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实用性。文稿力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文字精炼。论著类文稿(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一般5 000~7 000字,病例类报道一般2 000~3 000字。1.2 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作者单位应对文稿的真实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声明未一稿两投。1.3 文稿通过网站投递。1.4 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每位作者的姓名,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讯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和电子信箱。1.5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脚注于文题页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资助项目(102-10-02-03)”,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1.6 作者在接到该刊论文编号回执后6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该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不予刊用,并立即退稿。刊出文章若发现为一稿两投,该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1.7 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该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对作者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对退修的文稿,要求作者修改后按时发回。修改稿逾1个月不返回本编辑部者,视作自动撤稿。1.8 稿件刊用后根据所占版面收取版面费,刊出后酌致稿酬(含光盘版、网络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2册。1.9 来稿请寄该刊编辑部,不要寄给个人。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长椿街45号,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社,邮政编码: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