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网络,不少人都要开始眉飞色舞,津津乐道了。但说真的,网络对你而言真的是受益终生的精神食粮吗?
对某些人而言,当然是。他们从小学开始便接触了各种软件、网游、单机游戏,甚至在个位数的年纪已经冲上了排行榜,开始发家致富。
在学校不善言辞,胆小懦弱的他们,“回归”了网络的虚拟生活便开始解放“天性”。一张嘴开始口若悬河,一双手在键盘和鼠标前交换自如。谁能想象到在课堂上畏畏缩缩的他们还能有如此放肆自我的时刻呢?
网络改变了他们,改变了二十一世纪的一切。表面上网络方便,快捷了我们的生活,但在我看来,网络的弊端是我们更应该思考的地方。
网络使人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很多人也许要开始有疑问了,网络不是让人们更亲近吗?何来的距离呢?在交友软件越来越受欢迎的二十一世纪,人们即使相距着大海洲际,一个电话也能解相思之愁。在遥远的古代,李白用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千古绝唱,道出了多少游子的浪漫乡愁。
而现在,没有人再去空发思乡之愁,也没有人喜欢每天打电话互相寒暄,更多的人是低着头刷手机,忙着回微信中别人群发的信息。甚至逢年过节,一桌丰富的菜都无人问津,对面而坐的两人互发作节日快乐。
网络使人们与社会脱节。
网络刚刚兴起的那年,我八岁,第一次看到爸爸的HTC智能手机的时候,我异常兴奋。一块黑色的“砖头”竟然能玩俄罗斯方块!不仅如此,它还能看电视节目、查资料、购物、给生活带来了许多新鲜感。
可后来,我渐渐发现自己在家宅了很长时间,没有出门购物,没有去图书馆看书,没有定时守在电视前看最爱的节目。这一切都被淘宝电子书,视频软件所替代,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少,抱着手机的时间越来越多。
这一切都是网络造成的。
那难道网络就真的一无是处了吗?当然不是,网络在提供一些方便的同时,也在挑战着人类的极限。网络越来越发达,世界越来越智能,这一切在几千年以前,怕是诸葛亮和吴用也算不到吧。
人类以不可名状的速度发展,未来会是怎样我们不得而知。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网络会越来越完善,为人类造福!
重启了电脑,清空了人脑
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走进了千家万户。虚拟的网络世界也同样以五彩缤纷的诱惑,让人抵御不得。而我们青少年刚好处在发展的重要阶段,一不小心,便会一入深渊而不能自拔。
虽然网络是把双刃剑,但是,我认为对于自觉性不高的人,还是少接触的好。
没有一件东西是完美的,网络亦是如此。不得不说,网络很方便,内容很丰富。但是,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往往弄巧成拙。现在的我们,没有很强的判断能力,也没有很高的自卫意识,往往走进网络,被里面杂乱的东西所迷惑。于是,好奇心涌上心头,东也瞧瞧,西也看看。一不留神,时间在敲击键盘间偷偷溜走。关闭了电脑,脑子一片空白,又看看现实堆积如山的作业,心生烦躁,变得焦躁不安。不仅如此,视力在下降,脑子混沌,皮肤变粗糙……此刻,神采奕奕的网络不仅侵害着你健康的身体,更是腐化着思想,摧残着心灵。
热爱网络聊天之人,现实生活中变得性格孤僻,沉默少语。渐渐的,朋友疏远他,老师批评他,父母责备他,冷漠包围了他。而寒冷冰冻了心,变得麻木不仁。于是爱上暴力游戏,发泄其中。闭眼一想,网络中的“我”身缠万贯,原来现实生活中的“我”一无所有。网络拟化了人生,虚构了生活,空虚了心灵。人生自然是逐渐堕落。
事实说明了一切,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案件更是让人唏嘘不已。
初三的小明,一次偶然的机遇走进了网吧,开始了游戏人生。虽然网络是虚构的,但投资的金钱却是不争的事实。满足虚荣心,炫耀自己。得到满足的他,变本加厉,游戏厅里更是没有一天“缺勤”只有晚饭间才离开一两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电脑面前守着。终于有一天,他“敬业”到连晚饭都忘记了,在游戏厅里待了两天两夜。最后,终于支撑不住,猝死在了游戏厅。他死后,母亲急得神志不清,一个幸福的家庭破碎了。
现实就是如此,所以,广大中学生应远离网络,在合适的年龄段做正确的事。为了朋友,为了家长,为了自己,请慎重对待网络,不要让网络埋葬一生!
