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战争与和平相伴相随。彻底消除战争的威胁进而实现持久和平,是世界各国人民多少个世纪以来苦苦追寻却又难以实现的梦想。 20世纪上半叶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将欧洲、西亚、非洲和远东地区卷入战争的漩涡,3000多万人在战火中伤亡。西方列强签署的所谓“和约”不过是一纸休战协议,交战各方的真实想法不过是伺机再战。日本、德国、意大利法西斯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一场规模空前的浩劫。61个国家和地区参战,17亿人饱受战乱摧残,9000多万军民伤亡,许多国家的经济社会遭到严重破坏。残酷的现实再一次将“是生存还是毁灭”这一古老的命题摆到世人面前。在满目疮痍的战争废墟上,各国人民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让杀戮和毁灭不再成为循环往复的梦魇,如何为世界和平大厦奠定牢靠的基石。1945年成立的联合国,是人类和平进步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体现了世界各国人民“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的意愿和“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的崇高精神,而且也是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共同维护地区和全球安全的有效集体措施。 维护世界和平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也是一个在困惑和挫折中不断前行的探索过程。上个世纪中叶那场涂炭生灵的热战一结束,世界随之陷入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冷战。虽说世界范围内的大战得以避免,但小规模的地区性冲突乃至局部战争时有发生。据统计,战后几十年来总共发生了百余次大大小小的战乱,1200万人在战火中丧生,大批无辜平民颠沛流离。 尽管如此,世界各国人民并未放弃对持久和平的执着追求。全世界范围内的和平力量不断发展壮大,联合国作用也随之逐步增强。20世纪后期,世界形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总趋势。冷战阴霾消散后,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各国更加重视对话合作,更加重视谈判解决争端,通过联合国预防和制止武装冲突、维护世界和平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诉求。 持久和平是全人类的共同心愿,也是需要世界各国戮力同心、不断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应当看到,虽然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享有和平与安宁,但局部战争和冲突时起时伏,地区热点问题错综复杂,国际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在一些地区还相当活跃,环境污染、毒品走私、跨国犯罪、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跨国性问题日益突出,人类实现持久和平理想仍需不懈努力。 要实现持久和平,必须摒弃冷战思维,牢固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武力不能缔造和平,强权不能确保安全。只有增进互信,平等协商,广泛合作,才能实现普遍而持久的安全。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是联合国宪章的重要原则,也越来越成为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互相建立和发展关系的指导原则。 要实现持久和平,必须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当今世界不稳定、不确定和不可测因素在增加。非传统威胁与传统威胁相互交织,各类安全问题的跨国性、相关性、突发性日益增强。一国安全与地区和全球安全紧密相联。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有效解决各国共同的安全问题。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联合国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合理、必要的改革,增强联合国应对新威胁新挑战的能力符合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 要实现持久和平,必须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不仅有权自主地决定本国事务,而且有权平等地参与决定国际事务。在国际事务中,只有遵循平等协商、友好合作的民主精神,才能有效地扩大各国的共识,深化共同利益,应对共同挑战,实现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 要实现持久和平,必须维护和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世界各国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各自独特的文化、传统、信仰和价值观。信息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也使国与国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各种文明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取长补短,加强沟通、对话与合作,才能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为人类的共同进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