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常规武器。
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大规模杀伤破坏武器以外的武器,通常称为常规武器。它包括地面常规武器、航空常规武器和海上常规武器。在现代,常规武器仍然是进行战争的基本手段,尤其是在作战双方均有核武器,而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又较小的情况下,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进一步转向常规武器。地面常规武器包括以坦克和装甲车辆为核心的地面突击武器;以火炮、火箭以及地地战术导弹为主的地面压制武器;以反坦克武器为主的地面防御武器;以防空导弹为主、小口径高炮为辅的防空武器;由枪械和其他各种单兵或班组携行武器组成的轻武器。航空常规武器包括各种作战飞机、保障飞机及机载武器系统。作战飞机包括歼击机、轰炸机、歼击轰炸机、强击机、武装直升机、反潜飞机、电子对抗飞机等,它的突出特点是机动性强,可以独立实施作战,也可配合陆军、海军执行任务。机载武器包括空空武器和空地(舰)武器两大类。现代空空武器以导弹为主、航炮为辅;空地(舰)武器包括炸弹、火箭弹和空地(舰)导弹。海上常规武器包括舰艇和海军飞机以及舰载、机载武器系统。舰艇可分为战斗舰艇和勤务舰船。战斗舰艇又分为潜艇和水面舰艇。潜艇具有隐蔽性好、机动性高和突击力强的特点,用于攻击水面舰艇、潜艇和陆上目标,并可担负侦察、布雷、破坏对方交通线等任务,是海上进攻和防御的重要力量。水面舰艇包括航空母舰、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导弹艇、反水雷舰艇、猎潜舰艇和登陆作战舰艇等。勤务舰船主要用于海上战斗保障、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水面战斗舰艇中,航空母舰是夺取海上战区制空权和制海权的主要舰种,是海上威慑力量和水面舰艇的核心。现代战斗舰艇的主要武器有舰载机、导弹、舰炮、鱼雷、水雷、深水炸弹和反水雷武器系统等。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各种先进的电子设备和光电设备与常规武器相结合,使常规武器向着高技术化方向迅速发展。一代代新武器装备不断涌现,军队装备迅速更新,武器的射程、命中精度、威力、自动化程度与机动能力显著增强。随着红外、微光等夜视器材装备部队,战斗行动受夜间条件的限制越来越小。用于作战保障和军事训练的技术装备,也日益先进和多样化。防空导弹、反坦克导弹、制导炮弹和制导炸弹等各种精确制导武器的发展和大量装备军队,使常规战争的面貌发生重大变化。1972年,美国在越南战争中使用激光制导和电视制导炸弹,取得了比无制导炸弹高10倍的作战效果。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中,埃及、叙利亚与以色列作战双方的大量飞机和坦克,被对方的防空导弹和反坦克导弹击毁。在1982年英国、阿根廷马尔维纳斯群岛战争中,阿根廷飞机从30千米外发射空舰导弹,击沉了英国“谢菲尔德”号驱逐舰。1991年海湾战争中,各种高技术兵器大量使用,发挥了巨大威力。生化武器旧称细菌武器。生物武器是生物战剂及其施放装置的总称,它的杀伤破坏作用靠的是生物战剂。生物武器的施放装置包括炮弹、航空炸弹、火箭弹、导弹弹头和航空布撒器、喷雾器等。以生物战剂杀死有生力量和毁坏植物的武器统称为生物武器.生物战剂是军事行动中用以杀死人、牲畜和破坏农作物的致命微生物、毒素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的统称。旧称细菌战剂。生物战剂是构成生物武器杀伤威力的决定因素。致病微生物一旦进入机体(人、牲畜等)便能大量繁殖,导致破坏机体功能、发病甚至死亡。它还能大面积毁坏植物和农作物等。1. 根据生物战剂对人的危害程度,可分为致死性战剂和失能性战剂:(1)致死性战剂。致死性战剂的病死率在10%以上,甚至达到50~90%。炭疽杆菌、霍乱狐菌、野兔热杆菌、伤寒杆菌、天花病毒、黄热病毒、东方马脑炎病毒、西方马脑炎病毒、班疹伤寒立克次体、肉毒杆菌毒素等。(2)失能性战剂。病死率在10%以下,如布鲁氏杆菌、Q热立克次体、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等。2. 根据生物战剂的形态和病理可分为:(1)细菌类生物战剂。主要有炭疽杆菌、鼠疫杆菌、霍乱狐菌、野兔热杆菌、布氏杆菌等。(2)病毒类生物战剂。主要有黄热病毒、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天花病毒等。(3)立克次体类生物战剂。主要有流行性班疹伤寒立克次体、Q热立克次体等。(4)衣原体类生物战剂。主要有鸟疫衣原体。(5)毒素类生物战剂。