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配置。即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鼓励市场形成价格和自由交易,强调效率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政府配置。即政府发挥宏观调配的作用对资源进行配置。所采取的手段往往是管制,许可证,配额,指标,投标等。
扩展资料
各级政府应在这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有形之手”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作用,既纠正“越位”、解决“错位”,也避免“缺位”,使资源配置更有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引导性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发挥引导性作用来间接影响资源配置,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均衡和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体而言,政府的引导性作用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
市场准入标准等,引导一定资源向某些产业、区域流动;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为主要手段,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平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
2、弥补性作用。
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应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使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适当分离,在生产环节善于运用市场力量,引入竞争机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能够提高效率,
但也容易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在保持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基础上,通过再分配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必要保障。
3、规制性作用。
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规制性作用,就是通过制定规则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制约,其内容主要包括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和合法利益,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破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反对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中介组织发展,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源稀缺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应更好发挥哪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