现在的网络真发达,可以在上面购物,聊天、发邮件、听广播、看新闻......不过这么发达的网络也有利弊。如果你好好利用网络。那你会把他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反之,则会深受其害,甚至弄的家破人亡。
网络,存储东西,查资料,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现在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网络,如果我们不去接触网络,就会成为21世纪的文盲。不过网络上也有不好的东西,像那些不良网站·不良书籍等等,伤害年轻人幼小的心灵。就算是用来玩游戏,缓解压力也要有个度,有些游戏玩一玩就会上瘾,自己都控制不住,因此使好多孩子离家出走去网吧玩游戏,胆子大点的还偷家里的钱去买游戏里的装备。真搞不懂,拿着父母的辛苦钱逍遥,白白让网站赚钱。
互联网还是一个遍布全球的蜘蛛网,人们可以随时与天涯海角的亲朋好友谈天说地,不仅可以听到声音,还可以看到人,把彼此的距离拉近。
曾几何时,我在看百度时,突然弹出一个小窗口,‘免费玩游戏,赢积分,积分兑换大礼包,名额有限。’我好奇的点了进去,一点,立刻黑屏了,我把电脑关机之后,重启后还是无法上网,我知道中毒不浅,真后悔自己的好奇心。从此,我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相信游戏免费玩的说法,这些神马都是浮云,时刻有陷阱,等你自己跳下去。
网络是一种工具,有益也有害。让我们得到快乐的同时,也对我们充满诱惑,过分沉迷于网络,影响身心健康;迷恋网络,就会成为它的奴隶。
网络有好处也有坏处,就看你用何种心态去对待。
在伟大的21世纪,人们公认的蠢人有三种:吸烟者;不懂电脑者;不懂音乐者;看来,电脑已经融入了每个人的世界。而上网则是电脑的另一部分,它指的就是通过电脑网络与外界沟通。这种技术是先进的,也很适合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往往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上网也不例外。
好的,现在来说说本人的上网经历。同大多数人一样,最初,上网存在于迷雾的另一边,对于这种高科技,这种虚拟的世界,无所畏惧,也无所了解,通过网络游戏,就将互联网与自己紧密地连在一起。从而,开始迷恋于此,当然,在这种时候,父母会告诫你,不要再上网,以学习为重,或者,立刻给你讲几个生动形象的故事,让你从此放弃。但是,就算是父母语重情长地教导你,那也是耳边风。因为迷恋足以让你迷失方向,你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追求什么,自己将要失去什么,只是沉迷在不真实的境界中。这是大多数青少年的表现,长此以往,他们会变得性格内向。孤立。消极,他们的成绩会足见下降。把大部分时间都消耗在网络里。这就是许多家长不同意孩子上网的原因。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青少年都是这种情况,专家发现:易出现上网成瘾的孩子主要缺少自制力。所以,对于自制力强的青少年,他们会很好的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或与外界交流。从而不会让家长和老师担心。
下面,我们来谈谈互联网带给青少年的好处。上网,尽管是在一个不现实的空间,但是,它方便。轻快。灵活的特点,让我们增长了见识,让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同样也可以享受各种娱乐方式。例如,在互联网上的虚拟学校里进行学习,在这里你同样可以找到最好的老师,得到最精要的学习方法;你也可以在节日之际发一封E—mail给亲友,它能代表你最真诚的祝福。而这一过程仅仅是你轻轻的按下enter键;以及,通过网上聊天室或者是BBS等方式广交朋友,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发表观点见解等等。网络正是有这么多的优点,所以它是让人如此青睐。
不过,网络还是有弊端。最明显的是许多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聊天中,荒废学业,浪费时间。一旦上瘾,后果不堪设想。更严重的是,有少部分学生因为上网而走上犯罪道路,最后,遗恨终生。可以这样形容:学生们的自制力有限,网络的吸引力无限。
事物的正反两面正是这样,有利也有弊,主要是看你如何去运用,如何去把握。我们应好好认识这两方面,加以善用和改进,那才真的算得上是获益良多。
网络对于现在社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而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各种来自网络的危害也接踵而至,网络暴力就是其中主要危害之一。
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凭空而起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就现在的90后00后而言,大多都是一群唯恐天下不乱,正义感爆棚的白痴。谣言就这样以一传百、以百传千,愈演愈烈。他们正在手机,电脑以及人群后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毫不负责的谴责着那些他们完全不了解真相的事情。
或许有些话被被人说出口是那样的轻易,可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毫不负责任的伤害,那些恶狠狠的话语就像是掩藏在繁华城市的灯红酒绿中的那最现实、最黑暗的爪牙。