主要有肉毒杆菌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等。(6)真菌类生物战剂。主要有粗球孢子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等。核武器核武器 nuclear weapon利用能自持进行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的能量,产生爆炸作用,并具有大规模杀伤破坏效应的武器的总称。其中主要利用铀235(厬U) 或钚239(厱Pu)等重原子核的裂变链式反应原理制成的裂变武器,通常称为原子弹;主要利用重氢(娝H,氘)或超重氢(婤H,氚)等轻原子核的热核反应原理制成的热核武器或聚变武器,通常称为氢弹。煤、石油等矿物燃料燃烧时释放的能量,来自碳、氢、氧的化合反应。 一般化学炸药如梯恩梯(TNT)爆炸时释放的能量,来自化合物的分解反应。在这些化学反应里,碳、氢、氧、氮等原子核都没有变化,只是各个原子之间的组合状态有了变化。核反应与化学反应则不一样。在核裂变或核聚变反应里,参与反应的原子核都转变成其他原子核,原子也发生了变化。因此,人们习惯上称这类武器为原子武器。但实质上是原子核的反应与转变,所以称核武器更为确切。核武器爆炸时释放的能量,比只装化学炸药的常规武器要大得多。 例如,1千克铀全部裂变释放的能量约8×1013焦耳,比1千克梯恩梯炸药爆炸释放的能量4.19×106焦耳约大2000万倍。因此,核武器爆炸释放的总能量,即其威力的大小,常用释放相同能量的梯恩梯炸药量来表示,称为梯恩梯当量。美、苏等国装备的各种核武器的梯恩梯当量,小的仅1000吨,甚至更低;大的达1000万吨,甚至更高。核武器爆炸,不仅释放的能量巨大,而且核反应过程非常迅速,微秒级的时间内即可完成。因此,在核武器爆炸周围不大的范围内形成极高的温度,加热并压缩周围空气使之急速膨胀,产生高压冲击波。地面和空中核爆炸,还会在周围空气中形成火球,发出很强的光辐射。核反应还产生各种射线和放射性物质碎片;向外辐射的强脉冲射线与周围物质相互作用,造成电流的增长和消失过程,其结果又产生电磁脉冲。这些不同于化学炸药爆炸的特征,使核武器具备特有的强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放射性沾染和核电磁脉冲等杀伤破坏作用。核武器的出现,对现代战争的战略战术产生了重大影响。核武器系统,一般由核战斗部、投射工具和指挥控制系统等部分构成,核战斗部是其主要构成部分。核战斗部亦称核弹头,并常与核装置、核武器这两个名称相互代替使用。 实际上,核装置是指核装料、 其他材料、起爆炸药与雷管等组合成的整体,可用于核试验,但通常还不能用作可靠的武器;核武器则指包括核战斗部在内的整个核武器系统。简史 核武器的出现,是20世纪40年代前后科学技术重大发展的结果。1939年初,德国化学家O.哈恩和物理化学家F.斯特拉斯曼发表了铀原子核裂变现象的论文。几个星期内,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验证了这一发现,并进一步提出有可能创造这种裂变反应自持进行的条件,从而开辟了利用这一新能源为人类创造财富的广阔前景。但是,同历史上许多科学技术新发现一样,核能的开发也被首先用于军事目的,即制造威力巨大的原子弹,其进程受到当时社会与政治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从1939年起,由于法西斯德国扩大侵略战争,欧洲许多国家开展科研工作日益困难。 同年9月初,丹麦物理学家N.H.D.玻尔和他的合作者J.A.惠勒从理论上阐述了核裂变反应过程,并指出能引起这一反应的最好元素是同位素铀235。 正当这一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发表时,英、法两国向德国宣战。1940年夏,德军占领法国。法国物理学家J.-F.约里奥-居里领导的一部分科学家被迫移居国外。英国曾制订计划进行这一领域的研究,但由于战争影响,人力物力短缺,后来也只能采取与美国合作的办法,派出以物理学家J.查德威克为首的科学家小组,赴美国参加由理论物理学家J.R.奥本海默领导的原子弹研制工作。在美国,从欧洲迁来的匈牙利物理学家齐拉德·莱奥首先考虑到,一旦法西斯德国掌握原子弹技术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经他和另几位从欧洲移居美国的科学家奔走推动,于1939年8月由物理学家A.爱因斯坦写信给美国第32届总统F.D.罗斯福,建议研制原子弹,才引起美国政府的注意。但开始只拨给经费6000美元,直到1941年12月日本袭击珍珠港后,才扩大规模,到1942年8月发展成代号为“曼哈顿工程区”的庞大计划,直接动用的人力约60万人,投资20多亿美元。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时制成 3颗原子弹,使美国成为第一个拥有原子弹的国家。