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讨论的题目太大了,讨论一个新的“行业”产业标准,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有抵触。标准化法规定,产品如果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可按规定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申请备案方可使用,标准化法讲的是产品标准,你讲的是“行业”产业标准。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经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你可以上网查一查这些标准有很大一部分是产品标准,只不过是标准的的首页冠名中华人民共和国XX行业标准,每个行业都有很多种类的产品,如纺织行业的标准就有维纶短纤维原料产品标准,婴幼儿服装《FZ/T 81014-2008》产品标准,一个新技术产生制造了一个新产品,这个新产品如果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可按规定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履行备案程序,企业产品标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所有的产品标准对所生产的产品来说都是对最终产品而言,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各工序,所以产品标准不涉及泄漏技术秘密,技术秘密。只要企业内部人员不说,任何人是不会知道的,在企业产品标准审定会上专家对企业产品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合法性以及标准格式等规范性内容进行论证、审查。对企业产品标准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性内容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