般应在研究生第二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范围;第三学期末,研究生必须完成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其中书面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论文研究要求、研究方案、实验手段及时间安排等。由系里安排做口头报告和组织讨论,审核通过后,制定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明确论文完成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等。若在执行中有较大变动或调整,必须经导师同意、系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2、论文工作中期,在第五学期11月份院系和教研室要会同导师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以保证论文进度和质量。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1)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内容能表明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掌握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见解,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青岛建筑工程学院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组织答辩,通过者送交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1、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导师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查,经系主任批准后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2、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理想教育相结合,除安排学习必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还要加强形势、政策、理想、法纪、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社会政治活动。 3、研究生的培养应采用理论学习、科研和论文并重,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要加强素质教育,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注意培养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或独立担负设计、管理等技术方面工作的能力。在指导方法上,主要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4、研究生的理论教学应采取课堂讲授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培养研究生通过自学获取知识的能力,启发学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经常组织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6、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研究生培养中期,根据学生的政治表现和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中期筛选,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于继续学习有困难的应中止学习。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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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管理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最终检验学生综合掌握专业学科知识、理论应用与实际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学生观察、归纳、分析社会实践和通过调查科研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各系应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严格把关,现提出以下规定,请各系参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 在毕业实习前一学期末,由各系教研室(组)结合培养学生技能,有针对性地拟出若干毕业论文课题或由学生根据就业意向自拟课题,并为各位学生确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每位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应深入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学会在社会、生产、科研第一线调研、收集、分析与选题内容相关的信息资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单位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老师指导,并报相应学历、职称材料、单位联系电话到系备查。教务处随时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情况。对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明显失察、发生学生完全用抄袭、下载论文(设计)参加或通过答辩者,经教务处查证属实,将比照教学事故对指导教师进行院纪处理。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必须认真选题,选题必须突出实用性和创新性,必须要有选题依据、目的、意义、论文(设计)的主体架构、主要观点或结论、可能的创新之处等内容的文字说明; 2、必须要有论文(设计)的资料收集和前期的准备情况、论文(设计)撰写过程时间安排的文字说明; 3、论文(设计)撰写必须至少要经过提纲、初稿、二稿、三稿、定稿几个阶段,每一阶段应有指导教师签署指导建议。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前面各项均应作为原始资料存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袋中; 4、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8000字,毕业设计字数有指导教师掌握。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封面、目录、中英文标题、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选题说明、正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本、篇)、致谢内容等组成; 5、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一式四份,按统一格式(见附件)装订成册,答辩完后,连同指导教师指导记录、答辩记录和答辩小组评议结论放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袋,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系必须存档保管。 三、毕业论文答辩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各教研室(组)分别组成若干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答辩教师2—4人、答辩记录1人),对所有本科毕业生组织答辩; 2、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所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至少应于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教师审阅。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 1、指导教师应给出论文(设计)的评语及百分制成绩,答辩结束后,经答辩小组讨论,有组长执笔签署答辩评语及百分制成绩,然后分别按0.4、0.6的权数计算学生毕业论文成绩,90及以上为优,80—89为良,70—79为中,60-69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 2、凡不按以上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或毕业论文(设计)袋中内容不全者,一律为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凡经查实属抄袭、网上下载论文蒙混过关者,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判为不及格外,还视其为考试作弊,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五、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要求、指导记录及评语及成绩表的格式附表: 附表1 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封面式样 分类号 UDC 单位代码 密 级 公 开 学 号 四川文理学院 学士学位论文 论文题目(小2号宋体、一般不超过20字) 论文作者: 指导教师: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提交论文日期: 年 月 日 论文答辩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授予单位: 中 国 ? 