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立在能源消耗较高、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维系人们基本生存的耕地、淡水,还是支撑经济持续增长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都相对短缺,如人均矿物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淡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耕地资源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且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据记载,我国的环境问题已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由于长江两岸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1998年,我国长江中下游洪水泛滥,损失巨大。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沙尘暴天气,几十年来愈演愈烈,20世纪60年代出现8次,70年代13次,90年代20多次,从2000年春天起,我国西北东部、东北西南部、华北北部多次出现大风扬尘和沙尘暴天气。 2004年1月至4月,我国共出现11次沙尘天气过程,涉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以及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给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都源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如北方一些地区过度开垦荒地,草原地带过度放牧,农灌区过度引用江河水,超采地下水,直接导致大面积的草场沙化,大量的农田被沙漠吞蚀,防风林带枯萎死亡而失去涵养水分、保护表土的功能。在资源方面,我国的过度消耗是惊人的。2003年,中国GDP占全球的4%,但消耗了全球55%的水泥,36%的钢铁,30%的煤炭,25%的铝。中国每创造1美元GDP所耗能源,是美国的 4.3倍,是日本的11.5倍。�同时,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速度还在加剧,每年沙漠化土地达到3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损失掉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大江大河输沙量增加,河水变浑,河床抬高,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我国生态建设要求更加迫切。生存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这一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会更加突出。无数事实证明,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更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所以,我们不能继续走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传统工业化道路,而必须重新审视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而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和首要任务。�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存在问题,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考察有助于我们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认识社会的发展水平,认识人类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是当代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理念,使我们更明确了人类的现实困境和摆脱困境的出路,以弥合并化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三、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一)科学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在地球上耕耘劳作,自然界的博大富饶养育了人类文明。然而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人类社会开始了恶性发展。从18世纪初到20世纪末,工业革命在200多年的突飞猛进中已经达到了它的顶点,工农业的发展早已突破了增长的极限,科技的进步也基本上达到了极大放飞人类想象力的地步,但是它并没有始终给人类社会带来福音,它如同一柄“达摩克利斯利剑”正高悬在人类的头顶。[5]人类一方面竭尽全力地攫取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人类在拼命地制造种类日益繁多、成分日益复杂的各种废弃物。人类的活动已经破坏了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使整个地球陷入了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危机。F•卡特在《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写道:“文明之所以会在孕育这些文明的故乡衰落,主要是由于人们糟蹋或者毁坏了帮助人类发展文明的环境”。根据著名的“罗马俱乐部”预测,如果人类找不到可替代能源,并固守现有的生活方式,地球将会在21世纪中后期的某一天,耗尽最后一滴石油,经济增长将戛然而止,人类社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衰退。[6]�马克思、恩格斯是较早反思并科学认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圣者,他们一方面欢呼新的文明时代的到来,另一方面又把批判这个制度的腐朽性、不合理性,建立理想社会和新的文明形态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恩格斯毫不客气地抨击人类的幼稚和狂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7]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发展到今天,应该而且已有能力主动调整自身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8]从深层次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看到,虽然现代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但人始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的生存、繁衍、发展,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与能量。人与自然应始终保持共存共荣关系。�(二)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著名学者施韦兹和莱昂波特创立了“生态伦理学”,他们认为生命是自然界的伟大创造,对人类和自然的生命都要给予极大尊重,那种“将生命分为价值高的(人的生命价值)和价值低的(自然生物的生命价值)的做法”是片面的。因此,应该将“善”的观念加以扩展,应当从自然界而不是局限于人类来认知人们行为的正误,把善的观念扩充到自然界中去,“凡是有助于维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的行为,就应是正当的、善良的、美好的”[3〕233。一种伦理理论如果不包括人影响自然的行为规范,不确认人和生态是一种特别亲密、生死攸关的关系,就不能算是完善的伦理理论。因此,应当用生命的纽带把人与自然有机联系起来,把生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视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要求。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人类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大自然中的生物,并不是人类的奴隶,不是为人类而诞生的,它们理应是大自然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只注意人类自然利益而关心生态平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一种新型的伦理体系,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坚持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不仅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生物的和一切自然物的价值;不仅承认人类的权利,而且要承认生物的乃至一切自然物的权利。看似没有感觉的树木、花草、河流、海洋,都有自己的需要和生存权利。它们的价值和权利不是根据对人类有用无用确定的,而是作为一种自然界的平衡链所固有的。自然生物同人的基本需要乃是相类似的,都需要水分、氧气和营养,因此,人类决不应凌驾于自然平等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互为依存。如果一味只想“主宰”、 “统治”自然,势必人为破坏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瓦解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人类与生态都将遭受灭顶之灾。 �(三)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的发展相和谐的思想,表达了对人与自然的本原性和谐的向往和追求。[9〕15生态文明所提供的基本观念是全球生态环境系统整体观念和系统中诸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以损害自然界的生物种群来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求,只能导致整个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枯竭,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从自然的角度说,人与自然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所体现的是一种更广泛更具有深远意义的平等,即人与自然的平等、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人与自然的平等意味着在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仅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还要遵循大自然的发展规律。因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然受自然界的约束和反作用。所以人类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人类在自然之上”、“人类可以任意主宰自然”的观念,保护好大自然,使人与自然平等相处。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就是指自然界的资源和环境是属于全人类的,当代人以及后代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然界的资源和环境。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以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为代价维持其经济发展。并且当代人也不能肆意挥霍资源、践踏环境,必须留给子孙后代一个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地球。也就是说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应该既关心人,又关注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携手,生物与非生物的共进,过去与现在的统一,现在与未来的对话,时间与空间的协调。在维护人类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维护自然的平衡,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所以,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参考文献:�〔1〕林红梅.“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5):92-93.�〔2〕杨多贵, 周志田,陈劭锋.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战略选择〔J〕.上海经济研究,2005(4):6-12.�〔3〕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惠,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