我们在看到这些因为网络暴力而起的一桩桩悲剧,心中既有怜悯,又有害怕——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们是否也会在某一天,被推到全世界的背叛面?有
的时候面对这些舆论的风向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若是随波逐流,会被旁观者称为:“喷子”,若是逆风而行,你只会被人当做是:“喷子中一朵清新的白莲花”。呵呵,很可笑吧?记得我听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黑暗肮脏的地方,永远不是越来越差的环境,永远不是城市贫穷角落的沟槽,永远不是经久不用的房子的边角也永远不是,枝叶山顶上堆起的灰尘。最肮脏的……是人心。”
我们每个人在这个网络世界中都有可能扮演受害者或是加害者。
所以,为了不让这个世界再出悲剧,也为了我们自己良心能安,放下键盘,别人的事情少参与,事实上,只要我们不去参与,网络暴力什么的就根本就不存在的。
虽然难以置信,但的确就是这样,网络暴力的危害的大小,决定权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手上。
当今世界,电脑已家电化,上网的普及率也不断提高。它给人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网络就像一只巨型蜘蛛吐出的一张团团包住地球的“大网”,将每台电脑都连了起来。电脑上出现的文字、图像、声音能在短短的几秘内越过千山万水。比如在北京的一台电脑上写一封信递往悉尼,这封信沿这些“网”,仅6秒左右对方就能收到。人们还可以在电话里和亲朋好友对话,不仅能听清对方的声音,而且屏幕上还有他的形象,让人感觉远在天涯海角的朋友近在咫尺,网络似乎把庞大的地球缩小了,好像一个“地球村”。
网络的益处不仅如此,人们还可以在网上读新网、听音乐、放电影;可以足不出户购买商品;可以地电脑上上课、查阅资料……
网络丰富多彩,功能齐全,是人类的好帮手。但如果运用不当成绩非常好,长大了定老大学,反而会害了自己,特别是我们青少年,很容易受网络的不良内容的诱惑。安徽的王小强在班里成绩较好,我姑姑和他一村,常说他自从家装了电脑,上课他总开小差,总想着电脑上的游戏;他每天一回家,作业也不做打开电脑打网上游戏。一会儿是《赛车》,一会儿是《CS》,一会儿又是《画魂道》,《传奇》,打个没完没了,最后成绩成了下等。我正想到他家去看看他,请教,姑姑对我说:“不行了”,小强的成绩猛退,下等了!不有一些人迷上网络犯罪。南京一初三学生,迷上了网络游戏,他经常逃学进“网吧”。由于每一次都输钱几百余块。对一个初三学生来讲,如此巨大的债怎么还呢?他试看“劳本”但又输光,金钱债使他走向了犯罪之路……。
那么,怎样才算正确运用网络呢?首先,对游戏、聊天要适可而止。第二,如果网友在谈话中提到“见面”、“钱”的话题要三思而后行。北京一女孩子就因为轻易相信网友见面,被网友绑架。第三,不要给别人发送“电脑病毒”。
只有人人都做到这几点,网络文明才能真正“进万家”。
随着现代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家家户户的条件也变好了。电子计算机已经走进寻常百姓家,而上网的人数则多之又多。
网络固然好,但网络也有弊。有很多网民沉醉于网络,这是不好的。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网络的利与弊。
现代化技术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交往平台,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网上学习,可以使人们知识更丰富,眼界更开阔,思维更活跃。网络——一座没有围墙的学校,不仅可以促进我们日常学习的提高,而且可以帮助我们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更是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的工具。的确,我班上的“小灵通”所知道的课外知识,有三分之二是从网上查找的。比如:什么“神六”的进一步详细资料,什么文言文,什么歇后语……凡是老师要求找的资料,他总是找得最多。他还经常说:“网络可帮了我大忙了呢!让我成了‘小灵通’。”
网络可以让人们了解国内外的时事新闻,学习新的知识,得到课业辅导,进行交友聊天,与各地的朋友联络,获得各种信息。当然,网络和大千世界一样,有阳光灿烂的一面,也有阴暗的角落,还有错误的言论,不准确知识,黄色信息和怀有不良动机的网民。
所以,在网上与他人交往时更应提高警惕,不能轻易相信他人。
自从网络走进人们的生活后,一些网民,就开始沉迷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每天几小时甚至十几小时在网上流连忘返,结果浪费了许多时间,严重地影响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比如,有许多中学生上网废寝忘食。举个大家不敢相信而又绝对真实的例子:有一名中学生,因沉迷于网吧,父母对他的管教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常眠于电脑前。成绩飞速下降,后来被学校开除了……
网络,对人们有利也有弊,有弊也有利。休闲时,可以玩玩游戏。
朋友!就让我们一起去用心中的呐喊去唤醒那些沉迷于网络的各种网迷们,让他们尽快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去。让我们大家一起利用有益的网络知识,为我们服务吧!