达 州 20 年 月 论文参考格式: 附表2:目录(理工类) ------------------------------------------------------------——----------------- 目 录 摘要 …… X Abstract …… X 1.引言 …… X 2. XXX ……X 2.1 XXX …… …… X 2.2 XXX ……X 2.2.1 ……X 2.2.2 ……X 3.XXX ……X 参考文献:……X 致谢:……X 附表(可有可无) ……X 论文参考格式: 附表3:目录(文法经管类) ------------------------------------------------------------——------------------ 目 录 摘要…… X Abstract…… X 引言…… X 一、XXX …… ……X (一)XXX…… …… X 1、XXX ……X (1) ……X 二、XXX …… ……X 参考文献: ……X 致谢: ……X 附表(可有可无) ……X 附表4 学位论文式样要求: 题目[中文为小二号加黑居中] Title[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6加黑居中] 副标题[中文为四号黑体居中、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4加黑居中] [间隔一行] XXX专业XX班XXX[姓名] 指导教师 XXX [四号楷体居中] [间隔一行] 摘要[空二格起打,小四号黑体。Abstract为Times New Roman 12加黑]:摘要内容[五号楷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2]. 关键词[空二格起打,小四号黑体。Key word为Times New Roman 12加黑]:关键词3-6个[五号楷体,词与词空一格,分号隔开。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2] 正文另起一页 正文[内容五号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 12]],文中图表只附最必要的`,图与表内的文字、图题、表题要简练准确,文稿中的表格采用三线表。正文序号编排应规范,文经管法参考如下,第一层:一、二、…(小四号宋体加粗);第二层:(一)(二)…;第三层:1、2、…;第四层:(1)(2)…,所有标题均空二格打起;理工类参考如下:第一层:1、2…(顶格,小四号宋体加粗);第二层:2.1、2.2…;第三层:2.1.1、2.2.1…,第二、三层空二格打起。 正文完。 [间隔一行] 注释: [内容五号宋体,空二格起打] [间隔一行] 参考文献: [内容五号宋体,空二格起打] 参考文献的格式:所有参考文献和注释一律采用文末注,凡是用文中注或页脚注的论文,请作者自行修改。且参考文献只列出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主要条目,并要依次用上角标标注在正文内容出现处并注明页码,参考文献不能少于6条,不宜引用内部资料。同时,为保证文章的新颖性及相关性,请尽可能参引近两年刊载的相关文献。同等情况下,引用本刊刊发的文章作为参考文献,我们将优先采用。 各种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文献类型标识:普通图书——M;论文集——C;论文集析出文献——A;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其它未定义文献——Z. 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建议以下列双字母作为标识: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 其中,[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书;[DB/MT]——磁带数据库;[M/CD]——光盘图书;[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 其书写格式如下: 例一、[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期):起止页码。 如:[1]陈 东。基于分灾模式的结构防灾减灾设计概念初探[J].自然灾害研究,1996(4):15-17. 例二、[序号]主要责任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如:[2]牛光庭,李 杰。建筑材料[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3:25. 例三、[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D].出版社: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如:[3]陶建人。动接触减振法及其应用[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1998:88—90. 例四、[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如:[4]王杏林。建筑砌块联接件[P].中国专利:CNI036800,1997-09-27. 例五、[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 如:[5]GB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S]. 例六、[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N].报刊名称,日期(版次)。 如:[6]陈志平。减灾设计研究新态[N].科技日报,1997-02-13(5)。 例七、[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如:[7]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赵玮。运筹学在理论与应用——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468-471. 例八、[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如:[8]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1998-08-16/1998-10-04. 附表5: 四川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级) 学生姓名 系 专业、班 论文(设计)题目 选 题 说 明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大 纲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初 稿 修 改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二 稿 修改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三 稿 修改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定 稿 评语 成绩: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附表6: 四川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评语及成绩 系(院): 专业教研室(组): 学生姓名 论文(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组成员 答辩组长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答辩教师 所学专业 职 称 指导教师评语 成绩: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导评语 成绩: 答辩组长: 年 月 日 系、院意见 综合成绩: 系 主 任: 年 月 日 附表7: 四川文理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论文(设计)题目: 系别: 年级: 专业(班):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四川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 系(院) 专 业 年 级 开题日期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1、选题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3、选题研究内容: 4、本选题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5、调研计划及主要参考文献 6、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7、开题审查小组审查意见: 教研室主任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开题审查小组组成名单 组成 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签字 组长(非指导教师) 成 员 说明:1、开题报告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撰写,交指导教师审阅,并接受学校和系检查。 2、开题报告要该格式装订成册装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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