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è xiāng qū tòng qì wù jì
shexiang qutong aerosol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04)]
shexiang qutong qiwuji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04)]
麝香祛痛气雾剂为中成药,主要成分为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1]。具有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的功效。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记载有麝香祛痛气雾剂的药典标准。
麝香祛痛气雾剂
Shexiang Qutong Qiwuji
人工麝香0.33g、红花1g樟脑30g、独活1g、冰片20g、龙血竭0.33g、薄荷脑10g、地黄20g、三七0.33g
以上九味,取人工麝香、三七、红花,分别用50%乙醇10ml分三次浸渍,每次7天,合并浸渍液,滤过,滤液备用;地黄用50%乙醇100ml分三次浸渍,每次7天,合并浸渍液,滤过,滤液备用;龙血竭、独活分别用乙醇10ml分三次浸渍,每次7天,合并浸渍液,滤过,滤液备用;冰片、樟脑加乙醇100ml,搅拌使溶解,再加入50%乙醇700ml,混匀;加入上述各浸渍液,混匀;将薄荷脑用适量50%乙醇溶解,加入上述药液中,加50%乙醇至总量为1000ml,混匀,静置,滤过,灌装,封口,充人抛射剂适量,即得。
本品为非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橙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
(1)取本品,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试验,供试品色谱中应呈现与对照品色谱峰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
(2)取[含量测定]项下剩余药液50ml,加水200ml,摇匀,用石油醚(30~60℃)提取2次,每次100ml,合并石油醚液,自然挥干,残渣用无水乙醇2ml使溶解,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麝香酮对照品适量,加无水乙醇制成每1ml含0.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气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E)试验,聚乙二醇20000(PEG20M)毛细管柱(柱长为30m,内径为0.32mm,膜厚度为0.5μm),柱温为程序升温:起始温度为130℃,保持5分钟,以每分钟0.8℃的速率升温至180℃,保持2分钟,再以每分钟20℃的速率升温至220℃,保持5分钟。分别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测定。供试品色谱中,应呈现与对照品色谱峰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
应为47%~57%(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Ⅸ M)。
应不低于0.8g/s(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Z)。
应符合气雾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Ⅰ Z)。
照气相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Ⅵ E)测定。
聚乙二醇20000(PEG20M)毛细管柱(柱长为30m,内径为0.53mm,膜厚度为1.0μm),柱温为160℃。理论板数按樟脑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0。
取萘适量,精密称定,加无水乙醇制成每1ml含4mg的溶液,作为内标溶液。另取樟脑对照品、薄荷脑对照品、冰片对照品各30mg、10mg、20mg,精密称定,置同一50ml量瓶中,精密加入内标溶液5ml,加无水乙醇至刻度,摇匀,吸取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计算校正因子。
取本品,除去帽盖,冷却至5℃,在铝盖上鉆一小孔,插入连有干燥橡皮管的注射针头(勿与药液面接触),橡皮管另一端放入水中,待抛射剂缓缓排出后,除去铝盖,精密量取药液1ml,置50ml量瓶中,精密加入内标溶液5ml,加无水乙醇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吸取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测定,冰片以龙脑峰、异龙脑峰面积之和计算,即得。
本品每1ml中含樟脑(C10H16O)应为25.5~34.5mg;含薄荷脑(C10H20O)应为8.5~11.5mg;含冰片(C10H18O)应为17.0~23.0mg。
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外用。喷涂患处, *** 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
每瓶内容物重72g,含药液56ml[2]
遮光,30℃以下密封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中药
麝香祛痛气雾剂
Shexiang Qutong Qiwuji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
麝香祛痛气雾剂为非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橙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
活血祛瘀,舒经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每瓶内容物重72克,含药液56毫升
外用,喷涂患处, *** 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1.麝香祛痛气雾剂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切勿置麝香祛痛气雾剂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麝香祛痛气雾剂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麝香祛痛气雾剂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麝香祛痛气雾剂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麝香祛痛气雾剂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麝香祛痛气雾剂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