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一、论文题目 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理解的比较研究 二、论文选题依据 1.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选题来源: 首先,熟知并不等于真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一般是把形而上学放在与辩证法的比较中来理解。即:凡是用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来看问题就是辩证法,而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来看问题就是形而上学。并由此得出,形而上学是荒谬和错误的结论。其实,我们对形而上学的这种大众化的理解,遮蔽着我们对形而上学本身的真正把握,而且极容易造成思想的各种混乱。因此有必要还形而上学以本来面目。而造成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们没有厘清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不同理解,不知道形而上学的真正含义。 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人们沿用的其实是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用法,把形而上学紧紧视为一种思维方式,把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对立起来。恩格斯在他关于自然科学的哲学研究,特别是自然辩证法中,把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当作是两种对立的思维方式,认为形而上学是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恩格斯写到:“在形而上学者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他们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身又是别的东西。”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评价是,虽然在依对象的性质而展开的各个领域中是合理的,甚至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迟早都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会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它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记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它们的存在,忘记它们的生成和消逝;看到它们的静止,忘记它们的运动;因为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极容易理解的,因为它是合乎常识的,然而,常识在日常应用的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恩格斯认为,要精确地描绘宇宙、宇宙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只有用辩证的方法,只有不断地注视生成和消逝之间、前进的变化和后退的变化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做到。由此可见,在恩格斯看来,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表现在:形而上学用孤立的、片面的、凝固僵化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在于它的内部矛盾,而辩证法则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把发展的动力归结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显然马克思对形而上学的把握不是局限在思维方式这一个角度,马克思在“体系、超越、反思”等意义上使用“形而上学”一词,并称黑格尔建立了一个“形而上学的包罗万象的王国”。马克思认为黑格尔以及前人以各种方式来解决脱离或背离现实的纯抽象、纯客观以追溯整个世界的本源的问题都是没有意义的。形而上学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问,其主题是对存在及人的本质性的一种超验的追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回避这一主题,而只是以新的方式来阐述这一主题。马克思在对社会存在的反思中,是从生产劳动这一人类最基本的实践形式入手的,他认为一部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劳动史。在对现实社会的超验性思考时,他也是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状况入手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指出:“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所以马克思理解的形而上学,应该是指那种反对以寻求“原因”的基本原理为目标的传统形而上学。它并不必然意味着形上之思的终结,而只是说传统哲学意识第一性或理论优先于实践的经典地位被取消,哲学已经转换了思维方式。让形而上学回归到服务现实世界正是马克思对形而上学和哲学做出的巨大贡献。 其次,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一些文本中,也是提到了空间问题。而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表面是地理意义上的空间,但是完全可以从中读出社会空间的含义,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讲到了城乡对立,不仅是地理空间更是讲社会空间的断裂。而在《共产党宣言》中,马恩讲到资产阶级的形成史,即资产阶级通过国际贸易和殖民主义等方式进行的全球扩张,实质是这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也就是社会空间的再生产,它使得各个国家和地区不仅在生产上接受这种资本的生产方式,而且要在文化、法律等方面接受这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 最后,恩格斯特别关注了城市空间的规划以及工人阶级的居住空间问题。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历时21个月的考察,以大量的数据和实例向我们再现了19世纪英国的主要工业城市的面貌。在《论住宅问题》中,他不仅指出了造成工人阶级居住空间的恶劣的根源,而且也提出了空间正义的问题。 理论意义: 近几年来,国内不少学者对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进行过不少讨论,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相关研究比较零散,多局限于特定视角和个别问题上,或者是更多的停留在国外空间理论思想的引介上,或者是缺少结合当代人类空间实践的更为开阔的研究视野。因此,本文将这些问题都集中在一起进行梳理和讨论,使得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有一个整体的框架。 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空间理论,从微观方面来讲,就是关于空间正义,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问题;从宏观方面讲,就是全球化的问题。那么,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住房问题,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房价的不断提升而导致的城市居住空间的占有、使用等出现一些问题,那么恩格斯关于这方面的思想就可以给于我们以启发,而不至于走了老路、走了弯路。