网络作为人类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网络的建设也是网络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建设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伦理建设管窥
【摘要】 当计算机将一切种类的信息数字化、当传载信息的网络将世界联结成一个“地球村”的时候,人类的整个生存状态正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为了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我们必须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建设中国特色的刚柔相济的网络伦理体系。
【关键词】 网络社会 道德危机 道德化 法律化作为信息技术革命产物的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已经引起了一个划时代的产业革命――信息革命。人类已在不知不觉中乘上了知识经济的快车,来到了信息时代,当计算机将一切种类的信息数字化、当传载信息的网络将世界联结成一个“地球村”的时候,人类的整个生存状态正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但当我们畅游其中时,才发现我们还面临着许多伦理道德难题。为了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我们必须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否则,我们将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再次落伍。
一、信息网络时代的基本特征
世界正迈向新的文明,“网络”作为信息化的特殊代名词,某种意义上说已是信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1.开放性。网络是应军事的需要而产生的,当科学家们在设计Internet的前身Arpanet时,为了防止核打击的破坏,军方就要求这个网络必须是完全开放没有中心的。于是便被设计成了不需要控制中心就可以工作的样式,网上也没有可以对传送的信息进行监控、审查和封锁的中心阻塞点。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够正常工作。这样Internet就成了一大片相互联接在一起的网络,没有哪片网络统治哪片网络,也没有哪片网络是主要的。信息可以在网络间无国家、无地域地传播,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交往,于是,不同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等的冲撞与融合就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
2.自由性。当我们畅游在完全开放的,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时,发现“无政府”、“个人至上”、“绝对自由”等口号充斥其中。因为在网络的世界里,人们不必面对面(face to face)直接打交道,从而摆脱了传统“熟人社会”众多的道德约束。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自在地冲浪,选择信息,上载、发布信息,也没有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和核查系统。网络使每个人都成了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其间难免泥沙俱下、玉石俱存。
3.非人性化。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往与沟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隔着网络这种非人性化的交往中介,人们的言谈举止都被转换成二进制的语言,他们的音容笑貌以数字化字符方式在屏幕上传播,成了数码化的存在。网络社会的非人性化特征彻底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
4.虚拟性。 所谓虚拟就是人们通过技术手段对自然和人类生活进行人工仿制和再造,即以0和1组合的bit数据对人类现实社会的数字化再现。在虚拟化的网络社会中,那些备受关注的传统特征,诸如性别、年龄、相貌、身份等都可以借助虚拟网络得到隐匿和篡改,于是,人们的行为因“非实体化”而变得“绝对自由”。
二、信息网络时代的道德危机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其行为主要靠法律和道德来调节,信息网络社会也不例外。但由于网络是个新兴事物,其发展速度是以秒在计算,所以,在我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时,网络就好像从原始社会突然进入了制度化时代,没有一点过渡,便呈现在我们面前。传统的法律应接不暇自不必言,就连渗透性极强、适应性极广的传统道德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一)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意识的影响
1.道德相对主义盛行
开放的社会是价值多元化的社会,而价值多元化从逻辑上讲必然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道德相对主义者承认道德的存在,认为个人有个人的道德,社会也有社会的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这种观点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一结合,就迅速找到了它最适宜生长繁衍的领域。
2.无政府主义泛滥
当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特征充分展现于信息时代时,在平面媒体上起作用的信息的外在过滤功能也逐渐失效,信息越来越呈现出“原始化”的趋势。所以,在信息时代要控制网上言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正如洛杉矶加州大学网络教授比格尔所说,网络本质上是一个“无政府式的建筑”,它有着极强的抗拒政府调控的性质。
(二)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规范的影响
1.传统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
尽管有一些网络道德规范,但都是非强制性的,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而网络的虚拟性特征又使得网民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不易被察觉和监督,不像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同时来维持。因此建立在网上的道德规范约束力就明显减弱了。
2.网络道德规范逐步向法制化转变
网络道德规范在量上积聚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发生质变,向法律法规转化。针对网络社会中的犯罪行为和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道德规范已经显得软弱无力了,因此国际社会及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一些网络法律规范,力求规范团体和个人在网上的行为。例如联合国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WTO通过的《全球基础电信协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工商界全球商务行动计划》、欧盟发表的《欧盟隐私保护指令》以及美国的《信息净化法》、《总统反恐怖法》、《隐私权保护法》,加拿大的《统一电子商务法》,法国的《信息技术法》,菲律宾与新加坡的《电子商务法》等。
