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深远影响房地产”这三个字对于现今的人们来说都不再陌生,甚至非常敏感,因为从改革开放之初到现在,它已经走过了近三十载风风雨雨的历程。然而,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国家对这一行业一直保持着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该行业飞速成长为国家的一大支柱产业,同时也被纳入暴利行业之列。既然是暴利行业,在利润的诱惑下,难免会出现很多背离市场正确导向和行业规范的行为,以至搅乱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完全违背了政府初衷——希望让市场作为自身调控手段来规范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在这种被动的情况下,政府不得不从幕后走 到前台,通过逐步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施“猛药”来遏制该行业的泡沫性过热,同时降低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发放贷款的风险,以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永续发展。 回顾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近三年,国家分别出台了以下金融和土地政策: 2003年6月央行的121号文件,该文件说明了金融政策在房地产行业的反映; 2004年“8.31大限”后土地实行招、拍、挂,该政策将引导土地交易市场化,使土地交易更加透明; 2004年10月29日央行出台调息通知,将贷款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该举措是中国的借贷市场将走向市场化的开始; 2005年3月16日央行正式宣布上调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房地产市场的各个层面在不断揣摩政府的政策,都出现异常“强烈”的反映。 首先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看。 在各项金融政策未出台以前,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金对商业银行信贷的依赖性非常强。许多开发商在不具备开发条件下,就盲目投资项目,依靠银行开发贷款拿地,然后将土地向银行抵押再贷款开发资金,并通过承建商垫付部分同样是来自商业银行的建设贷款资金,以及项目开工后卖期房(个人购房商业贷款)回笼现金流,维持项目开发进程。可见,商业银行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各个环节都充当着不同的信贷角色。然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面市以后,先从土地开发贷款角度,打消了开发商投机的可能性,紧接着国务院又要求上调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从原来的20%提高到35%以上,这对于许多抱有侥幸心理的开发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资本金增加了,开发门槛提高了,但是信贷紧缩了,以至很多预期面市的项目延期或者被迫退出市场,进而商品房入市量随之“减肥”。土地政策方面,“8.31大限”前开发商拿地不透明,私下暗箱和违规操作泛滥,大批开发企业尝到了低价圈地的甜头,靠着手头有限的资金到处圈地开荒,迟迟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而土地政策出台以后,供地规则改变了。许多原来靠协议出让拿到低价土地的开发商在没有商业银行作为后盾的前提下,被迫拓宽融资途径,以至出现了风靡一时的信贷证券化浪潮,纷纷上市融资,期待受限日到来前出现奇迹。在这过程中,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最后顺利过关的开发土地寥寥无几——土地供应量“减肥”了。在受限日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项目被政府强制收回,然后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拍、挂”三种透明的方式,再次统一上市交易。与此同时,政府又暂停了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以至于本来就非常敏感的土地供应市场,变的更加紧张。可见,政府土地政策的推行,确实有效地扼杀了许多虚假开发,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可以通过正当的市场交易拿到更多更好的土地,同时使得一批投机开发商无奈地退出房地产开发的舞台。 其次从购房消费者来说。 购房者是房地产市场的终端,他们最关心的是市场房价的走势,以及还贷利率的变化,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因而,购房者对金融政策的反映相对土地政策更强烈。两次利率的上调加之购房首付款比例的上涨,令许多计划购房的人群望楼止步,而那些已经购置房屋的人们开始打算提前还贷,消费者普遍认为央行政策不透明。其实,这是对国家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误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