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与世界接轨,作为全球资本链条上关键的一环,我们该如何走下去。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可以使我们更好的认清形势,真正做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资料收集情况(含主要参考文献) 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 (6)、李春敏:《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7)、高鉴国:《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8)、孙江:《空间生产——从马克思到当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9)、童强:《空间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10)、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 (11)、吴宁:《日常生活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 (12)、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 (13)、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14)、大卫•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阎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15)、爱德华•W•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王文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 (16)、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Blackwell publishing ,1991。 论文类: (17)、俞吾金:《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 (18)、胡大平《马克思主义与空间理论》,《哲学动态》,2011年第11期。 (19)、段进军、胡火金:《发展主义空间观的批判与空间观的转型》,《哲学动态》,2011年第11期。 (20)、刘怀玉:《不平衡发展的“现在”历史空间辩证法》,《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6期。 (21)、庄友刚:《空间生产范式的资本批判与中国马克思哲学创新论域》,《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22)、王金福:《“空间、空间生产”五问——对张之沧教授几个观点的质疑》,《学术月刊》,2012年1月 第44卷 1月号。 (23)、张之沧:《再论空间的生产、建构和创造——回应王金福教授的“质疑”》, 《学术月刊》,2012年1月 第44卷 1月号。 (24)、庄友刚:《西方空间生产理论研究的逻辑、问题与趋势》,《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6期。 (25)、陈忠:《城市启蒙与城市辩证法:再论城市哲学的建构》,《河北学刊》,2012年5月 第32卷 第3期。 (26)、吴细玲:《城市社会空间与人的解放》,《哲学动态》,2012年第4期。 (27)、董慧:《身体、城市及全球化:哈维对解放政治的空间构想》,《哲学研究》,2012年第4期。 (28)、赵海月、赫曦滢:《列斐伏尔“空间三元辩证法”的辨识与建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3月 第52卷 第2期。 (29)、邹诗鹏:《空间转向的生存论阐释》,《哲学动态》,2012年第4期。 3. 国内外相关课题研究基本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近年来,国内学界对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的关注在不断提升,许多学者主持翻译了当代新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论著,撰写了以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为主题的论文,已经取得不少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研究比较零散,多局限于特定视角和个别问题上,缺乏整体的梳理和探讨。 首先,马克思关于社会空间的理论界定。国内学界的阐释路径一是将时空作为物质运动之存在形式的逻辑贯彻到底,强调社会运动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基本形式。二是将马克思的社会空间观作为对纯粹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空间观的一种扬弃和实践的唯物主义在空间观上的一种革命性变革,实践使空间具有社会属性,并与价值、自由、社会革命这样的问题关联在一起。 其次,世界历史与全球空间生产。世界历史是马克思社会空间探讨的重要维度,学界对此进行了诸多探讨,任平等从资本视角入手,指出空间生产方式一直是从当年马克思到当代马克思主义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在马克思的空间视野中,资本不仅是一种历史的生产方式,而且也是一种空间的生产方式,资本全球化使历史成为全球性的历史过程。 再次,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化问题。学界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庄友刚指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生产范畴内在地暗含着空间本身的生产这一内涵,因为社会生活本身的生产意味着社会生活空间的扩张,也就是社会生活空间的生产。刘怀玉认为,空间化问题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当代意义的独特视角,空间化问题研究弥补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空间角度的缺失,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价值的根本途径。 最后,城市空间生产与空间剥夺。城市空间生产是马克思探讨社会空间又一重要维度。高鉴国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市空间的探讨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后者促进了新型城市的迅速增长,同时占据垄断地位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国家,利用国际间的城乡差别和对立,控制和掠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剥削发展中国家。 国外研究现状:国外对于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的研究不仅彰显于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体系中,而且渗透于当代空间研究的其他理论派别,涉及人文地理学、城市社会学、空间哲学等多个学科,这说明马克思在当代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中不但没有缺场,而且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第一,对马克思社会空间观的重新思考。