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 不正当竞争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气压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故乙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2.乙公司的行为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假冒、仿冒和降价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所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