制造原子弹,既要解决武器研制中的一系列科学技术问题,还要能生产出必需的核装料铀235、钚239。天然铀中同位素铀235的丰度仅0.72%,按原子弹设计要求必须提高到90%以上。当时美国经过多种途径探索研究与比较后,采取了电磁分离、气体扩散和热扩散三种方法生产这种高浓铀。供一颗“枪法”原子弹用的几十千克高浓铀,是靠电磁分离法生产的。建设电磁分离工厂的费用约3亿美元(磁铁的导电线圈是用从国库借来的白银制造的,其价值尚未计入)。钚239要在反应堆内用中子辐照铀238的方法制取。 供两颗“内爆法”原子弹用的几十千克钚239,是用3座石墨慢化、水冷却型天然铀反应堆及与之配套的化学分离工厂生产的。以上事例可以说明当时的工程规模。由于美国的工业技术设施与建设未受到战争的直接威胁,又掌握了必需的资源,集中了一批国内外的科技人才,使它能够较快地实现原子弹研制计划。德国的科学技术,当时本处于领先地位。1942年以前,德国在核技术领域的水平与美、英大致相当,但后来落伍了。美国的第一座试验性石墨反应堆,在物理学家E.费密领导下,1942年12月建成并达到临界;而德国采用的是重水反应堆,生产钚239,到1945年初才建成一座不大的次临界装置。为生产高浓铀,德国曾着重于高速离心机的研制,由于空袭和电力、物资缺乏等原因,进展很缓慢。其次,A.希特勒迫害科学家,以及有的科学家持不合作态度,是这方面工作进展不快的另一原因。更主要的是,德国法西斯头目过分自信,认为战争可以很快结束,不需要花气力去研制尚无必成把握的原子弹,先是不予支持,后来再抓已困难重重,研制工作终于失败。1945年5月德国投降后,美国有不少知道“曼哈顿工程区”内幕的人士,包括以物理学家J.弗兰克为首的一大批从事这一工作的科学家,反对用原子弹轰炸日本城市。当时,日本侵略军受到中国人民长期抗战的有力打击,实力大大削弱。美、英在太平洋地区的进攻,又几乎全部摧毁日本海军,海上封锁使日本国内的物资供应极为匮泛。在日本失败已成定局的情况下,美国仍于8月6日、9日先后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下了仅有的两颗原子弹。苏联在1941年6月遭受德军入侵前,也进行过研制原子弹的工作。铀原子核的自发裂变,是在这一时期内由苏联物理学家Г.Н.弗廖罗夫和Κ.А.佩特扎克发现的。卫国战争爆发后,研制工作被迫中断,直到1943年初才在物理学家И.В.库尔恰托夫的组织领导下逐渐恢复,并在战后加速进行。1949年8月,苏联进行了原子弹试验。1950年1月,美国总统H.S.杜鲁门下令加速研制氢弹。1952年11月,美国进行了以液态氘为热核燃料的氢弹原理试验,但该实验装置非常笨重,不能用作武器。1953年8月,苏联进行了以固态氘化锂6为热核燃料的氢弹试验,使氢弹的实用成为可能。 美国于1954年2月进行了类似的氢弹试验。英国、法国先后在50和60年代也各自进行了原子弹与氢弹试验。中国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基础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即着手准备研制原子弹。1959年开始起步时,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 同年6月,苏联政府撕毁中苏在1957年10月签订的关于国防新技术协定,随后撤走专家,中国决心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实现这一任务。中国首次试验的原子弹取"596"为代号,就是以此激励全国军民大力协同做好这项工作。1964年10月16日,首次原子弹试验成功。经过两年多,1966年12月28日,小当量的氢弹原理试验成功;半年之后,于1967年6月17日成功地进行了百万吨级的氢弹空投试验。中国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在世界上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核武器这两个发展阶段的任务。现状和分类 美国对日本投下的两颗原子弹,是以带降落伞的核航弹形式,用飞机作为运载工具的。以后,随着武器技术的发展,已形成多种核武器系统,包括弹道核导弹、 巡航核导弹、 防空核导弹、反导弹核导弹、反潜核火箭、深水核炸弹、核航弹、核炮弹、核地雷等。其中,配有多弹头的弹道核导弹,以及各种发射方式的巡航核导弹,是美、苏两国装备的主要核武器。通常将核武器按其作战使用的不同划分为两大类,即用于袭击敌方战略目标和防御己方战略要地的战略核武器,和主要在战场上用于打击敌方战斗力量的战术核武器。苏联还划分有“战役战术核武器”。核武器的分类方法,与地理条件、社会政治因素有关,并不是十分严格的。自70年代末以后,美国官方文件很少使用“战术核武器”,代替它的有“战区核武器”、“非战略核武器”等,并把中远程、中程核导弹也划归这一类。已生产并装备部队的核武器,按核战斗部设计看,主要属于原子弹和氢弹两种类型。至于核武器的数量,并无准确的公布数字,有关研究机构的估计数字也不一致。按近几年的资料综合分析,到80年代中期,美、苏两国总计有核战斗部50000枚左右,占全世界总数的95%以上。其梯恩梯当量,总计为120亿吨左右。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在德国和日本投下的炸弹,总计约200万吨梯恩梯,只相当于美国B-52型轰炸机携载的2枚氢弹的当量。从这一粗略比较可以看出核武器库贮量的庞大。美苏两国进攻性战略核武器(包括洲际核导弹、潜艇发射的弹道核导弹、巡航核导弹和战