我国为了促进Internet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97刑法,第一次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程序罪等;1999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过了《电子交易法令》;2000年9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目前《电子商务法》也正在审议中,这表明我国计算机法制管理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并开始和世界接轨。
(三)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行为的影响
1.不规范行为与日俱增
杜尔凯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成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在网络发展初期,新旧道德规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钩,引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失规范的行为。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形同虚设。面对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例如:某个人通过某个ISP或BBS传播了侵权或违法的信息,那么ISP业者或BBS站长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如是过错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有过错呢?对此,法律上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2)网络犯罪。网络的四大特征加速了信息时代前进的步伐,但也暴露了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因为网络是一个跨时空、跨地域,完全开放的无主控的虚拟世界,所以,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入一些“黑客”甚至“骇客”。就连美国国家标准局号称固若金汤的DES加密算法也曾两次被人破译。可以说:一台计算机只要一进入网络就绝无安全性可言,网络成了犯罪分子开拓的新领域,网络犯罪由此产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成为信息网络社会的公害。
当然立法的滞后也是网络犯罪现象俱增的一个客观原因。例如,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链接淫秽站点尤其是国外的淫秽站点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如果算犯罪,究竞是应当适用刑法第363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4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罪还是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目前的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又将如何贯彻?!
2.“触黄”已经成为网民必过的一道“坎”
据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对网络色情进行的调查,他们考察了约97万种相关的照片、描述、短篇小说和影片剪辑,发现那些储有数字化数据的用户网专题网页上,83.5%的图片都是色情的。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监测出23万个色情网站,而且,网络中的色情网站,还正以每日300至500个的数量增长。这充分显示出“性”是网上文化的第一大洪流。在国内,个人网站已成为当今的一大时尚,在这一时尚的后面,有一股“黄潮”也在蠢蠢欲动,色情内容在一些个人主页也有增多的倾向。许多人做个人网站,除了自己追逐时尚、玩一回外,多少都有一个将来把网站出手赚钱的梦想,而最终决定成交价格的就是这个网站的访问量。为了提高访问量,相当多的网站走的是美女路线,结果是网上“美眉”满天飞,一些网站的“美眉”照片越穿越少,走上了“蜕化变质”的色情路线。对此,有人谈网色变。笔者以为,信息时代离不开网络,网络离不开网民,网民又以年轻人为先,所以,“触黄”仅仅是年轻的网民猎奇时必过的一道“坎”,过去后必然海阔天空!关键看我们如何引导。
计算机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造福人类,又可以无情地损害人类。当然网络发展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不可能一夜之间形成,所以在评价它的影响时,我们既要有一种超前意识,又要有一种现实的态度,更要立足于现实,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
三、积极推进网络立法的道德化和网络伦理的法律化进程
1.明确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走出网络化阴影的理论前提
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调整的范畴各不相同。也有部分同志认为,今天是法律万能的时代,一切终断于法。所以在当今时代道德的弱化是必然趋势。这种把法律与道德对立化的观念是依法治国的理论障碍,也是引领我们步入网络化陷阱的理论前提。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二者发生作用的机制不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具有“人格化”的特征,可以“自由裁量”或“意思自治”。而法律则具有国家强制力,是一种典型的非人格化权威。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理智的体现。”所以,法律与道德在“规范”的层面上是相通的。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2.网络伦理的法律化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
计算机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无限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世界里,每一个人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人们必须自己确定自己的行为,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管理自己。可见,网络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人们的伦理观念、道德行为有很高的自律性。但由于网络技术的超常规发展,在我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时,已经被网络快车送入了信息时代。Internet在带给人们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感受的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如黑客入侵、色情网站、病毒泛滥、安全性差、侵权等,使一些人谈网色变。