国外相关研究普遍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存在着空间维度缺失的问题,列斐伏尔指出,空间不应只是充当一种辅助物或背景,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是主角;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核心是生产关系的生产,而生产关系的生产本身就是一种空间的生产。哈维也认为,马克思关注空间和地理的重要性,他敏锐的注意到资本主义的兴起是同它在世界舞台上的地理活动和策略交织在一起的。苏贾也认为,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中渗透着清晰的地理学分析,比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涉及世界贸易和资本主义的地理扩张问题。 第二,在对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的思考基础之上提出的研究方法。列斐伏尔提出了“社会—空间—历史”三元辩证法,这是他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将辩证法空间化的重要尝试,在此基础上,他从空间的社会属性出发,将空间区分为感知的空间、构想的空间与实际的空间,并以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与社会形态理论为基础,将人类空间化历史概括为六个阶段。哈维提出了将历史唯物主义升级为“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理论主张,同时用“时空压缩”这一范畴阐发后现代主义视域下的新时空体验。苏贾区分了“空间”与“空间性”,认为后者是空间社会属性的真正表达,他在梳理当前对马克思主义空间分析的几种不同理论倾向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社会—空间辩证法”,并为其设定了理论前提。 三、研究方案 1.论文提纲(主要研究内容) 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 引言 空间与资本 (一)、关于空间 1、空间的概念 2、空间的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 (二)、关于资本 1、资本的概念 2、资本的表现形式(物的形式及人格化的资本、一种关系、一种过程) 一、微观视域下的社会空间:资本主义工业城市 (一)、资本主义工业城市及现代资本的形成 1、资本主义工业城市的形成(工场手工业的发展、繁荣和衰败。简单协作。机器的使用。工厂制度。工业城市形成。) 2、现代资本的形成(共同体尽头交换的出现。商人阶级的出现。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的转换。) (二)、工业城市:资本积累的重要载体 1、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空间(过剩人口的出现:失地农民、破产的家庭手工业者等。便利的交通条件:铁路、港口等。生产资料:资金的充裕、机器的使用等。) 2、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科学技术与资本的结合。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应用。机器的不断改良。) 3、活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点(城市空间的聚集效用。资本的空间集合能力。并存劳动。) (三)、空间正义:住宅问题 1、城市规划(工人住宅区的集中。商业街区的建立及原住民的拆迁。工人居住区域的不合理规划。疾病爆发、高死亡率等。) 2、居住环境(工人与资本家居住环境的对比:室内和室外、居住区周边的交通、卫生状况等。生活方面:购物、饮食、娱乐等。) (四)、城乡空间二元对立:资本发展的必然后果 1、城乡分离向城乡对立的转化(前资本主义时期城乡状况。现代资本的出现,工业城市的形成。乡村的附属地位确立。) 2、城乡对立的形成原因(生产力的发展。乡村手工业者破产。城市的就业机会增加。对乡村资源的掠夺。乡村工厂:乡村城市化。) (五)、工业城市:工人运动的发源地 1、工人阶级的集中(居住区域的划分。不断涌入的农民。多地区、多民族的工人汇合。) 2、工人阶级革命意识的觉醒(机器改进使得大批工人失业。由对机器的仇恨转向资本家。意识到自身的状况。) 3、工人革命运动的发源地(对生产资料的破坏。各种形式的罢工。有组织的革命运动,巴黎公社等。) 二、宏观视域下的社会空间:资本的全球化 (一)、全球空间的形成 1、资本的发展:区域空间的形成(新航线的开辟、美洲大陆的发现。对新空间的占领。资源的掠夺。原始积累。) 2、资本的扩张:生产关系的空间再生产(殖民地理论。) 3、资本的必然趋势:全球市场的形成(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过度积累。国内市场的饱和。开辟新市场的紧迫性。) (二)、全球空间的断裂 1、不平衡地理发展(客观地理环境。三个从属: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2、国际劳动分工的形成(工业国家为核心。农业国家为附属。农业服务于工业。) (三)、资本的全球空间再生产 1、生产方式的全球化(空间支配。资本再积累。转移过度积累。) 2、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全球化(货币。交换。自由。平等。) (四)、资本全球化的意义 1、积极方面(生产力的提高。物质财富的积累。交往的普遍化。) 2、消极方面(生态的破坏。人的片面发展。) 3、资本主义的灭亡(多国胜利论。)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当代价值 (一)、对我国目前空间生产方面的指导意义 (二)、对当下人类空间实践方面的指导意义 2.论文写作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写作重点: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的空间理论的两个视角的描述如何将逻辑与历史进行统一。 写作难点:除了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空间理论进行阐述外,如何将当代新马克思主义者(列斐伏尔、哈维等)的空间理论与其进行更好的融合,以凸显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思想在当代的意义。 写作创新点:本文对资本及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及扩张等置于空间视角,从而将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空间转向,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论述人类解放。 3.研究的思路、方法和论文写作的计划、进度安排 研究的思路:鉴于目前国内外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将主要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为根本依据,并对新马克思主义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阅读以便补充。 研究方法:在查找与本文相关的书籍、各类期刊、学术报告等二手资料的基础之上,回归文本,忠于原著。 论文写作的计划、进度安排: (1)、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收集资料并阅读相关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进一步研读相关文献资料,完成论文初稿。 (3)、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反复研读修改初稿后,提交导师指导。 (4)、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定稿。 (5)、20xx年5月:进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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