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也要引用法律文件,不能自己想当然。法律文书涵义确切。
论文参考方面有个国标的,法律法规的 我发个样式给你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引用法律条文涉及到法律名称一般来说应该可以写简称。
规范法律文书在引用法律条文时要注明全称。普通文书可以在第一次引用时用全称(备注以下简称“民法”),下一次可直接表述民法。
可以的,只要你觉得自己说的通,讲得明白就可以。我当初讲的是社会学的问题,所以理论上只要是你感兴趣的论题都可以。但是要注意和论文负责老师多沟通,他能给你更准确的建议,毕竟能得优秀还是挺好的吧。
可以,物权法,公司法,涉外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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