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现场交流会在南昌举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介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拓展了农业功能,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正成为繁荣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拉动国内消费和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8.5万个村开展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170万家,其中农家乐150万家;从业人员2800万,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6.9%;年接待游客8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根据农业部对全国13.5万家典型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农民占其从业人员的92.4%,其土地产出率每亩接近12000元,是全国农业用地平均产出率的6.2倍,经营休闲农业的农民人均产值5.41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人均产值的2.75倍。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分析认为,目前,乡村旅游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并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态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乡村旅游开始飞速发展。进入21世纪,乡村旅游已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旅游景点增多,规模扩大,功能拓宽,分布扩展,呈现出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态势。但报告分析认为在各地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选择适合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至关重要,我们的报告是国内第一份对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进行系统阐述的报告,现具体介绍其中的三种:一、个体农户经营模式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个体农民经营模式是最简单和初级的一种模式,它主要以农民为经营主体,农民自出经营,通过对自己经营的农牧果场进行改造和旅游项目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完整意义的旅游景区(景点),能完成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通常呈现规模小、功能单一、产品初级等特点。通过个体农庄的发展,吸纳附近闲散劳动力,通过手工艺、表演、服务、生产等形式加入到服务业中,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模式。目前,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的“农家乐”就是这一经营模式的典型代表。如湖南益阳赫山区的“花乡农家”和内蒙乌拉特中旗的“瑙干塔拉”,通过旅游个体户自身的发展带动了同村的农牧民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