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 一般介绍 1.1 性 质�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是全国各类情报与信息单位、图书馆、资料部门广泛采用的大型检索语言工具书。检索语言是文献资料标引、检索系统中,用以表达文献资料主题概念和检索课题概念的人工语言,又称情报检索语言。情报检索语言主要包括分类检索语言和主题检索语言两大类。《资料法》即是为文献资料标引、存贮、检索而编制的分类检索语言。� 1.2 编制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编制根据,类目的确立及其序列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特点。� (2)分类体系是以当代学科分类为基础,采取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系统。分类框架的设置保持相对稳定,对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留有相当余地。� (3)要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一切知识门类和各种形式、体裁以及各种载体,并能容纳古今中外的文献资料。� (4)类目安排的标记符号的编排上要力求简明、易懂、易记,并适应文献资料分类标引和机读数据输入、输出的便利。� (5)在保持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体系结构一致的基础上,尽量突出“资料”与“图书”的不同特点,满足文献资料深度加工和数据库建设的需要。� (6)适应网络环境下电子计算机编目和检索的需要,并且共同为全国统一分类编目创造条件。� 1.3 版 本 《资料法》初版、二版、三版分别于1975年、1982年、1989年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在此之前,即1959~1963年期间,我国图书与情报系统合作创建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大型法》)。其中上册为哲学社会科学部分,以油印本形式作为草案下发征求意见。下册为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综合性图书,正式出版并推广应用。1971年由北京图书馆和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倡议,由全国36个图书情报单位组成了编辑组,在《大型法》的基础上着手编制适用于我国各类型图书馆和情报部门的综合分类法。经过几年的努力,1973年以试用本形式发行并征求意见,1975年出版了适用于图书馆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和适用于情报资料部门的《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以下简称《资料法》),二者体系结构一致,具体类目有简有详,分类方法上后者比较灵活。此后又在初版参加单位的基础上成立了编委会,组织和协调两部分类法的修订工作,图书馆系统侧重《中图法》的修订,情报系统侧重《资料法》的修订。1980~1982年《中图法》和《资料法》在图书馆系统和情报系统密切配合下,又分别修订编辑并出版了第2版。与此同时,还编辑出版了《中图法》和《资料法》的索引。两部分类法及其索引在全国获得广泛应用,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再加上其编辑修订以及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为此荣获首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80年代末期,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和文献资料数量、类型、品种日益增多的需要,《资料法》同《中图法》一起又再次修订,于1989年出版了第三版。� 自《资料法》第三版出版后,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为使分类法适应电子计算机编目与检索的要求,国内学术界进行了很多研究。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后改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检索语言组和文献资料部门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传统的体系分类法在适应计算机检索方面存在不足,另编分类法或对现行分类法进行根本性改造又会给原有用户造成麻烦,因此如何在《资料法》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改进,使之满足计算机编目和检索的需要,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而现实的问题。1996年9月原国家科委信息司下发《关于修订“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三版的通知》,专门组建了编委会,征求19个部委情报(信息)所和有关单位对各专业的修订意见,并且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成立了修订编审组。根据编委会对《资料法》四版体系结构保持不变,而要更多反映新学科、新技术、新事物的精神,这次修订保持了与《中图法》体系结构一致、有详有简的传统,除吸收《中图法》四版的增补内容外,重点修订增补自然科 学与工业技术,这部分的类目、类名与注释的数量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还根据编委会对《资料法》四版增强组配功能、适应机检需要的精神,增设了若干专用复分表和通用复分表,并适当增加了一些仿分类目。这次修订变化最大的是普遍采用了组配方法,允许类目间灵活地进行自由组配,并实行分段标记法以尽量满足网络环境下机检要求,为用户提供更多、更新的检索点。此外,《资料法》四版还对三版中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校正。总之,《资料法》四版在修订幅度与修订质量上都比前几版有较大提高。特别在改进传统体系分类法,使之向体系—组配式分类法方向发展方面向前迈出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