的确,在网络世界里,小则发布虚假信息,大则利用网络犯罪,如黄色信息、恶意的政治信息、文化霸权主义、行为主体的匿名性等。这些都极大地加剧了电子空间中国家、地区之间道德和文化的冲突,增大了维持国家观念、民族共同理想和共同价值观的难度。匿名性所体现的许多观念很难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加以认识、检验和适用,谎言、偷窃的责任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与传统意义的社会直接接触,责任者之外的他人难以有针对性地做出道德反应并采取道德措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如果自律性尚不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行的话,就必须引入刚性的法律!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响必然对传统法律产生巨大的冲击。而法律的发展又总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所以,原有的传统法律面对新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因此,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调整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和应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网络建设、经营与应用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所谓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就是立法者将网络社会自发形成的或约定俗成的网络道德理念、网络伦理规范或网络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更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从1990年9月通过的《著作权法》首次将“计算机软件”列入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起,就开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探讨,尽管其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并不高,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重要性。计算机信息网络是现代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用信息网络法和其它一些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网络上的社会关系,对于信息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信息网络法很难直接归属某一个法律部门,所以在标榜不懂计算机的人将是21世纪新文盲的今天,信息网络法应当也必将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网络立法的道德化是规范网络行为的根本途径
中国有句古语“徒法不足于自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虽然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严密的法律来规范,但是,法总是要人去制定、去遵守、去执行的。如果人的网络伦理素质不高,网络伦理观念不强,就会缺乏遵守信息网络法规的内在要求,缺乏弃恶从善、抑恶扬善的自觉信念和“慎独”精神,从而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去遵守法纪;就会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就会挖空心思地投机钻营,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利用网络法制的某些不完备去做损人利己、图利害人之事。进而信息网络法律、法规就不可能有效地实施;市场经济就会变形而不能正常运行;网络犯罪就会屡禁而不止,社会风气也就不可能净化。可见,道德是法律的“助手”,稳定社会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
所谓网络立法的道德化是指法律主体(如信息网络时代的网民)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假如没有这种道德义务,那么服从法律就仅仅是暴力下的被迫服从,当法律由人“不得不”而不是“自觉”遵守的时候,法律终将成为纸上的文字游戏,守法精神蜕化为避法精神,建立法治国家也将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在信息时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网络伦理素质,使其在网络世界遨游、追逐网络利益的同时,把信息时代的外在行为准则要求变为其内在的道德律令,由外在的社会立法,变成其内在的心灵立法,由他律变为自律,在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情与法、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中驱人为善,避人为恶,形成良好的网络社会风尚。这是走出网络伦理教育怪圈的根本途径,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网络伦理体系的根本途径。
浅议网络文明建设
【摘要】从90年代初,互联网被人们所认识,通过技术的不断成熟,速度的不断提升,在学习、生活、管理、金融、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互联网已经成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09年,中国网民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可是互联网在带给人类方面和快捷的同时,其在中国的各种负面影响也不断的呈现在大众眼前。在国家倡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网络文明的建设也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网络文明;建设;伦理;法律
网络作为人类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它的诞生无疑提升了全球人类生活品质。网络以其不可阻挡的影响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一个全新的“网络”信息时代正向我们走来。网络虚拟的空间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加大加快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似乎昼夜之间,人类生活的地方仿佛只是一个村——“地球村”。网络让人类更便捷地获取信息,找到所求,生活更加快乐和丰富。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更给我们中职生带来了许多的隐患。其负面的影响愈来愈突出,各种黑色的阴影正向我们慢慢袭来。例如黄毒,暴力,非法网站,网络游戏仿佛裹着糖果的炮弹向我们发射。因此,网络又仿佛一个战斗的阵地,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去占领,就会被那些精神垃圾占领。
一、网络虚拟性与共享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我国网络技术落后于西方等发达国家
中国的网络真正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而当时的西方国家,网络及其相关管理已经基本健全,无论在网络基础设施还是相关技巧方面我国都有着较大差距,而这一差距也成为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短板所在。
(二)网络的自身特征导致网络文明建设难度的增加