在城市化进程中,光污染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一类新兴环境污染。我为大家整理的光污染科技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城市光污染相关问题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光污染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一类新兴环境污染。虽然它的危害显而易见但目前还未列入环境污染防治范畴。随着光污染的危害愈演愈烈,光污染已引起科学家们的重视。针对城市光污染的现状分析其对人类的危害,立法情况,讨论应对措施十分重要。
关键词:城市光污染光污染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立法现状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光污染通常是指过量的光辐射, 包括可见光、紫外与红外辐射对人体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总称。溢散光、反射光和眩光等在现代城市建筑中所产生的光都可以定义为光污染。(邵力刚,2006)
但是, 由于人们的忽略,我国许多城市不能合理利用灯光照明,有关光污染的研究还停留在光污染概念探讨阶段,没有构建城市光污染综合延缓体系。城市光污染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涉及政府、企业和广大公众, 而且还需要从规划设计、行政监管、法律法规、技术创新、教育宣传等多层面来研究。
1光污染分类
国际上将光污染分为3 类:
1) 白亮污染:是指阳光照射强烈时, 城市里的玻璃幕墙等反射的光线, 眩眼白亮, 这称为白亮污染。
2) 人工白昼污染:指夜间的室外照明,如商场、酒店的照明等所造成的污染。
3) 彩光污染是指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即彩光污染。(王伟武,2008)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光污染层出不穷。光污染也不仅仅指对人生理心理产生不良影响的光害,也包括有害于环境和其它生物的光害现象,以及城市中杂乱的视觉环境污染。(代杨,2011)
2光污染的产生原因
光污染的社会化是现阶段的普遍问题,然而光污染的产生原因是因为点光源的大量应用。所以如何治理光污染可以从产生原因着手。
2.1 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原因
社会上为了使建筑物美观,过多使用玻璃墙,使得建筑”闪闪发亮”,但是墙壁反射的光线比阳光更加刺眼,给人的危害可想而知。据测定:白色的粉刷面反射系数为69%~80%、镜面玻璃反射系数为82%~88%,比毛面砖石外装修筑物反射系数大10 倍左右,这就大大超过人们生理上的适应范围。(黄小锦,2011)
刺眼的广告灯、河堤的夜景灯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夺目的广告灯、夜景灯等将夜空变成了白昼,星空的美景慢慢离人们远去。尤其是大型音乐喷泉的高射灯灯光过于强,像西安、凤县、汉中等地都设有这样的灯具。
路灯使用不当。过多的路灯使得路面灯光过强,有些路灯的位置不当造成人眼的盲区,导致车祸。
建筑工地上高亮度的大灯存在过多。建筑工地所用灯亮度太强,管理不当,影响居民休息。
2.2 人们生活的文化观念方面的原因
由于人们对光污染还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在人们的意识里并没有对光污染采取防范措施的观念。对于照明人们,人们更多的是关注灯光的美化效果。为了让居室看起来更加“富丽堂皇”,一些家庭选用颜色较亮的瓷砖装修,甚至在室内安装多个镜面、刷白粉墙等,以上这些都是产生光污染的原因。(郝欢,2011)
3光污染的危害与增长
光污染是继四大污染物之后的又一大污染源,并且这一污染源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环境杀手。
