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带一路”是务实合作平台,而非中国的地缘政治工具。
“一带一路”从一开始就具有平等性、和平性特征。平等是中国所坚持的重要国际准则,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基础。只有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才能是持久的合作,也才会是互利的合作。
2、“一带一路”是共商共建共享的联动发展倡议,而非中国的对外援助计划。
“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主体与支撑力量并不在政府,而是企业,根本方法是遵循市场规律,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来实现参与各方的利益诉求,政府在其中发挥构建平台、创立机制、政策引导等指向性、服务性功能。
扩展资料:
“一带一路”开启建构国家形象的新阶段:
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一带一路”在国家形象建构中既包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价值理念,也包括“经济走廊、基础设施、融资平台、人文交流”的务实合作;
既注重唤醒沿线各民族、地区和国家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又统合、对接已有的“光明之路”“两廊一圈”“琥珀之路”等,形成“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
通过有效对接、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一带一路”给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注入新动力,带来新机遇,全面开启国家形象建构的新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正确认识“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