互联网自身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征,人们在网络所构建的虚拟空间中时,现实社会的法律和道德无法起到约束其行为的作用,而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又无法有效的抵制网络犯罪的发生,从而使得网络垃圾文化和负面影响无法进行有效过滤和抵御,从而使网络成为国家想管却又无法可管的死角。
(三)我国现有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起步的初期
阶段
无法行之有效的对网络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管制。最近几年,虽然由于各种网络犯罪的频繁发生,使国家开始逐渐重视互联网法制和文明的建设,但是多以规章、通知、措施、文件的形式发布,不具有法律效应,无法真正达到抵制和改善的效果。
(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互联网上的作用有限
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民族传统思想对人们的行为起到限制和束缚的作用的无形束缚,使人们压制住人性的阴暗面;但是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空间特性,使得人性中被现实社会中法律、道德等被压抑的阴暗面失去了束缚,使得自制力不强的,尤其是喜欢新鲜和刺激的青少年群体将阴暗面释放出来。因此,网络上的道德伦理问题一直屡见不鲜,又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快速、无地域性,使得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西方思想的冲级和腐蚀,加之网民自身道德修养普遍不高,很容易受到其不良影响。
(五)西方等发达国家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渗透等手段严
重阻碍了我国网络文明建设步伐
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有将近一半以上都设置在西方国家,其设施和技术的先进性,使得西方文化在互联网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的平台,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文化的传播和意识的交流。西方诸国利用其网络优势不断向我国释放其资产主义的不良思想和文化垃圾,由因为之前提到过的,我国设备和技术实力的落后,导致我国无法进行有效抵御,这对我国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促进网络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
现阶段,网络文明建设的重点是采取一系列复合我国现有情况,从而提出可行的、且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抵制和降低互联网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大力提倡的网络实名制建设就成为推进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必要步骤以及实施以下建议的基础构架。
(一)大力提倡正确的上网理念
从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出发,以中国现有的思想理论为基础,利用舆论、传媒等传播方式建立并引导网民正确、健康的绿色上网理念,从根本上培养网民自身思想和道德意识,主动抵制网络垃圾信息,为建设和谐的网络环境打下基础。
(二)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单靠引导网民从自身修养出发,主动抵制网络负面影响,营造和谐上网环境是不够的。在引导的同时更应该加紧完善互联网的法制体系,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建立健全的网络监督、管理、追责机制,将网络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使网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以后的严重后果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或极大的打击各种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由于现在网络的法律体系还处在摸索和实践阶段,但这更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快速、准确的对已有的或新出现的网络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处理和颁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效限制,而不是敷衍了事,确保落实实处,最终目的是从点到面,逐步完善我国互联网的法律体系。
(三)提高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加强网络监控和打击力度
互联网作为新兴的网络技术平台,要对其实施管理和有效监控,为打击网络不文明、违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这就需要对应的技术实力和硬件水平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只有技术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加强,才能真正实现对互联网的管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抵制互联网不文明信息的传播和西方不良思想对我国网民的腐蚀,才能真正的让在网络上进行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只有我国自身技术和能力达到相应的水准,我国构建网络文明建设才不会只是一句空话。
(四)利用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文化、伦理资源
互联网作为文化的载体之一,那么就不能忽略伦理道德的教育。中华文明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在历史长河的筛选中已经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神文化财富,我们因该充分利用这笔宝贵的财富,通过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有目的、有步骤的通过互联网将其传递给民众,通过优良的传统文化抵制网络负面文化的影响,将祖先传承下来的宝贵财富建立成现代网络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
三、总结
互联网的迅速崛起,在带来各种便捷的同时,其危害在我国这几年的快速发展中逐渐显现,控制其危害已经刻不容缓,但是依然有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而没有产生应有的警惕心理。光靠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提升网络管理水平只能治标,根本还是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其危害,并从自身素质、思想品德培养着手,主动抵制网络垃圾文化的侵蚀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共同携手参与到网络文明建设的行动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才能真正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网络精神文明家园。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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