3.1光污染的危害
研究发现, 光污染使天文观测的“视力”下降, 误导飞机和候鸟的飞行, 影响视觉辨识, 产生眩光与过热。长时间在光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力急剧下降, 同时产生头昏、心烦、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光污染使数量巨大的城市昆虫和鸟类死于非命, 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3.1.1光污染对人们健康的影响
刺眼眩目的灯光危害人的视觉功能、扰乱大脑神经的功能。孩子对光的刺激格外敏感,受到光的刺激时大脑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一些年轻父母,在孩子卧室装上长明灯,让孩子“亮睡”,这不仅不会助于孩子睡眠,而且会妨碍孩子钙质吸收,诱发近视甚至白血病等疾患。
3.1.2光污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光污染给居民生活带来麻烦。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生活。
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容易引起火灾。在德国柏林,1987年曾发生一场火灾,元凶就是对面高层玻璃幕墙产生的聚光。
3.1.3光污染对生态的影响
光污染不仅危害人类健康,而且影响动植物的繁殖,造成数量巨大的城市昆虫死于非命。
大多数动物在晚上不喜欢强光照射,大多会选择黑暗时刻出来觅食,可是夜间室外照明产生的光往往打乱了动物生物钟的节律,通过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从而破坏生态平衡。
3.1.4光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和气候。
城市照明中的人工白昼光污染,不仅耗电过多,而且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全国很多地方依然实行拉闸限电的措施来控制用电,而多度的人工白昼却使得这些措施变得毫无意义。据统计,全球每年照明耗电约20 000亿度,生产这些电力产生的CO2 和SO2 等废弃物更是造成严重的污染,也加剧了城市的“热岛现象”。
3.2光污染的增长
由于各国对光污染的状况尚没有精确测量和统计, 使得多达99%的人生活在光污染中还依然不知不觉。例如发达国家,德国光污染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 意大利和日本的增长率估计为10%和12%。近年来, 基于我国城市建筑和照明的大规模增长, 预计光污染增长速度不会低于发达国家,。
4光污染对驾驶安全的影响
4.1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概述
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主要表现在昼光光污染中的白亮污染和夜光光污染中的彩光污染。白天,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如镜子般反射阳光,会在瞬间遮住司机的视野,使驾驶员感到头昏目眩,对驾驶员的视觉和心理产生强烈刺激,很容易造成意外交通事故。当夜幕降临时,城市道路两侧五彩缤纷的瀑布灯、广告灯、霓虹灯以及其它汽车灯等也会把驾驶员照得眼花缭乱,引起驾驶员错觉和视觉疲劳。
城市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评价就是建立在对道路光污染状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安全性评价指标的建立对产生光污染的因素进行量化,运用安全性评价指标体系对道路光污染进行分析和评价,将定性的分析转化为定量的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判定道路关于光污染的安全等级,可以得出现有的管理措施是否能够满足安全行车的需要。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就需要针对在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光污染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改善状况,同时为相关部门光污染管理政策的提出和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持。
