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答辩要求及程序
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步骤,是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毕业生全面回顾、总结、鉴定自己学习成绩的重要机会,更是学生将自己所学投入所用的新起点。
为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各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选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识水平高的专业老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老师近一年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不少于2篇专业论文),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另设答辩秘书1名作现场记录,答辩秘书不参与论文(设计)评议。
二、答辩学生的选择
所有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顺序在答辩前一天抽签决定。
三、答辩要求及程序
1.论文(设计)答辩公开举行,并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做详细记录。
2.答辩前,各学院应将答辩流程以及基本情况告诉学生,让学生熟悉相关程序,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答辩方法。
3.所有学生均需按时到达答辩现场,不参与答辩的学生原则上也要求旁听。答辩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秩序。
4.答辩者应该着装整洁,答辩过程中思绪清楚,态度应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文雅得体。
5.答辩小组老师不得对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进行提问,实行回避原则。
6.答辩前,指导教师必须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阅书上的一审意见、二审意见、定稿意见写好。
7.论文(设计)答辩的一般程序:
⑴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
⑵答辩委员会组长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⑶秘书介绍答辩者资格审查情况;
⑷答辩者报告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⑸答辩者回答必答题及答辩委员会老师提问;
⑹答辩委员会暂时离开答辩现场,举行会议对论文(设计)进行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设计)答辩以及答辩者成绩进行评定;
⑺答辩委员会组长宣读意见,并宣布论文(设计)评议及结果; ⑻答辩结束。
8.答辩者报告论文(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简介自我
答辩人应该用三言两语精练明了地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班级及主要的研究方向。
⑵简述梗概
答辩者应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作简要报告(梗概):一是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二是研究问题的关键所在;三是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特色;四是对策的主要论据和结论。简述梗概应该使人对自己所写论文(设计)有一个简要而全面的`印象和了解。
⑶简明自评
答辩者应该用简明的语言对文章作自我评价:研究的题目有何价值?认识有什么提高?有何心得?有何不足等。关键要突出文章的创新点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辩自述一般为10—15分钟,答辩者要很好的把握时间,把问题讲述圆满。讲述既不能过于冗长,累赘无绪,超过规定时间;也不能过于短促,词不答意,使人不知所云。
9.答辩者回答问题:
⑴在每一个答辩者参加答辩之前5分钟,告诉答辩者必答题。必答题为答辩委员会在论文(设计)答辩之前针对论文(设计)内容所提,数量为2—3个。
⑵答辩者在报告论文内容后首先回答给定的必答题,不能回避。
⑶答辩者回答答辩委员会老师的现场提问,提问一般限于文章所涉及的学术范围之内,数量为2—5个。
⑷答辩者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左右。
四、答辩评语的写作
答辩评语不能简单评价,必须真实反映学生答辩情况,具体可以参照《湖南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报告成绩评定标准》来撰写。
五、答辩成绩给予
1.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投票方式
论文(设计)答辩委员就答辩者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2.论文(设计)答辩成绩的计算
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根据答辩者现场回答问题等各方面表现给予,教师应该看到学生论文的成功之处,客观公正的评定成绩。评分分为五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对论文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有严重的抄袭现象或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者,一律评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