城市中光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许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因素构成。同时,由于没有法律约束,缺乏有效的管理。随着城市现代化的飞速发展,致使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的影响更加多样和复杂。
4.2幕墙玻璃光污染已成为都市交通事故隐患
不少高层建筑为追求美观,外围多采用玻璃幕墙设计。但在阳光比较好的时候,玻璃反射太阳光,就造成了光污染。在济南一些路段的某些时间段,驾驶员能被强光刺得睁不开眼睛,行车安全受到影响。比如当建筑物的反射光十分强烈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的人都会产生了眩晕感,然后下意识地把头扭到一边,严重时,光污染会对司机造成眩光,导致短暂“失明”,几秒钟后,视觉才慢慢恢复。但这时如果汽车还在行驶,就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适度的道路照明能够增加行人的安全感,放松人们的神经,提高交通安全。但是过度的或者不适当的道路照明则会带来眩光,引起眼部不适,影响行人和司机的视觉和情绪,进而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
5我国光污染的立法现状
从司法实践和理论层面来看,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光污染在我国环境保护法领域尚属于立法空白点。但事实上,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中已经具有了处理光污染案件的法律依据,只是民法中对光污染侵害的救济条款尚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践中具体实施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有关光污染规定《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83条是规范相邻关系的,虽未直接使用光污染一词,但立法应随着社会发展而完善,该条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的“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采光”是相邻关系的一种,采光权作为一种传统的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民事权利,是指相邻各方有权获得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充足的光线,因此相邻各方应彼此给予对方方便,以实现各自的权利。光线不足虽然也能引起人们的各种不便,但它毕竟不是由于“人为向环境排入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传统意义上的采光权遭破坏不能算是环境污染。因此有必要对传统民法中的采光权做扩大解释。
光污染侵害并不仅限于相邻的不动产之间,光污染可能因玻璃幕墙、抛光金属板、霓虹灯等建筑物附属物产生,也可能因车灯、探照灯、电焊等流动光线产生。前者由于建筑物为不动产,可采用相邻理论;后者因附属于动产则无法采用该理论。因而运用相邻权理论解决光污染侵害存在局限性。我国现行立法中对光污染侵害的法律适用仅有“相邻关系”的规定,针对造成光污染侵害的行为,受害人可根据邻地利用权的规定主张赔偿其损失(包括精神及人身损失)。鉴于光污染对人身心及精神的损害极大,立法中应赋予公民或法人提起光污染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
6光污染的防治对策与建议
6.1尽快制订我国防治光污染的标准和规范
在规划和建设城市建筑与照明时加入光污染防治内容;加强对建筑材料和照明产品的光污染控制和检测;建立光污染研究、评价和检测体系;学习环保发达国家建立光环境保护区(如黑天空公园)。颁布相关法律措施,减少夜景灯使用,对路灯的灯光强度进行具体规定,尽量减少盲区。厦门市也曾颁布条例“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墙,应采用低辐射率镀膜玻璃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
6.2宣传光污染的相关知识及其危害
在街头小巷及社区张贴海报,分期摆摊设点展示有关图片。也可以将其编入课本,将学生的知识观念加强,使其对父母产生二次影响。使其对室内灯具装饰谨慎选择,尽量减少对身体的影响。
6.3技术改革
虽然现阶段没有规范技术可以根治光污染,但可以从以下方面规避光污染:例如尽量不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采光,减少污染源;多建绿地,实施绿化工程,改平面绿为立体绿化,大力植树种草,将反射光改为漫反射;是限定夜景照明时间,改造已有照明设施;采用新型节能照明技术;合理选择光源等(张淑琴,2008)
6.4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
认真做好防治光污染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审查、鉴定和验收工作,减少光污染。(邵力刚,2006)。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监管体系, 从工程实施主体、工程参与客体、工程监管主体等方面构建光污染防控监管体系, 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控办法,达到减少光污染的目的。(王伟武,2008)
6.5利用林木减少光污染
林木的作用有很多:减少地表径流风险、改善空气污染。同时,林木作为公路中的绿化带可以减少空气中的汽车尾气含量,形成阻隔避免相向而行的汽车之间的灯光干扰,减少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加大林木建设来减少光污染。(袁德华,2010)
结语
人们熟知水、气、声等环境污染,但却忽略对人体有害的光污染。目前,光污染的危害程度有逐渐加剧的趋势,所以每个人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从根源处杜绝“光污染”的发生。城市的建设应该以人为本,应该控制和扬弃干扰人类健康的建设。追求城市的现代化非一个“亮”字所能概括。正如罗马哲言云:“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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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的光污染
摘要 文章首先针对目前广泛存在与城市环境中的光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其来源以及对于环境和人类的影响,而后进一步根据分析得到的结论提出了治理光污染的若干方法和可行途径,对于城市中的光污染治理有着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 城市;光污染;治理;对策
科技的发展,在极力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在从多个侧面对人们的生活状态施加着各种各样的影响。尤其是在城市中,为了追求良好的照明效果以及装饰效果,各种光源以及镜面在城市中层出不穷,然而所有这些,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和美感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以及健康带来了不利影响。光污染目前已经成为城市中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必须受到重视并加以治理。
1 光污染的来源与影响
就目前的状况看,所有违背人类生理与心理需求或有损于生理与心理健康的人工光源都属于光污染的范畴,主要包括眩光污染、射线污染、光泛滥、视单调、视屏蔽、频闪等多个方面。在现今社会中,光污染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白亮污染。随着建筑科技的发展,城市美观越来越在建筑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玻璃以及陶瓷幕墙的种类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城市环境光污染也日趋严重。所谓白亮污染,就是城市建筑物中使用的各种具有反射特质的建筑材料对日光进行反射形成,经过反射的光线耀眼夺目,并且在城市中呈现出多角度特征,使得这种光污染充满于城市环境中。相关研究发现,长期处于此种环境之下,对于视网膜和虹膜都有着极大地损伤,视力将随之下降,并且白内障的发病率亦可增长到45%之多,同时白亮污染还能够造成人体亚健康状态,导致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问题。除此以外,对于日光的反射还有可能造成室内温度变化,虽然处于特殊功能玻璃幕墙保护之下的建筑会呈现出一定的室内恒温特征,但是经过反射而进入室内的阳光会造成室内温度上升;而如果玻璃幕墙随着建筑物的设计呈现出一定弧度,还有可能造成太阳光的反射汇聚引发火灾;同时,玻璃幕墙对于光的反射作用,也常常会成为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其次是人工白昼。这主要是指在夜间,人造光源将城市夜空照亮的现象。本来人造光源只会照亮地面附近景物,而照向天空的探照灯虽然在城市中相对不算密集,但因为城市大气中存在的大量粉尘和水蒸汽等悬浮微粒造成的光线漫射作用,使得整个城市夜空都被照亮,最终形成城市上空发亮的现象称作人工白昼。人工白昼对于人类并没有直接的危害,但是对于生物钟存在很大影响。不仅仅城市中生活的昆虫和鸟类的生物钟都会受到影响,就连人类的生物钟也会受到影响,总体而言对于整个生态环境都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最后是彩光污染。城市中无论是照明景观还是娱乐场所,都会重点考虑其观赏性而安装多种颜色的灯,这一类的灯具通常都由充满稀有气体的灯管来实现对于色泽的控制。但是此类灯发出的光线,其中不仅仅包括各种颜色的可见光,更可能包括一定成分不可见光,对于这一部分不可见光线,有可能存在对于人体有害的光成分。如果长时间收到这些彩光照射,轻则造成亚健康,出现恶心、呕吐、头晕以及失眠等症状,重则甚至有可能导致白血病、白内障、癌症以及其他中枢神经病变。
2 城市光污染治理
关于上文中提到的城市诸多光污染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考察并且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具体而言,可以才去的行动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2.1合理选择建筑材料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建筑材料,其选用都是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在对室外幕墙进行选用的过程中,除了需要考虑到建筑本身内部环境对于幕墙功能的需求以外,还应当注意建筑物本身所处的环境以及环境的需求。建筑处于城市环境中,其存在必然能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光污染方面必须做出必要考虑。对于这一层面而言,一方面楼宇的设计人员应当对相应的环境做出必要考虑,合理选用幕墙;另一方面也应当积极发展幕墙材料,降低白亮污染。同时,对于室内建筑材料的选用,诸如瓷砖等材料,也应当适当进行考虑,避免在居室大面积使用,确保生活环境的合理营造。
2.2注重夜间环境打造
虽然人工白昼对于人类的影响相对比较小,但是当城市中人工白昼的光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窗帘以及百叶窗就无法做到有效遮蔽光源,从而对人体造成影响。在有光的环境下,人类无法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因此体内激素以及内脏工作都会受到影响,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对于这种问题,早有国际黑暗天空协会( International Dark-Sky Association)对城市问题进行关注。城市相关部门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对城市中的人工白昼污染源进行控制,对于夜间照明光源进行登记核查,并且对探照灯严格控制。对于夜间照明以及装饰用电进行时段审核,在打造城市夜间环境的同时为节能做出适当考虑。
2.3落实安全照明
首先需要对目前在使用的照明以及装饰用灯,尤其是彩灯进行核查,确保其安全性,并且对于可能存在健康隐患的灯具进行登记控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设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配合控制。此外,还应当积极发展替代的安全照明以及装饰灯具,确保彩光照明的安全。与此同时,应当尽量将光线状态进行量化,加强对于光强度的可控性以及依据。
3 结论
城市中的光污染问题,已经到了危害人类健康的地步,有鉴于此,必须对你其进行正视。对于光污染的治理,一方面需要政府积极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纠正,另一方面还需要社会范围大力度的宣传,全民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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